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是林冲反叛的原动力(十)

林冲被诱骗至白虎节堂,那是军机要地,闲人免进的地方,而林冲又貌似手拿尖刀,做一个刺客,于是,“手执利刃,欲杀太尉”的罪名,就这样被套到头上了。

高太尉很得意,佯装大怒,喝叫左右排列军校,拿下林冲要斩。这个时候,林冲一改往日逆来顺受的样子,便大叫喊冤。

是呀,在这生死关头,无论心中有多少顾忌,无论有多么糊涂,也会毫不犹豫把求生的张力绷紧到极致。

按说高俅还算讲理,没有当场把林冲正法,也许他心里多少对朝廷的法度还存在一丝的敬畏,不敢随意草菅一个军官的性命。也许他想,即使走过场,把林冲递解到司法机关让人判决,林冲的这个死罪终究是逃不掉的。

正如开封府孔目孙定怼府尹所说“这开封府衙门难道是高太尉家开的?”从孙孔目话里透露,高俅算计别人,把人弄到开封府,“要杀便杀,要剐便剐”已是常事了。

故此,高俅便把那刀封了,安排几个办事的人,将林冲押送到开封府衙门,并把高俅要求“勘理明白处决”的话也递了上来。这就等于有了领导批示,也就是说,林冲必须得死。

我们不仅为林冲的性命担忧。有大领导批示,这案件还不得严办呐?

掰着脚指头想一想,古往今来,但凡领导批示严办的事情,有哪一件能轻松放过?下面的人都是些马屁精,无不仰领导鼻息而察言观色把人往死里整啊。

可是,林冲偏偏有福,偏偏命不该绝。在这生死之机,却有一个小人物为他仗义挺身而出。

这人叫孙定,是当案孔目,所谓当案孔目,是主办这个案件的小头目。

书中交代,这个孙孔目“为人最鲠直,十分好善,只要周全人。”

这就是林冲的运气了。纵观林冲被逼上梁山过程中所遇到的凶险,在关键时刻,都有人挺身相助。第一个鲁智深,这是武的。第二个就是这孙定孙孔目了,这是文的。也就是说,林冲无论从文从武两个方面,都有贵人相助,才得以绝地重生。

当然,柴进要算得是第三个。在后来林冲杀死陆虞侯等三人被官府通缉时,正是柴进举荐林冲上了梁山。

孙孔目听了林冲的口词,立即判定林冲是冤屈的。以他多年办案经验,用不着三推四勘,案件就十分明了。因此,才有他怼府尹的那番话。

府尹让他怼得心里也着实窝火,因此,心里无论如何也打定主意要雄起一把。便问孙定如何结案。

这个时候,就显出孙定的老油条本事了。

他说,高太尉定说林冲是“手执利刃,故入节堂,欲杀本官”,这明摆着有瑕疵,有猫腻,有冤屈,因此,可以叫林冲招认做‘不合腰悬利刃,误入节堂’。”

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前一个认定的事实,足以把林冲砍下脑壳,而后一个却是只落得“脊杖二十,刺配远恶军州”了事。

府尹竟然听从了孙定的建议,并且也当真亲自跑到高俅那里磨叽,也竟然成功把高俅说服了,不得不说,这府尹的良心还没被狗吃掉。

有些时候,领导的批示也不好使,如果遇到敢于仗义执言的下属,如果公理公正还在的话。

林冲就此得以逃脱这第一个生死关口,踏上路途凶险的刺配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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