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en a man is tired of London, he is tired of life."️
当一个人厌倦伦敦,他就厌倦了生活。——塞缪尔·约翰逊
“太多人争着挤上地铁,每个人都在赶路,每个人都心情不好。你不能跟陌生人说话。
当你独自走在人行道上,旁边车水马龙,感觉有一百万人在街上一比如在高峰期的牛津街上没有一个人会给你让路。然后你要开始走得越来越坚定,越来越强硬。
你必须使用这样的态度:我就是要直走,要让路的人是你。最后,这样的态度就变成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你完全不跟任何人产生眼神接触。
你看起来就是不开心。你在伦敦住久了,就一定会形成这种态度。”
这是《伦敦人》中的一段独白。
这是我对伦敦最初的印象,也是我对伦敦最终的印象。
撇开我在伦敦实习的那三个月,前前后后,我也去过伦敦有五六次。
牛津街,中国城,考文特花园,是我每次都会去的地方。
直到今天,我都很想念考文特花园那个翻唱“The Blower’s Daughter”的街头艺人,那大概是我在英国听到过的最打动我的歌声,没有之一。
后来实习的时候,我也常常会经过那里,却再也没见过那个歌手,也没有再听到有人唱过“The Blower’s Daughter”。
和大多数美好的记忆一样,在它发生的当下,我总以为只是不值一提的平凡的一天,可怎么就在后来的日子里一次又一次想起那个短暂的片段呢?
我对伦敦的喜爱是后知后觉的。
我不免俗的在最后一次快要离开时,慢慢察觉到了对这里的迷恋。
但也是到很后来的日子才明白,当我终有一日觉得这座城市变得珍贵起来,是我在这里留下了念想。
和朋友没喝尽兴的酒,没看够的演出,没逛够的美术馆,没能一一喝完的咖啡厅,关注了很久却没能碰面的花店老板娘,还有一个个细细碎碎没能都实现的小心愿。
总之,当我感受到我还想再一次次的回到这个地方,我也明白了伦敦之于我,再也不是一座只是路过的城市了。
最初的我,对于伦敦的喜爱是肤浅的。
在那时候我的眼里,伦敦和我念书的卡迪夫最大的不同在于,伦敦好像总是热闹的。
卡迪夫过了傍晚六点,市中心的圣大卫街道就开始慢慢安静下来了。可伦敦不一样,伦敦的夜生活这时候才刚刚开始。
观光客们钟爱的牛津街和中国城也好,LGBT和蹦迪狂魔们日常出没的soho也好,音乐剧迷们钟爱的西伦敦也好,总之,就像塞缪尔在书中说的那样,伦敦可以给你想要的一切。
我也曾经幻想过,所谓“伦敦生活”的模样。
早上十点的时候在Covent Garden的Abuelo不紧不慢的吃一顿brunch,无花果吐司配卡布奇诺。下午的时候到Orchidya插一束花,如果天气好的话,找一片草坪躺着翻会儿书。晚上约上朋友一起到女王剧院再刷一次《歌剧魅影》。已经烂熟于心的剧情,还是可以津津有味讨论很久。
总之,伦敦的节奏之于英国或许是快的,但它也有着它悠闲与轻松的模样。
可我的伦敦生活好像不是这样的。
我想起八月在我终于找好在伦敦的住所后,我拉着朋友陪我先一起去看一眼房子。结果到了公寓楼下,看见一群体格壮硕的黑人小伙子们,吸着烟,嘴里时不时地念着F words,姿态夸张地聊着天。
我和朋友当时很害怕,根本不知道该怎么上楼。
后来我才发现,害怕竟然成为了我在伦敦生活的那段时间里大多数时候的情绪。
熟悉的朋友基本都回了国,或者留在卡迪夫。阿呆陪我住了一阵子也先回国了。我在伦敦唯一的那位朋友那段时间在忙着她的毕业论文,我们住的地方离得很远,平时几乎见不上面。
我那时候还不熟悉伦敦的街道,环境。
在没有信号的地铁里很没有安全感,从地铁出来回公寓的路很长,而大多时候我回来已经是晚上了,路上也没个人影。偶尔有个塞着耳机嘴里哼着rap,突然从我旁边跑过去的人都会把我吓得半死。
这大概是我出生以来第一次深切的感受到,所谓一个人在陌生的大城市里打拼时的孤独。
那时候,理想容易慢慢变得渺小起来,而当下对于生活的恐慌会被无限放大。
