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缴费额最高不能超过12000的个人养老金真的来了,先行城市已公布,其中就有我们的城市,群众的热情一下子高涨起来,已经有身边的朋友迫不及待的问我:“这个保险是怎么回事?我能参加吗”?
问题的重点来了不是,认真看文件,它是这样说的:“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
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
二、或者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
单从文件上理解,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参加,他有两个重要条件:1.在职人员不论是什么样的就业形态,即不论是单位就业人员还是灵活就业人员,只要缴纳着职工社会保险的;2.不管是在村里还是在社区缴纳着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这两类人员不受就业地域、户籍限制,只要个人自愿都可以公平参加这个个人养老金制度,跨省跨地域流动时,个人的权益都不受影响;
参加人每年缴费不得超过12000的额度上限,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推行的这个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没有统筹缴纳部份,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交的金额也是完全进个人账户,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这些统称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参加人自主决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的品种和金额,在缴费阶段只进不出,个人缴费和投资收益都在账户里滚存,到达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等条件时就可以领取,也就是说从制度上帮助参加人把牢个人养老金的“出口”,有助于个人理性规划养老资金,合理选择投资产品和投资期限,避免提前支取,从而起到补充养老的作用。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一)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出国(境)定居;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里的前两个条件,其实是和社会基本养老险制度是一样的。
参加人领取个人养老金时,商业银行应通过信息平台检验参加人的领取资格,并将资金划转至参加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这个也是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一样的。
参加人出国(境)定居、身故等原因社会保障卡被注销的,商业银行将参加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至其本人或者继承人指定的资金账户。
借鉴国际经验,努力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一种养老保险体系。目的就是从而更好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
个人养老金制度和基本养老保险不同,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强制实施,个人养老金由个人自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保基本生活的,个人养老金只是增加了一条补充养老的渠道,个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看到最后,你明白了这个个人养老金是怎么回事了吧,我也是看了文件,大体懂了的,可能还有说不到的地方,欢迎指正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