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他们,尊重他们的选择。
1
有了子女的夫妻,当走上离婚的路时,应该做的是什么?
是别扭的继续维系名存实亡的爱情,还是利索的离了婚但约定要假装还很恩爱,直到孩子成年后再告诉。
我想这都不是最好的答案。
人一旦出生,可以睁眼看世界后就开始从一个自然人向一个社会人过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判断和选择的权利。所以,当你和你的另一半出现了感情危机时,应该要好好的把这个事情讲给孩子听,让他知道自己的处境,让他自己去选择,让他的生活中没有欺骗,让他在真正健康的环境下成长。
健康的爱必须是纯粹的,然后成长的环境才会健康无害。
曾经被很多大人奉为金科玉律的一句话“你小孩子,懂什么呢。”
其实,你真的觉得小孩子就什么都不懂吗?那只能说明你太高估自己的年龄了......
2
今天和12岁的外甥女探讨离婚的话题,收获颇丰。
“小姨,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说吧。”
“如果一个小孩的爸爸要求离婚,你说对这个小孩的爷爷奶奶有影响吗?”
“呃,不会啊,他已经成年了,他自己的事情自己就可以做主。”
“那他的爷爷奶奶不会有影响?”
“你觉得会有什么影响,爷爷奶奶生活也会发生改变的意思?”
“不是,我这样说吧,叔叔和婶婶要离婚,但是二奶奶不同意,老是哭,所以我觉得有影响。”
“你说的是这个,作为父母的肯定是想看着自己的孩子有自己的家庭,幸福安稳的过日子的,他妈妈不想让自己孩子的家这样散了,所以会难过。”
“那我觉得他们不能离婚,这样的话,弟弟就没人管了。”
“两个人组建家庭需要很多条件,如果是外界因素干扰,比如两个人平时因为买东西花钱不一样吵架吵着要离婚的话这个可以劝和,但如果两个人是因为其中一方看见另一个人连笑都笑不出来,不想说话,很烦躁,那一般是没有感情了,一旦没有了感情两个人注定要分开,孩子在法律上就是他们的孩子,不会有改变,是否成为单亲家庭的小孩都是他的命运,我们外人无法阻止。”
“所有大人都劝他们不要离,看来离婚是不对的。”
“外人只能是在外人的角度上看事情,他们以为一家人就不该分开,然后不问理由的去劝告是不对的。主要的还是看他们是因为什么要分开的。是谁提的,是家里欠了债还是什么吗?”
“不是欠债,好像叔叔说外面有喜欢的人。”
“昂……那就是叔叔的问题,叔叔有了自己喜欢的人,对你婶婶没有感情了。所以想分开,这个事情只能是他们敞开心扉的谈一谈,看还能不能挽回。”
“叔叔态度好像挺硬的,就是要离婚。”
“那其他人怎么劝都没有用了。就好比你本来是50斤,后来变成了100斤,胖的走路都费劲,身边的人看不下去都对你说该减肥了该减肥了,你也知道该减肥了,但是一不运动二不控制饮食,别人督促多少遍你依然只能还停留在100或是更重,不会瘦回50的。这个意思就是说想瘦是你自己的事情你要去完成,别人改变不了你。相同的逻辑,你的叔叔离不离婚是他自己的事情,很多人也改变不了,除非你的叔叔自己打消了离婚的念头。”
“可是,如果弟弟到时候没有人要,他该怎么办。”
“未成年的小孩父母都有抚养的权利,他们两个人都有义务去照顾他,给他最好的生活。这个也是别人的事情,你不要担心太多。如果没有足够大的能力去帮助别人解决困境,就不要表现出太多的热情,那都是毫无意义的。”
——有些话,她大概是听不明白的,但是我却知晓了现在孩子在家庭中的忧虑——爸爸妈妈会不会抛下他们。
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来分析,十几岁的孩子已经开始有了爱和归属感的需要,一个人如果缺失了爱,大概人生的轨道会异常难走。
3
忽然间想起了一件事情:
多年前在民政局实习,办理离婚业务,曾经碰到一对来离婚的夫妇,他们有两个女儿,但是在协议书子女安排上没有填写内容,追问之下才知道他们大女儿先天多病多灾,不像小女儿聪明伶俐,表示谁都不想抚养大女儿。那一刻,他们脸上没有尴尬和惭愧,他们对待自己孩子的喜欢与否描绘的云淡风轻。出于职业责任,我将他们的协议退到他们手上,“你们协商好再来吧,不然没有办法办理。”
“不写不能办理吗?”
“是的。你们都有自己的企业,也不差钱,我想你们应该承担起照顾你们的大女儿的责任,毕竟是你们将她带来这个世界上,从小不受家人喜爱也不是她想的。这是我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想对你们说的。”
“也是,那我们回去再商量一下吧。”
我一直想知道他们最终的结果,是因为没有办法抉择谁抚养那个孩子就放弃了离婚,还是做好了安排真的离了婚。
只是一直到实习结束也没有再看到他们回来,理所应当,我所期待的结果终究也是石沉大海了。
朋友都说我多管闲事,能够健康活着也挺神奇的。有时我也觉得完全可以不用去多嘴,以一个旁观者听之任之就可以了。但是天生对于弱者的保护从来都会麻痹我的神经。
不知道那个女儿从那之后有没有接受到更多的爱,亦或是更增强了父母对她的厌烦。
细思极恐,
而这其中的感受却来自她那什么都觉得很懂的父母。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