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在2014年的4月份相遇的。因為軍訓!
在馬來西亞,每個18歲的青少年都會很苦惱,因為在馬來西亞,只要你年齡滿18歲就會被政府随機的派到不同的城市進行為期三個月的軍訓。但也不是每個人都會被選中去軍訓。在那個時候對於我來說,被選中是件多麼悲慘的事情。還有更悲慘的就是,軍訓地點離我住的城市是有一定的距離的。當時的我是崩潰的!
剛開始的時候是有點悲傷的,長那麼大 第一次離家那麼遠,又要在陌生的環境生活三個月。可是,慢慢的認識了也來自不同城市的朋友。大家一起打打鬧鬧,我開始被這種團隊生活吸引。每天都過得那叫一個如沐春風啊~~~
還有在哪裡,我認識了他。他是我們隊的隊長,他几乎是個全能。他會唱歌、會彈吉他、會說一口流利的英文、很有領導能力、口才很好,還有 他還會跆拳道。
我們几乎天天都見面,一起上課,一起做活動。從那個時候開始,每天睡覺前他都會出現在我的日記本裡。也從那時候開始,我的眼睛總圍著他在繞,不是有人說過嗎 “喜歡一個人,就算捂著嘴巴,也會從眼睛裡跑出來”。朋友都笑我說,“你眼睛就快粘他身上了!”
在那個時候,我在團隊裡的活動機率是百分之百的。各種的活動我都参加,他参加的活動,我自然也不會缺席。就因為這樣,我還學會了一項技能,那就是正確快速的佩戴安全措施 (攀岩要佩戴的那種)。
我們就這樣相處/生活了兩個月多。因為他的學業所以他被允許提早一個月退伍,那天,我把眼睛都哭腫了!看著來接他的車漸漸走遠…
接下來的一個月,我依然很踊跃的参加任何一項活動。只是總好像少了些什麼。這一個月在各種排練,操步,演習中度過。
就在最後一天的畢業儀式中,我又再次見到了他!他是來觀禮的。其實見到他的那瞬間我還挺高興的。到最後我們什麼也沒說,我的喜歡在他那隱約對我說的 “take care” 下畫上了句號。
那之後我們沒有任何的聯絡,連在臉書上的贊也省了。我很高興能認識他,也很慶幸自己曾經喜歡他,雖然最後沒能在一起,但是我還是挺幸運的能遇的這樣一個他,就像他曾經唱過的那首歌一樣…
“世界之大 為何我們相遇 難道是緣份 難道是天意”
謝謝你曾經讓我偷偷喜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