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因为有事儿在外面吃饭,回到家已经1:30了,下午的课程1:45就开始,一直有午睡的习惯,如果中午不睡一觉,下午整个人就非常的没有精神。
“本我”说:“困了就休息,反正课程还可以听回放。”
“超我”说:“虽然在线上听,但还是要按时听讲。”
“自我”说:“离开课还有15分钟,可以先小憩一会儿。”
人格的结构分为“本我”、“自我”和“超我”三个部分。“本我”代表追求生物本能欲望的人格结构部分,是人格的基本结构,是人格中的一个永存的成分,在人一生的精神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我”遵循的是“快乐原则”,要求毫无掩盖与约束的寻找直接的肉体快感,以满足基本的生物需要。如果受阻抑或迟误,就会出现烦恼和焦虑。按着“现实原则”而起作用的人格结构部分称为“自我”。“自我”的一部分,通过与外界环境的接触和通过后天的学习获得特殊的发展。为此,“自我”便成为“本我”与外界关系的调节者。“自我”感知外界刺激、了解周围环境,储存从外界获得的经验,从而具备了调节功能,“自我”的这一功能,是一种适应环境、个体保存的本能,它并对“本我”发挥指导和管理功能。“自我”可以决定是否应该满足“本我”的各种要求。佛罗伊德把代表良心或道德力量的人格结构部分称为“超我”,他的活动遵循“道德原则”。从个体发育来看,“超我”在较大程度上依赖于父母的影响。“超我”一旦形成之后,“自我”就要同时协调“本我”、“超我”和现实等三方面的要求。也就是说在考虑满足“本我”本能冲动和欲望的时候,不但要考虑外界环境是否允许,还要考虑“超我”是否认可。
现在我已经困的不行了,“本我”:“说抓紧睡觉去吧。”“超我”说:“一定要写完再睡。”“自我”说:“写完立马去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