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京城
当一个人的血液里流淌进了所谓的皇室血脉的时候,也就注定了他这一生已经不能自主。倘若没有这次的京城书院的选拔,估计叶卿令这辈子都没有机会来京城。他至今也没有明白为何阿母要疏通一切关系让他来京读书院,从小生活在辽都的他,明明是个女儿身,为什么阿母却要从小把他当男子养育,并且这个秘密在辽都只有阿母知道。这些东西就像一个秘密一样,随着他一起来了京城。她总觉得在京城似乎会有个答案给到她。
入学考试通过的很轻易,出乎他的意料之外。拿出了阿母给的玉牌:上面刻着“萧”字。三个考官先是脸露惊讶之色,互相交换了下眼色。其中之一拿了玉牌就往里间房去。
随即中间的考官问:持此玉牌的人与你是什么关系?
叶卿令很是奇怪,想起阿母曾交代如何回应,便答道:与我并与关系,只听我家老仆人说是我家当家家母所持。不过老仆说家母已然仙逝,此牌交于我手,望我能进书院,而后继承家业,仅此而已。”
考官略微点了点头,未再提问。
而后问了几句诗文,叶卿令觉得自己也还能对答如流。
过了些许,刚才进内堂的一考官出来,对另两位使了下眼色,随即把玉牌还于叶卿令,让他回家等消息。
京城的繁华,果然不同一般,就这市井的商贩,贩卖的东西也是玲琅满目,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没有卖的。叶卿令虽然一介书生打扮,到底还是姑娘心绪,时不时地会回望几眼首饰和粉饰。哪怕不触手摸,他都能感受到那种精美和香气。“观虞阁”这不是阿母之前说起的酒肆嘛,曾听阿母说,世间俗事万千,观虞,观虞,万事皆可抛。真有那么响的名字,今天倒是要进去瞧个仔细。
“迎请客官一位。”还没有踏进门槛,小厮就热情地招呼起来。
叶卿令随即便被领位至一处楼台坐下。原来,所谓的观虞阁,就是傍湖而建的一间间小阁呀。倚栏杆,天际识舟,凝思不止呀。果真是个好地好风景。来这边,一定要尝尝江河美味,莫浪费了这一湖的好货色呀。随即,叫伙计上了三四个特色菜肴,温来一壶清酒。虽然一个姑娘不能饮酒太多,但不知道为何,在这样的风景,这样的氛围下,总觉得必须来那么几口,才显得出舒畅的心情。
叶卿令轻抿几口清酒,甘甜,适合她。若然有个一二个同伴,那绝对是上上之事呀。正出神。一叶舟轻飘近她的阁楼边。竹竿轻搁,纵身一跃,竟跃入了叶卿令的雅间。若是换做他人,估计早已叫出了声,叶卿令岂是寻常之辈,淡然道“公子好身手呀。”并暗示入座。这位白衣公子倒也不生疏,直接落座了,同时朝门外喊道“添副碗筷。”叶卿令还第一次见到如此不要脸的公子哥,含笑着摇了摇头,京城,果然不同呀。心中暗自细细打量了一番此人。“敢问公子大名?”叶卿令问道。
“小爷我,就是这块的混世魔王,人称我金咬之,人若让我不舒服了,我铁定跟这人咬到死磕不松口。”
还有这样介绍的,是示威?是炫耀?一刹那,叶卿令倒还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也罢,一人吃喝,不如两人吃喝。就这样,两人莫名其妙就坐在了一起吃喝起来。别看这金咬之一身素衣,倒真不是读书之人,举止神态都充斥着江湖气味。人简单,也豪爽。也罢,交个朋友,也没有什么损失。就这样,两人推杯换盏间不觉时间已入夜。叶卿令虽有几分醉意,但还是清醒六七分,那位却早已酩酊,人已梦周公,嘴里还在叨叨不停。此刻,叶卿令倒是犯了难,送吧,不知往哪里送,不送吧,自己做不出这种事。把人接入自己的旅店又不太方便,毕竟自己是女儿身。正在叶卿令苦恼之时,门外有人轻唤“叶公子,金公子家仆在外侯着,接金公子回府。”
“让他进来吧,金公子已然醉了。”
门随声推开,进来一个清瘦的少年,恭敬地晗头示意,“叶公子,多有打扰,我家公子就是这样的性格,今天的酒钱我家老爷已经交代我付清了,多谢叶公子的照顾了。”说完,就扶起金咬之准备往外。
“酒钱?”叶卿令还未没有完全回过神,“也罢,那叶某就不客气了,请代我谢过金老爷。与你家公子我们今天喝得很尽兴。回家好生照料好你家公子。”
家仆微笑晗头,扶着金咬之就出门上了马车。
叶卿令虽然有几分醉意,但京城的夜市还是要逛一逛的。不管怎么说,也不枉来此一遭。
此刻的街道,虽然没有白天的喧闹,倒也不似冷清,两边的灯笼都照得明亮的很。酒肆正是营业的好时光。路边的小食铺虽然随意,倒也是客满的。抬头望向天,一轮明月掩映在云朵间,淡淡的光晕散出,倒是与这里的光景格格不入,天上愁绪漫溢,地上热闹纷扬。叶卿令加快了回旅店的脚步,今天他有点累了,他想休息了。京城也就这样吧,阿母,它的好到底在哪里呀?为何你非要送我来这里呢?
