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地铁、上下班、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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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被电脑屏幕上弹出的消息《男子早高峰乘地铁挤成瘫痪 地铁公司被判赔26万》惊到了。
2014年1月15日7时许,55岁的王涛在地铁5号线天通苑北站准备乘车。因候车乘客较多、站台拥挤,在车门打开瞬间,后排乘客快速向前上车,瞬间将站在前排的他挤进车厢,致其飞出撞到对侧车门并昏迷。
王涛称,他醒来后听到车厢内有乘客叫嚷“有人摔倒”,但一直没人上前。列车行驶到立水桥站时,他才被地铁管理人员抬出站。
经999急救中心抢救治疗5天后,王涛被送往积水潭医院进行手术。后经诊断伤情为颈髓震荡损伤,致四肢瘫痪,被评定为四级伤残。
我知道北京地铁很拥挤,尤其是2011年底之后,每次乘坐地铁都感觉太过拥挤,即使是始发站人也不会少;见过乘地铁争抢座位大打出手的场面,感受过带娃出行的不易。
看到这样的新闻,还是有些难过。
地铁公司表示,在客运合同中,如果旅客的人身伤亡完全是由承运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行为直接针对旅客导致的,且承运人对旅客的伤亡没有过错,则承运人与旅客的人身伤亡的后果之间缺乏因果关系,故并不构成无过错责任。“承运人仅仅是收取客票对价的运送人,而不是旅客的专职保镖,故承运人对旅客的人身安全并不负有专门的保护义务。”
“我们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地铁有广播语音提示安全有序乘车,现场有安全督导员组织疏导,事发后车站工作人员也对原告采取了现场施救。”
地铁公司表示,北京地铁是公益性的地铁,提供的服务也是公益性的,乘客只需花2元(事发时地铁还未调价),就可坐遍北京城。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为保证安全运营车站所投入的人力、物力也是有限的。每名乘客享有乘坐轨道交通的权利,也应履行自身的注意义务,不能将保护自身的权利过分依赖于企业行为。
请经常乘坐地铁的小伙伴把上一段中的最后一个句子大声朗读三遍!
在这之前,也有过被人挤上地铁的时候,但是,真的没想到会如此严重。与同事聊起了,说天通苑北站的拥挤状况一直都如此拥挤,已经成为常态!
那么,我们只能时刻提醒自己:地铁有危险,乘坐需谨慎,尤其上下班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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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走路上下班,我都会走这条小路。到现在都记得去年第一次看到连翘小道时候的惊喜。满是黄色花朵的树枝从两侧向中间靠拢,搭成一条林荫小路。春天,是这条小道最美的季节。
接着,是紫色的,白色的丁香花。
再往前走,是白里透红的垂丝海棠。有时候还会遇到采花蜜的小蜜蜂。

每天早晨,闻着花香,穿过花丛去上班,傍晚又闻着花香,穿过花丛回家去。
原来,生活工作在郊区也是一种幸福。
发图片不是来拉仇恨的,是希望把我看到的,闻到的春天的气息与大家一起分享,缓解一下因“早高峰乘地铁挤成瘫痪”新闻带来的心理不适的影响 。
生活不易,上下班地铁不易,大家都要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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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阅读!
希望大家一切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