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年的古代围棋传承中,只在棋盘内的立规则,并没有给棋手立规矩。孔子称赞射箭:“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楫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对于围棋却是这般评价“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不有博弈者乎,为之犹贤乎已。”他认为下棋要比无所事事要好点,而且“博弈”并称,兼有善恶之道而君子不为,围棋礼节不必需要了。似乎孔老夫子定了如此基调之后,对于围棋分毁誉两派,汉朝的贾谊就说:“失利迷风,围棋是也。”
在古代士大夫中喜欢围棋者众多,我们感觉古代人下棋人的形象多是闲情雅致,其实棋手在错综复杂棋局中感物而动,还是让我们看到了人情百态。
在明朝末期在市井也流行围棋,棋手免不了粘上市井气,更甚的是狡黠者的做局设套,一些无赖的蛮不讲理,王思仁有感于此仿《大明律》而作《弈律》。以明朝律文的形式,对违规者有三种刑罚,即笞、仗、徒。笞是指中国古代用竹板或荆条拷打犯人脊背或臀腿的刑罚,而对于下棋者事实上是用不上的。王思仁好以诙谐为文,他笔下的无赖之徒丑态各异,为的是达到不认输的目的。
以现代的围棋礼节作比较,我将《弈律》的情况分几大类:
一,围棋作为赌具由来已久,三国时韦曜说当时人“赌及衣服”,《宋书》记有以官职为赌注者, 羊玄保“善弈棋,棋品第三。太祖与赌郡戏,胜,以补宣城太守。 ”《粱书》有到溉与梁武帝萧衍以石头、书籍为赌注下棋。
王思仁对下棋赌财物持认可并且持保护态度,具体分几种情况。关于彩金的:“凡银物不持,而徒写欠券者,杖八十。受者减一等。若彼此对支者,杖六十。” “凡搏进不便,而以他物抵偿者,赴市司评估,不实者,杖八十,强抵者同罪。” “凡弈所赌进,务要足色足数,如低、假、短、少,每三钱徒一年。赌饮食者,亦如之。”
二,目前来说属于违规的。
“凡挟威力折揿人棋,而制缚之者,杖一百,罢局不叙。恐吓人者,笞四十。”
“凡正着、官着,须一递一着,敢有乘忙冒支多着者,杖八十。”现在连下两子直接判输。
“凡因公事偶错,即自觉举,许纪过罚二子改正。其已经应决者,不许改换。”还有悔改的机会。
“凡棋子不由棋路,而欲多挨一子,希图算赖者,以侵占论,杖八十。”
三,使用盘外招来影响对手思考的。
“凡弈时腐吟优唱、手舞足蹈、观听狂惑者,俱笞五十。”
“凡诈为瑞应,诈称死亡,诈喜诈悲,诈惊诈乞,暗摇人心者,各笞五十。”
“凡诈教诱人犯法至死者,杖九十。若左使杀人者,杖一百。”
四,用时方面
“凡局已分胜负,因而挟愤逃去不终者,杖一百、总徒四年。”
“凡弈棋久持不下,令人闷待过一刻者,笞一十。若本当议拟,未及半刻而故催促以乱之者,笞二十。”
现在比赛和平常棋手交流用棋钟,对弈的时间问题很好解决了。
五,局终数子方面
“凡数棋误将棋道遗失者,即当白还,违者笞五十。”
“凡数棋偶然迷失一子,许收留作数,不许径起,违者笞三十。”
“凡局中检起死子,须面同清理,违者杖六十。若非死子而作死子,本九子而作十子者,杖八十。被伤人愠惭不肯看者,杖七十。”
在没有裁判的情况下,以上三条要靠人自觉了,还有数子要仔细。
六,旁观者
“凡嘱托人代谋、代数者,笞四十。代者,罪亦如之。”
“凡弈棋犯罪,果出冤枉,而旁人不为辩明者,杖八十。”
“凡同行知他人有谋害,而辄相告戒者,杖六十。”
“凡旁观将机密重情及紧关事务漏泄,而又代为打点者,杖一百。显相告语者,杖九十;隐者,杖八十;以手足声气者,杖七十;色目者,杖六十。”