二.书院
“萧”字玉牌的出现,柳笙南心里似被投掷进了一块石头,激起万千涟漪。戎马一身的他进入书院任职,也不过是为了躲避朝堂的纷争罢了,守着这座书院,不过是他的另一座监狱罢了,一介武夫怎么可能会懂这些之乎者也的东西。不过也是当朝者的旗子罢了。他原是靖王麾下的一名武将,跟随靖王出生入死,无儿无女,也无牵无挂。岂料世事难测,本已在京城封土授爵的靖王,竟然因为靖王妃萧家谋反而被连带发配至苦寒之地楚幽镇守。自此,靖,萧两家从京城消失。而今竟然有少年拿着“萧”字玉牌来书院,定是不寻常。萧玲珑若是他的家母,莫不此少年是靖王之子?但是靖王并未真正迎娶萧玲珑,这少年断然又不可能是靖王之子。此刻,突然有个大胆的设想在他脑海中闪现,莫不是与当朝那位的关系?他不敢往下想去。压了口雀舌,最终决定在录用书上写下了“叶卿令”。不管是谁,这趟浑水看起来,他是逃不脱了。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吧。但愿只是个简单的求学。
叶卿令其实并不喜欢书院,纯粹为了阿母而来上学。别的学子都显得文质彬彬,做作的行头真的令人扫兴。叶卿令扫视了一眼,有时候磁场这东西吧,还真是会相互吸引。金咬之,哈哈哈,一副醉态朦胧样。本来感觉绝望的金咬之,也突然接收到了这股吸引力,眼睛放光。哈哈哈,叶什么来着。好了。舍友就这样完成了。天作之和也。两人随即勾肩搭背,也不管这些书生背后的点点指指,朝最靠墙头的最里面一间走去。到了门前,互望一眼,哈哈哈,果然君子所选一致。各有各的小心思,各有各的小打算。名牌一挂,成了。叶卿令看了一眼金咬之的名牌,“金千尧”。一惊,莫不是小道传的那位的私生子。所以才寄养在金家,跋扈嚣张,谁都不敢得罪他。叶卿令,此刻才感觉有点头大了。换人又说不出个理由。不管是与不是,她都不希望与朝上那位的人扯上任何的一点关系。也罢也罢,既来之则安之,大不了自己就安心学习吧。哎,这人算不如天算的事。
书院的生活作息很规律,每天5点的早读。叶卿令这人有一点是好的,就是他决定做了,那他必定是全身心投入。别人挑不出他任何毛病。可是金千尧这人吧,就有点难,连个起床都无法做到。每次都是站在门外,或者被逼抄书。后来先生大概也是没辙了,竟然想到同责共担,让同室人负责对方。然后就变成了每天看到这两人一同罚站一同抄书。起初金咬之还挺过意不去的,时间长了,也就没有那么多愧疚了,反而倒是习惯成自然了。高兴起来,多抄几页,不高兴起来,就全盘撒手。留下叶卿令在那里狂写。不知道是不是直觉使然,叶卿令总是有一种自己被算计的感觉。好似暗中有个黑手希望把他推出书院。但是他又拿不出证据来证实。因为舍友吧,也是自己选的呀,但愿是自己多心吧。
几次的学业考试,叶卿令稳稳都是头筹。柳笙南细细翻阅了他的每一份试卷,也挑不出个所以然。只能讪讪苦笑,萧家到底是以文著称的世家,即使落寞了,单一个萧玲珑还是能教出一个天才。想在学业上为难他,似乎有点走不通。
三,花灯节
书院的设立之初是为国家选择栋梁之才的地方。这里不仅聚集了大学之士,也聚焦了很多天之骄子。后来慢慢有点变味。很多富贾子弟,来这里读书的目的不是为了求学,更多的是为了一个机会。每年皇室都会邀请书院部分书生参加灯会节,明为与士子同乐,实则是为某些公主择个合适的郎君。大家彼此心照不宣而已。
金咬之躺在床上,翻着他那些三流市井小说,问“叶君,你会去吗?”
叶卿令看向他,并不语,尓后继续抄写着书。
金咬之是个聪明人,随即说到:“我猜你跟我一样,也不感兴趣这种事情。属实无聊至极。不过,我是肯定不够格去的,除非我爹花钱买通,不过就入宫看个花灯,我爹爹应该也不会花那个钱。你不一样哦,你那么优秀,选上的可能性很大哦。”
叶卿令停下笔,问道“赏个灯难道还得要选吗?”