我记得在我刚彻底搬去伦敦的第一周,我不小心被100度的泡面汤给烫坏了左手。当时正在毕业设计最后收尾的阶段,当下我就崩溃了。
那几天我一边用冰块敷着左手,一边用右手在电脑上疯狂的敲击修改论文的终稿,修改剪辑的视频。
我的伦敦生活开始的一点也不美丽。
就像《伦敦生活》里的Fleabag一样,生活的糟糕从来都是一整个箩筐杂向你,所有的不顺利接踵而至,“我只想哭,不停的哭。”
一直未谋面的女房东终于回来了。回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在我上班的时候给我给我发了一条手机一屏都读不完的短信。
提醒我浴室里不要有头发,毛巾挂回自己的房间,晚上十点后不要洗澡,不要在房间大声讲话,不要使用她厨房里的灶台,只可以用我自己的锅。
总之,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觉得我的女房东是个嗜酒如命,患有轻度躁郁症和强迫症的工作狂。
直到有一次我下班回来的时候她也刚好到家,她那天似乎心情不错。突然拉住我问觉得她的睫毛怎么样。我自然的答复了一句look nice,她笑着说她今天刚接完睫毛。
Wow,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欧洲人也需要接睫毛。
后来我和房东慢慢熟悉起来才知道,原来她也不是伦敦人。她来自英格兰北边的一个小镇,名字我已经记不清了。
这个公寓本来是她和未婚夫一起买来当婚房的,可后来那个男人半路跑了。她一个人的能力很难还房贷,所以才租了一间出来。
她在伦敦工作五年了,是一个银行的经理,因为工作压力大,喝酒成了她比较习惯的解压方式。她清楚的知道这一片所有好喝的酒吧。
她也会感到孤独,关系不错的朋友都住在西伦敦,大家平时工作很忙,也很难见上面。
我问她会一直留在伦敦吗?
她说,应该不会。因为在这里,始终没有归属感。
伦敦大概真的如此,待得越久,就会越深刻的感觉到,我们都是外来人,都是看客,都无法真正的融入这里。
在我实习接近尾声的时候,当我慢慢熟悉这座城市的时候,伦敦开始变得可爱起来了。
我似乎慢慢在这座城市里找到了自己的节奏。
我也习惯于在没有信号的地铁里看小说写东西,不再害怕走夜路。
一个人逛街,吃饭,看展。坐在美术馆里看一下午墙上的画,看一下午旁边的人临摹墙上的画。即使我根本看不懂这幅画,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也会觉得很满足。
朋友交完论文后,从学校搬来了我这里。她带着我在伦敦一条街一条街的走,有她熟悉的有她不熟悉的。
九月的伦敦已经开始冒着凉意了。晚上的时候,我们只想钻进一家热气腾腾的日式拉面馆,找一个靠窗的座位。一边欣赏着伦敦醉人的小夜晚,一边说着些细碎的无趣的冗长的故事哈哈大笑。
但就像我的女房东的感受一样,我们终究不属于这里。
伦敦的每个人都在争着挤上地铁,都在赶路,都心情不好。这个场景是我后来回忆伦敦时,最常出现的画面。
但这个画面里,没有我。
就好像很多很多年前,我第一次以游客的身份来上海的时候。我赶上了早高峰的地铁,周围的男人孩子,踩着高跟鞋的女人们,都飞速从我身边穿过,手里拎着豆浆油条或者麦当劳的咖啡,丝毫没有犹豫地往前冲。
只有我是悠哉悠哉的等着电梯,等着下一班地铁。
那时候真切的感觉到,自己之于上海,就是个游客。
后来的我之于伦敦,也不过是个游客。
但我始终记得我第一次去伦敦时,在baker street的地铁站里读到过一句话,“Don’t be a tourist, be an explorer.”
这大概成为了后来我在英国学习生活时的一个信念。
重要的从来不是我去了几个景点,打卡了几家网红餐厅,买到了多少想买的东西。
重要的是我在这座城市里记住了什么,发现了什么,经历了什么,让这座城市,让伦敦之于我,成为了只属于我独一无二的伦敦。
我想我还会再去的,以不一样的身份,不一样的姿态,回到那个我脑海里的伦敦。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