炖一锅肉,大口大品地啃

很快就过年了,或者姐教你做一道硬菜。

每当我从菜市场直冲厨房时,心中总有一种儿时喂猪的欢畅感觉,那是一种记忆中最纯美、最淋漓尽致的感觉。在我的童年时期,我的快乐、我的工作、我的希望、我的精神寄托都来自圈中那条大肥猪。在那个物质贫乏的年代,喂猪的材料是地间田头的野草,我一篮篮地把它们拔回来,洗净,煮熟,再满心欢喜地看它拍着耳朵吃完。整个过程比起如今给男人做一餐饭要复杂且乐趣无穷得多:大自然的触摸,体力劳动的酣畅,柴火的跳跃,和时光早晚的变化。

我一直讨厌城市里狭窄的厨房,更讨厌两个人,两碟小菜的厨房使用规则。因此最能勾起我众多欲望的是电视中的国外饮食节目,总有那么一双毛茸茸的男人大手把大量的鱼肉和菜蔬往大锅里扔,熬成一大锅糊糊,这一锅足够十几个人享用,他们所谓的汤,是最接近我的猪食理想的。

于是我渴望儿女成群,于是我渴望呼朋唤友。可是这毕竟是不太现实的,我没有那么大的屋子,没有那么大的厨房,没有那么强的生育能力,更没有那么多的朋友随便到可以成为你的试验品

邻居是一位不用上班的家庭主妇,每天下午四五点,便有一阵汤香飘过来。久了,我便可以辩认汤的味道:枸杞叶、西洋菜、霸王花,每天都是用不同的菜煲骨头。我可以想见,那个女人的脸就像那些西洋菜一样渐渐地变黄、变黄、变得很黄。

为了表示我的脸不会因为他的出现而变黄,两个人过家家的第一天,他下厨了。其实他什么菜都不会做,但是愿意从最简单的做起。他很努力地做了一菜一汤,菜是番茄炒蛋,汤是番茄蛋汤,男人下厨总是令人感动的,在感动得泪流满面的同时,我也发现他的天分绝对不在厨房。

他说啊,小时候看电影,看见日本人抢咱中国人的东西,拎着好大一只鸡腿啃,看着都香,可是现在再也啃不出那种大口吃肉的感觉来。

于是我只好和邻居一样奔往菜市场。

我们要大口吃肉,大口喝汤。

首先我要有一只特大的沙锅,加热后开始用油煎大块的骨头或排骨,骨头一定要大块,啃起来才有快感,同时加入蒜瓣和姜块爆香。骨头煎到变颜色后,先后加入大件的土豆块、红白萝卜、四季豆、番茄,和在一起,焖到吱吱响后加水煮开,然后关小火慢慢熬,1小时后,加上盐和胡椒粉,便香气四溢,大功告成。一吃,肉够软,蔬菜够鲜,汤嘛,有点浓,酸酸的。你也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变换肉类和蔬菜,我一向喜欢色彩鲜艳的番茄和四季豆,也加上黄色的土豆,卖相好得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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