菊与刀-名人话扶桑第七章

日本人常说“最难承受是情义”。一个人必须报答情义,正如他必须报答义务一样,然情义是一套与义务不同的义务。

日本的“情义”和“义务”有点相似中国的忠和孝,但是日本对这俩观念又进行了一些改造。

情义不同于义务,至少有一些义务的对象是在近亲范围内,或作为国家、生活方式和爱国主义的象征的统治者。一个人之所以要对这些人尽义务是因为从出生时就与他们建立起了必然的联系。在某些情形下,他的顺从行为可能不是自愿的,但却被认为是理所当然,应当的,无条件必须。更多的是带有与生俱来的一种枷锁。抑或是道德绑架。

就如国内的“孝”道。因为父母生你养你,所以你有赡养他们的义务。这是必须的。

同样,父母对你也有一定的掌控权,从他们的观点出发,我要求你这样做事,或者我为你做这些事。本质上都是为了你好,所以你必须服从,听从安排。

若不然就是不孝。嗯,这是以前的观念,现在时代在进步慢慢的在改善,但依然还是有很多的存在。

情义有两种不的类型。一为“对社会的情义”,其本义为“偿还情义”,即向与自己同等地位的人报恩的义务。另一种则是“个人名声情义”是保证自己的名誉不受诋毁和玷污的义务。

我的理解是,第一种情义其实是人情世故的一种往来。古人云,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当一个人因为某些原因受了另一个人的帮助或者恩惠,他就有了必须要偿还恩情的义务。

这个义务是能随着时间成本而增加相应的利息。即,施恩的人不说,受恩的人也应当铭记,时刻自我督导,不忘报恩。

第二种,更多是说个人在忠义之间的一种取舍。

有个例子。12世纪时,某源氏将军要求某大名交出其庇护的一个敌对领主。那大名的回信至今仍保留。他为自己的“情义”受到玷污深感恼恨,因此,哪怕顶着不忠的罪名也要拒绝将军的要求。不背叛情义。

放在中国古代来说,这就是一个人的气节,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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