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的离婚也就是休妻,离婚这一词是从晋朝才开始有的,古人的婚姻法也就是遵从的“七出”“三不去”,始于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思想提倡的,而正式列入国家法律中则是从唐代开始的。也是古代男子为尊,女子地位极为低下不公的封建社会的具体表现。“七出”是说丈夫有七种情况可以休妻,而有“三不去”三种情况丈夫不可休妻。
七出之条指的是:“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口舌”“窃盗”
三不去指的是:一、有所取无所归,是指结婚时女方父母健在,休妻时已去世,原来的大家庭已不存在,休妻等于是无家可归,不可休。二、与更三年丧,是指妻子和丈夫一起为父亲或母亲守孝三年的不能被休。三、前贫贱后富贵,娶妻前贫穷,娶妻后富贵的不可休。
话说是有“七出”“三不去”的条例可以约束,可古代人却总有些奇葩的借口用来休妻,这也是对女子地位贬低的现实。例如古代大学者孟子,因妻子一次偶然坐姿不雅,便提出休妻。
还有,曾子的徒弟吴起更奇葩,吴起给了妻子一条丝巾,让她按着样式再织一条一模一样的,可他的妻子妻子精益求精,织了一条比原来更好的丝巾,谁知吴起不夸赞竟还嫌两条丝巾不一样便休妻。
春秋时期的鲁国还有一个叫做公仪休的人,当时公仪休退朝归来,他的妻子从院子了拔了葵菜给他吃,接着就去纺布了。可这公仪休认为自己当官有俸禄可拿养家,妻子这样的行为是抢了百姓的饭碗,于是他便将自己还在织布的妻子给休了,可更奇葩的是当时的人还赞赏他清正廉明。这也是古代女子无权苦无所诉得不到公平对待,要搁现代,如此贤良的媳妇儿,男人打灯笼也不好找好吧!不得不说奇葩。
古人休妻的理由很多,那些奇葩荒唐的事儿多的都数不过来。总之,还好我生在现代,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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