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知自己的文笔不太好,所以一直不敢将自己写的东西发布出去。但是又转念一想,我发自己的文,述自己的感,又有什么不敢的。这就使我不由得佩服起《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女主了,她是那么的勇敢,明知前方是火,也要飞蛾扑火,是那么的无畏,那么的义无反顾。
记得张爱玲曾说过“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张爱玲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即便是胡兰成负了她,她也愿意成全他,还将自己的稿费都给了他,真的是卑微到了尘埃里。
而她更是如此,我深刻的记得当他第二次想睡她的时候,女主轻而易举的便答应了他,当时她用了这样的话来叙述自己的心理“我相信只要你叫我,我就是已经躺在尸床上,也会突然拥来一股力量,使我站起身来,跟着你走”,足见她爱的有多卑微,果然符合那几个词:不抱希望,低声下气,曲意逢迎,热情奔放。
当她再次来到熟悉的四合院的时候,她的心里应该百味杂陈吧。从童年远远的默默的喜欢着这个男人,到后来为了他考到北平,曾经一度的以为自己可以走进他的生命,可以成为他的很特别的女人,当年他临走时说过他一回来就去找她,她信了,然而他却从未找过她,即使后来经常见面也从未认出她,她便知道,自己付出了所有去爱的这个男人根本不爱自己,即便是这样,她依然愿意为他付出一切……
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最后当她从他的屋子里出来的时候,碰上了多年未见的管家,头发花白的管家依然认出了她,说了一句和童年时见面时一模一样的话“早,小姐”,多么讽刺呵,自己多年来一直深爱的男人从来不曾记得自己,而管家只是在童年时和自己打过招呼的人,却能够在多年后认出自己。连我这个局外人都感到心痛,何况是当局人。当她把他给她的钱给了管家的时候,她的心应该已经结冰了吧,或许自那时心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