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4在网络上不指名道姓、含沙射影地骂人也会构成侵权

有好几个当事人咨询,称自己被某用户在抖音等平台辱骂,想起诉。

以前我觉得上述行为构成侵犯名誉权的可能性很低。

一是贬低辱骂的行为并没有指名道姓,无法认定前来咨询者就是被侵权人;

二是如果此用户粉丝不多,则其骂人的视频流传度不会很广,不太可能会造成公众对该用户评价降低的后果;

三是因被辱骂者没有社会知名度,不认识被辱骂者之人是看到该视频,即便是明白被辱骂的原委,也不会对一个陌生人产生较低的社会评价。


昨天看了一个案例,对这类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有了更明确的认识。

网络平台具有公共空间属性,行为人在网络上采取“指桑骂槐”“含沙射影”等间接方式辱骂他人,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是足以让获取到辱骂信息的受众关联并指向到具体被辱骂对象,造成该特定对象的社会评价降低,同时满足其他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依然构成名誉权侵权。


简言之,抖音等平台给用户推送视频等信息时,除了推送热门视频,也会推送亲戚朋友等与刷视频者私下认识的用户所发视频,故该通过网络辱骂他人的视频,极易被熟人刷到。

视频发布者只要稍加描述,信息受众即刷视频者即能明白辱骂行为指向的对象是谁,如此便会造成该对象的社会评价降低。


若该辱骂行为同时符合侵权四要件,行为、结果、因果关系、过错,则依然构成侵犯名誉权。

民法典人格权编有法律条文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通过网络不管是指名道姓还是含沙射影辱骂,很多正常人不会这么做,也就不会有这方面困扰。有情绪特别正常,尽快从情绪中出来,自己是灿烂人生的主角,其他的都是其次。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相关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