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暴”鲜为人知的真相】
一则新闻惊震人心:6月17日凌晨,23岁的欧某等网约车时,误上了张某的车。结果被张某强行带至农场,实施暴力强奸后,杀害。
这起案件经媒体报道后,很多人这样评论说:
“谁叫你穿这么暴露,活该! ”
一个多月前,21岁的空姐李某,晚上下班叫了一辆顺风车,结果被车主暴力性侵,“惨中21刀”后死亡。
这起案件曝光后,很多人这样评论说:
“穿那么骚,活该被强奸!”
一些人甚至为强奸杀人犯鸣不平:
“小伙子命不好,遇到了诱惑把持不住。”
每次一发生这样的案件,总有很多人跳出来指责受害人:
“谁让你穿这么少。”
“谁让你穿这么骚。”
“你穿这么少,不就是出来勾引男人的吗?”
“你穿这么骚,当然容易让男人冲动了。”
看到这样的评论,我总是义愤填膺,总想回一句:女人被强奸一定是因为穿得骚吗?
年初,比利时搞了一个著名展览。
主题是——你被强奸那天穿了什么衣服?
策展者走访了很多受害人,结果发现——绝大部分受害者,穿得一点都不暴露,不过都是普通的衬衫、T恤、裤子。
“那天我穿的是衬衫和牛仔裤。”
“那天我穿的是牛仔裤和体恤。”
“那天我穿的是普通的校服。”
策展负责人Ms Kennes说:“我们脑子里一直存在一个误区,以为被强奸大都是因为穿着不当。但我们走访很多受害者后发现,‘被强暴’和‘穿着暴露’之间,其实没多大关系,或者说,关系极小极小。”
加拿大属于低强奸率地区,但女人们出门时穿着很暴露。
中东国家属于高强奸率地区,但女人们出门时穿着很严实。
说明“穿着暴露=释放诱惑=引发强奸”这种理论,纯粹就是无稽之谈。
而且,大家还有一个更大的误区:
以为大部分强奸发生在陌生人之间。
事实上,恰恰相反,大部分强奸发生在熟人之间。
欧洲委员会去年做了一个统计,发现发生在陌生人之间的强奸案,只占总数的13%-29%,而发生在熟人之间的强奸案,占了总数的71%-87%。
中国的情况其实也差不多,前几年,一些公检法部门做过统计。
姑苏法院统计4年的数据发现:
熟人强奸占全部强奸案件的75%。
深圳宝安区检方统计2012年数据发现:
熟人强奸占全部强奸案件的92%。
深圳福田区检方统计2012年以来的数据发现:
熟人强奸占全部强奸案件的85%。
所以说,“女人被强奸是因为穿得太少”纯粹就是扯淡。
熟人想要强暴你,并不是因为你穿得少,而是非常了解你的性格,觉得强暴你不会引起大麻烦。
即便发生在陌生人之间的强奸案,“事实”也远不是大家料想的那样。
美国学者杰夫做过一个研究——在狩猎式强奸案中,强奸犯如何挑选作案目标?
结果发现强奸犯挑选的作案对象,并不是穿得很性感、很暴露的,而是“看起来容易被控制的人”:
走得慢的人
不自信的人
垂头丧气没精神的人
不敢对视眼神闪躲的人
气质上很柔弱的人
强奸犯挑选目标的首要特征,是受害者的弱势个性,即“Easy prey”,而不是你是否穿得暴露或保守。
对比两个人:一个是昂首挺胸、穿短裙低胸装的女性;一个是穿运动服牛仔裤、气质柔弱眼神闪躲的女性。
“前者感觉不太容易搞定,所以我们往往会挑选后者。”
“空格”讲过一段亲身经历:
“我以前经常听到身边的女同学女同事说,我今天遇到一个什么什么样的变态。
我当时有一个非常傻逼的想法:
为什么我从来没遇到过?
是因为我特么长得不好看吗?
但感觉她们长得也很普通呀!
是我穿得多吗?
我经常都是穿吊带短裙街上跑啊,为什么我就从来没有遇到过?
直到有一天——那是我生完宝宝后的第六个月,当时因为怀孕喂母乳,我从90多斤胖到了130多斤,跟柜子里所有小短裤小短裙说了拜拜,每天上班穿得像粽子,精神萎靡,垂头丧气,没有了以前趾高气扬走路带风的气势。
就是在这么一个状态,我遇到了一个咸猪手!