“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叶君。这是个花灯的事吗?这是给皇帝老儿选婿。不过我知你不感兴趣。哈哈哈,那些公主之辈的,都是假正经,我也不喜欢呢。长得再漂亮我都不要。”
这话也就金咬之敢说。这两人还真是一个敢说,一个敢听哦。这要是换做了别人,早就捂紧耳朵当作没有听到。
看着叶卿令不说话,金咬之突然生出调戏之心“若然有个长成叶君这般模样,我倒是可以考虑下的。哈哈哈。”
叶卿令知道他的性子,“我若是公主,就你这样嘴欠,定是我先瞧不上你咧。”
金咬之也不生气,“也是,也是。但凡有姑娘瞧的上我的,定然这姑娘也非等闲呀。”
叶卿令不再理睬他,这人真是自负至极了。
几位学士看到名单后,都不解为何叶卿令被剔除,大家一起找柳笙南询问,柳笙南坚决反对,说了一通品行不端之类的理由,一听就是明着要剔除他,大家也只能作罢,谁大谁说了算呗。这是柳笙南思虑几番后的名单。叶卿令的脸跟萧玲珑有几分神似,在什么都不清楚的情况下,他断不能冒然把他推到那位面前去。别人也许不清楚个中缘由,但是他清楚的很。如果可以,他还是愿意就这样保持各方的平衡,莫要再掀起什么风波。
当金咬之知道名单中竟然没有叶卿令,他简直比自己上名单还要惊讶。“为什么呀,为什么啊?”一路跑回舍中,口中不停叨叨同一句话。
“叶君,你为何不在名单中?”
叶卿令看着他惊愕的眼神,淡淡说道,“不在,有什么好奇怪的,总有人上榜,总有人落榜呀。”
金咬之怕自己没有表达清楚,再次解释道“花灯,花灯节名单。没你。”
“我本来也不感兴趣这类事情。”叶卿令淡淡说道,这正合他的心意,如有上榜,他还得想个借口拒绝呢。这样正好,省了这份心思。
金咬之自以为叶卿令一个堂堂男儿不便流露自己的失落,于是便贴心说道“走,咱们喝酒去,那个花灯有啥看头,就是女孩子的玩意。我还真看不了这些莺莺燕燕。”
金咬之定是误会了,算了算了,误会也好,显得真实。随即两人便偷偷换了行头,冒着夜色,偷翻墙头外出游玩。
看吧,宫里的花灯还没开始,夜市的花灯早就开始了呢。金咬之的眼神里透出微微的骄傲感,感觉他比皇帝老头还牛逼。好像是他包下了一条街的花灯。金咬之这个人好就好在随时随地都能刷出自己的骄傲感,并能做到恬不知耻。哈哈哈。人生三大爱好,看美女,品美酒,尝美食。金咬之的三大爱好,两大就是和吃有关。说是吃,其实就是胡吃海喝,他从来不管什么环境如何,食物如何,只要让他感兴趣了,哪怕是茅坑边上,估计他都能大快朵颐的吃起来的。拖他的福,叶卿令也尝过很多烤物之类的东西,不止一次吃坏过肚子。有时候,叶卿令不得不佩服他的好肠胃,就没有不舒服的时候。
又是这种苍蝇小馆,本能驱使叶卿令想走。没想到,金咬之一把拉住,“这家我保证绝对味正,这家的卤煮堪称一绝。叶君,必须来尝一尝,只有晚上才出摊。”这话说的,就这种小摊也只能夜间出摊。沿岸摆了几张小桌,到另一边选好要吃的卤煮,然后自己拿凳子选个桌,把选好的卤煮放上,稍等片刻便有人来放上一个小火炉,架个小砂锅,这时你就可以把所选的卤煮放入等着滚烫了,就可以捞起卤煮开吃。一壶辣嗓子的劣质酒,一锅嘟嘟的卤煮,两个青衣白衫的少年。叶卿令都不敢抬头看周围。若是此刻在辽都,他连死的心都有了。
而此刻不远处,阁楼上有一双眼正死死盯着叶卿令。若是在平时,叶卿令定是能感受到这种眼光,但现在的叶卿令恨不得避开所有人,长长的衣袖半遮面。
“爷,有事吩咐?”走来一个很知趣的下人。
“盯住下面白衣少年?摸清他的去向?”冷峻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多年的世事无常,他已然与冷漠合为了一体。楚穆炎,赫赫有名的靖王偷偷回来了。京城没有什么留恋的,他此次回来是为了萧玲珑。听说萧字玉牌出现在京城,他要弄清楚怎么回事?到底萧玲珑怎么了。假使被发现私自回到京城,他断是回不去的。但是为了萧玲珑他还是愿意来冒一下这个险。本来毫无头绪的事情,在抬头一望间,竟然看到同玲珑好神似的少年,也许他们之间有什么关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