“凡旁观,原无确见,而恣口得失,代人惊喜者,笞五十。”
“凡教唆者,杖八十。”
旁观者不仅要做到观棋不语,还要求面无忧喜无肢体语言,此外还要兼做证人。
七,关于棋具
“凡棋局俱要开阔鲜明,故不如法,希图溷人者,杖六十,限三日内改造,违者杖一百。”明朝棋具有很大部分自己制作的。
“凡敲棋碎子,或因争夺而致伤他物者,杖六十,责令赔偿。系己者勿论。”
其它的还有,表示遵师的有,“凡曾经投师输拜,而忽然拒敌不肯饶服者,以谋反论。但列子杖一百、总徒四年。止系平交,昔弱今强者,彼此增减勿论。”
2004年的三星杯预选赛,中国的黄奕中和韩国的金江根对局结束后,都认为自己半目胜了,原因是黄奕中在对局中把一颗提子放到了对方棋罐里,这样数目黄奕中半目输了,黄奕中提出复盘被金江根拒绝,裁判最后判这盘棋无胜负,要求重赛。这种纠纷的原因是由中国和韩国在计算胜负方法和约定俗成不一样造成的。《弈律》中有一条“凡对局时,两相忿争者,各杖七十。罢局不叙。”纷争不能说那方就明显的理亏,如果不复盘这种情况确实难判,这个“杖七十”有点怨。
王思仁写出《弈律》的时候稍稍之前,日本四大棋所之一的本因坊受到了幕府敕封,享丰厚的俸禄。日本棋界制定了围棋礼节,正规的棋士体系形成,这也使围棋在日本得到了脱胎换骨的发展。在清末民初时,中国一流高手离日本的差距不小了。
《弈律》里的条律是不可能行于世的,因为这根本无法实施,但还是很有意义的。现在网络上下棋,我们还是会遇到很多不快的事情。对手看到你段位比自己低,就有些落子随意,傲慢得很,接着对手在棋局有利但并未结束时,便打上一些不冷不热的话,或着棋局已输定,依然死缠慢打或自己空里填子;或断线逃跑,最后也不确定数子,不认输,死耗时间。现在下棋比明朝时规范,撒赖与恶心对手在爱好者中依然存在,只是方式不一样了。
如果内心不够强大,对自己缺乏信心,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在打击面前不能短时间内恢复理智。在外表现出患得患失,骂人,捣乱棋局,掀翻棋盘。《弈律》小引提到“律之作也,以绳强也;而余之作律,以绳弱也。” 这是因为“性道弱而智力出,智力弱而争赖出,凡天下之强有力能为争赖者,皆其中弱耳。”王思仁认为既然一个下棋人在内心是弱的,智力可能及不上对手,他才会在下棋的时候,用种种表面上的撒赖行为,来掩饰自己的内心。
王思仁的这个认识与“自信,自强,自尊”的奥运精神是相契合的。他提倡平等的下棋,平等不是相等,棋盘对面的力量如果不平等,就要让子让它平等。“凡棋力高出人上,而故求对着减饶,诓赌人财物者,各杖八十。” 禁止下假棋讨好上级“凡以弈谄事贵长,巧为称颂者,杖七十。或隐忍退败,有所图为者,杖一百。”这种禁止假棋说明王思仁认为棋手之间身份是平等的,于当时来说非常难得。
王思仁很重视与棋手的友谊,表现在自始至终的尊重对手。不得缠绕对手“凡事毕不即输服,而苦留再弈者,杖七十。”禁止双方约定互相犯规,自尊而又尊重对手人格棋品,不得降志辱身,“凡弈棋有犯,不即举发,而同罪相抵以私和者,杖八十,仍尽本法。”君子之争的目的是为了增进友谊,切磋技艺,而“和平友谊进步”也是奥林匹克宗旨。
最后讲一下作者,王思仁,字季重,号谑庵,绍兴山阴人,万历二十三年中进士。他曾知兴平、当涂、青浦三县,又任袁州推官、九江佥事,在任期间致力于体察民情,为民造福,受到百姓的爱戴。他在文笔放纵诙谐的表面下却是一颗耿介的心,而且也不圆滑,在为官时屡遭弹劾,明末时拒降清,绝食而死,当时隆武二年1646年。“吾越乃报仇雪耻之国,非藏垢纳污之地”是他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