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孩子之我见
好友感情上受了点挫折,出于安慰的考虑我跟她讲了自己的一些经历,结果她问我一句“你为什么不离婚?”问的那么认真,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好,就如同为了安慰她在经过朋友同意的情况下,我跟她说这个朋友的事情时,她问我“她为什么还活着?”把我那个朋友吓的不轻,说不要见面,会不会见面抱着我去跳楼逼我“解脱”啊,其实没有正确与否,只是每个人感受和想法不同,所以在遇见了同样的事情,有些人想的是活不下去了,有些人觉得没什么大不了,而有些人能从不好的事情里发现美好,这大概就是幸福的能力吧。
一个人是否具有幸福的能力和她的成长环境有脱不开的关系,一个没有幸福感的母亲很难培养出一个有幸福感的孩子,一个焦躁的家庭也很难培养出不焦躁的孩子,一个斤斤计较的家庭也不会培养出大度的孩子,就在今天我在朋友圈看到一个视频,是一个台湾心理咨询师的一席话,里面说“当妈妈整日很悲哀的时候她的孩子是不敢快乐的,因为快乐就等同于背叛”虽然不能一概而论,但是确实有很多的家庭是有类似的问题的,那么为什么那么多不幸福的家庭却要继续下去呢,很多人会挂在嘴边的理由是“责任”,离婚了孩子怎么办,于是以这样的一个理由,把孩子埋在哀怨的土壤里成长成一个哀怨的人。
我其实蛮认可之前被大家拍砖的专家建议的,婚姻应该设有效期,我觉得专家说的一点没错,因为这是一个大前提,细节是可以约定的,很多时候婚姻的不幸福是因为互相的不珍惜,就像一个游戏打到结婚就通关了,第二轮长相厮守我不想打了,那么我只要不离婚就得过且过就好了,如果婚姻的有效期是5年,第一个5年之后自动解约,需要双方自己去续约,第二个5年结束是自动续约,需要解约需要去民政局办理,凡自动续约过一次及以上的两个人互相就有照顾和被照顾的责任和义务并且是终身制的,除非在解约时签订协议,否则就如同母子和父女关系一样,互相是法律认可的亲人,如此一来便没有那么多的理所应当,其实两个人一起生活是为了生活的更好,各取所需,而不是为了给各自找难受,所以设定一个有效期我觉得挺好的,不因为我是女人而觉得女人的青春年华比较宝贵设了有效期好像对自己不利,人的生命都是有限的,浪费别人时间的时候也在浪费自己的生命,应该尽量活的自我感觉更好一些才对,我们需要找互相欣赏的伴侣,互相赞同并且愿意互相靠近,有至少一个共同的爱好,有共同语言,或者要求低一些找一个人分担,那么一个人赚钱一个人顾家,凑钱养孩子养活自己,再或者只是两个人依靠一下,不至于生病倒下的时候旁边连个人都没有……不管是哪一种都是各取所需,互相付出的,世上没有纯粹的“得”,很多时候付出比得到能产生更多的快乐,古语说的年轻夫妻老来伴其实也是婚姻的一种诉求,人是群居的动物,年纪大了更需要“群居”。
说到群居那么来说说孩子,我想说如果有丁克家庭的夫妻,那么希望你们老了以后除了自己花钱以外不要去申请任何的社会义工这类的来照顾自己,哺育孩子的辛劳不是为了想要孩子来回报自己什么,但是实际上人的自然成长过程就是到年老了会需要照顾,那么被你小时候照顾的孩子来回报给你这个被照顾,无法生育或者失独家庭除外,那些逃避养育孩子的人在年轻的时候肆无忌惮的玩,那么年老了也请自己面对,而不要去占用别人孩子的时间,所有自己选的路都要自己走完。孩子作为生命的延续从生物学角度来说只是基因为了让自己不至于消亡所以进行的繁殖活动产物,是一种延续,那么从人类自认的感情上,孩子是一种寄托,是潜意识里对未来的向往,并不是负担,而是一个付出的途径一个“得”的途径,你用善良热情浇灌他,那么开出的就是善良热情的花朵,用焦虑哀怨浇灌他,长出的便是焦虑哀怨的狂草。
世上的事没有正确和错误之分,心存感恩,容易被感动,愿意发现美景的人更幸福,幸福是自己给自己的,没人可以施舍给另一个人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