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小姐”的那五年,我心中永远抹不去的痛。

“小姐”,古代称为妓女,一个很不堪的身份,我却顶着这个身份整整五年。

当“小姐”的那五年,也成为我心中永远抹不去的痛。



初中二年级,我开始叛逆,一切跟爸妈对着干。

他们让我好好学习,我就偏不;他们不让我跟学校那些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我就非跟他们打的热火朝天;他们给我讲道理,我嫌他们烦;他们急了,打我,我一声不吭,死死的瞪着他们,一副你打,你今天不把我打死,就别想管我。

总之,那段日子,他们怎么看我都不顺眼,我怎么看他们都碍眼。

终于,中考前夕,又跟爸妈大吵了一架,我不上学了,我说:就是你们今天把我打死,我也不上学了。

爸妈虽然很生气,但也知道我当时即使中考,肯定也考不上高中。于是他们就想办法,看能不能让我上个中专或者技校什么的。所以他们也就默许了我的不上学。

不上学后,我就天天出去瞎逛。爸妈眼不见心不烦,也懒得理我。

那段时间,我认识了比我大三岁的社会小混混刚,当时觉得刚特别帅,特别酷,他前面走,后面总是跟十几个小弟,干什么事,总有人跑前跑后的,很牛逼的感觉。

他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我总是崇拜的跟着他,他也很宠我,带着我吃喝玩乐,很快我便成了他的正牌女友,没多久便把第一次给了他。

 

为了能和他天天在一起,我悄悄的偷了家里一千块钱,留了张纸条,就离家出走了。

期间爸妈找到我很多次,每次被他们强行拽回去后,我就又想尽办法逃跑。

次数多了,爸妈放弃了,不再找我。

但那时我和刚的日子也不太好过,他不工作,还要养着一群小弟,我们没钱了,他对我也不像以前那样甜蜜。

有一天,他高兴的说:我们很快就会有钱的,然后说带我晚上去玩玩。

晚上我们去了一家KTV,一同去的还有我不认识的,他三个所谓的哥们。

我们一边唱着歌,一边喝着酒,喝着喝着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等我醒来时,刚在包厢里翘着二郎腿,一边数着钱,一边哼着歌。而我一丝不挂的躺在沙发上,当我坐起来时,全身疼痛,尤其是下半身。

我疯一样的抓着刚的衣服问:你到底把我怎么了?

他不屑的说:就让你跟我那三个哥们干了那事,看这是你的服务费,赚的轻松吧,躺着就能赚钱。

我啪的一巴掌打过去,你无耻!

刚毫不犹豫的也给了我一巴掌:你不要给脸不要脸,以前我养着你,不是白养的,现在到你还我的时候了。

这个人让我陌生的可怕,我离开了刚。但又没脸回家,也不想回家。



那时的我,没文凭,没能力,打工还嫌这活脏,那活累,反正都有了第一回,索性我就在KTV当起了“小姐”,开始了躺着就能赚钱的生活。

为了能更好的接客,我开始包装自己,真是越打扮生意越好,生意越好,越有心情打扮。那时,有时一晚上就挣几千块,偶然遇到一两个真大款,出手都是上万。就这样,沉迷在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世界里,混混沌沌的过了五年。

当小姐的第五年,我23岁,手里有十几万的积蓄。看着以前的同学,谈恋爱的谈恋爱,结婚的结婚,那一刻,我突然想做回一个正常人。

我辞去KTV的专职,搬出以前的房子,离开那个地方,并换了手机卡,断了和那些人的所有联系。我要开始新的生活。

也是那一年,我退下妆容,提着行李,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里。妈妈哭的稀里哗啦,爸爸眼圈红的说:回来就好。

看着我过的还不错的样子,他们什么也没问,我什么也不敢说。

接下来,我安心的找了个商场售货员的工作,虽然挣的钱不多,但心里前所未有的踏实。

后来我遇到了现在的老公,人老实又实在,对我也很好。只是很多次我都会在半夜惊醒,那不堪回首的过去,像梦魇一样缠着我。

如今,女儿已经上初中了,看着女儿,想想当年的我,真想狠狠的扇自己几巴掌,当年的自己真是鬼迷心窍,要多傻有多傻,要多蠢有多蠢,真是一辈子的痛。

每次面对女儿时,总害怕她问我:妈妈,你上初中时,学习好吗?有叛逆吗?

每次教训女儿时,都害怕她有天会反问我:你初中都那样,还有什么资格教训我。

总是担心,有天女儿会知道自己的过去,说我不配为人母,让她丢人。

谁的青春不迷茫。而我的青春迷茫的过了头。

虽然我已迷途知返,但那些过往却不会因为时间而烟消云散,终将是我人生的污点,一辈子的痛。



每个孩子都会有叛逆期,只是有的表现的明显,有的不明显罢了,

愿所有家长都能悉心呵护,

陪着孩子平稳度过他们的叛逆期,

愿每个孩子都能开出属于自己的灿烂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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