那天我在过马路的时候,一个大叔从我身边路过时,突然捏了一下我的屁股,并大喊了一句‘骚货’。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跑远了。不久,我又遭遇了两次咸猪手。一次在出租车上,被司机摸手。一次在地铁里,被人抓屁股。
奇怪的是,当我结束哺乳减肥成功,重新趾高气扬地穿起吊带短裙后,反而一次都没有遇到过咸猪手了。”
“空格”的经历恰好印证了杰夫的研究——强奸的发生,不是因为你穿得少,而是你显露出来的气质和个性太柔弱。
说了这么多,我只是想提醒一些人,不要一遇到类似案件,就无端指责和评价受害人:
“你为什么要晚归?”
“你为什么要穿这么骚?”
“你穿这么少被强暴能怪谁?”
我们建议和斥责的方向,不应该是要求女性牺牲自由,就像网友“梧桐”所说:
“你今天让我多穿衣服,明天让我晚上九点前回家,后天是不是要让我只露出眼睛,大后天是不是就让我不要出门,一月后是不是要我在阴道上加一把锁?”
作家侯虹斌有句话总结得很到位:
“不是因为女性越自保,强奸案越少;恰恰相反,越是强调女性要靠自我保护的地方,强奸案越是容易发生。”
所以,我们建议的方向和重点应该是——加强社会安全防范措施、升级公共治安管理。
侯虹斌举了一个例子:
以前韩国强奸案发生率特别高,2004年至2008年,韩国性暴力犯罪复发率为14.1%。
为了抑制强奸案的发生,韩国实施了强奸犯电子脚镣制度——出门十分钟就会收到监控电话,必要时脚镣还会发出刺耳响声。
电子脚镣制度实施7年后,韩国性暴力犯罪复发率骤降至1.7%。
“升级治安管理、建立防范制度所带来的效果,比起劝女性要小心保护自己,要好上一千倍一万倍。”
从这个事情延伸出来,我还想讲另外一件事情——完美受害人。
什么叫做“完美受害人”?
就是说当一起恶性事件发生后,很多人不是斥责施害者,而是拿着放大镜盯住受害人,只要受害人在表述上、事实上、经济上、品格上存在毛病和瑕疵,就会对他(她)进行攻击。
只要你不是完美的,那这个恶性事件的发生,你自己就要承担很大的责任。
比如,空姐打车被奸杀后,很多人就跳出来说:
“你一个女的穿成那样子,那么骚,不是欠操?强奸犯有责任,但你也有啊。你穿得保守点,不就没事了。”
“完美受害人”已成为一种社会现象。
如果你不幸受害,想要诉求正义时,必须得先确保一个前提——你是完美的。
如果你不是完美的,你就是自作自受、别有用心。
你遭受的伤害就是活该,你就不配提出正当诉求。
比如,杭州保姆纵火案。
此案发生后,林爸爸提出正当诉求,但遭到了很多网民的怀疑和斥责:
“这么多人家,怎么就你家保姆放火呀?”
“别人家怎么没事儿,好好的呢!”
“是不是你们家虐待保姆啊?”
“你们家三个孩子,不会是超生了吧?”
“你该不会是因为搞外遇被发现了吧?”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网络上开始流行这样一种逻辑:
你之所以遭遇这样的不幸,肯定是你自己有原因。
去年,BBC上映了一部轰动英国的“纪录片电视剧”——《三个女孩》。
它之所以影响力巨大,是因为改编于真实案件——罗奇代尔街头团伙诱奸案。
英国罗奇代尔海伍德小镇,44名少女被一个街头团伙强奸了,但她们给父母、老师、警察反映时,得到的却是“完美受害人”的质疑:
“你平时就是个小太妹,一定是自愿的吧。”
“你这么小就不是处女,说明天生就是婊子。”
“你家很穷,你是不是想讹别人的钱啊?”
少女们泣血的控诉,却因为自身的不完美,而被各方面质疑和置之不理。
少女们整天以泪洗面,最后深深地绝望了,一些人开始放纵自己,最后终于变成了大家期待的“那种女人”。
这部剧有一句台词震撼人心:
“我以为被强奸是我遇到的最可怕的事情,但其实只是一个开始。”
有太多人教育我们“不做什么事就不会受伤害”,却很少有人教我们“已经受伤害了该如何处理”。
这个世界并不是完全公平的,没有完美的人,所以也不会有完美的受害者。
但难道我们不完美,就连做一个受害者都不配了吗?
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丁俊贵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