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未婚女子月薪近万仍啃老,谁之错?
文/胡大小姐
江城武汉爆出一则新闻。
一名女子收入不低,但吃住都赖着年迈的父母,父母忍无可忍,连同儿子一纸诉状告到法院,经调解,父母支付给女儿15万元,女儿在两个月内搬走。
一场亲情大战,终以“买断”收场。
弟弟说,姐姐今年已经已经40多岁,一直未婚,十几年来都共同居住在他名下的一套房子里。
“姐姐自己每月工资近万元,经常在国内外旅行,却不出生活费,吃住都是父母出钱。”
但姐姐也有自己的委屈。
她说,父母有很重的重男轻女思想,十几年前,他们为弟弟购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多年来,一家人住在一起,她也为家里做过贡献。
后来弟弟结婚后独住,她和父母的矛盾越来越多,心里也越来越觉得不平衡,“有钱也不想再给父母,他们对我不公平,我也需要补偿。”
面对女儿的举动,父母希望她能搬走,但屡次要求都被女儿拒绝了。
上个月,儿子以户主的身份,和父母一起到法院起诉,要求姐姐立刻搬离自己的房子。
旁人读来,信息量很大嘛。
比如女儿目前和父母共同居住的房子是父母多年前买的,房产证上却是儿子的名字,又比如,女儿一直未婚,再比如,女儿也曾为家里做过贡献,还有,女儿心里不平衡,和父母关系不好等等。
一时在网上炸开了锅。
许多人批评被驱赶的姐姐不独立,一把年纪了,还赖在父母身边啃老,是不知羞耻,就连新闻的题目也是“40岁女儿月薪近万仍啃老”,鄙视和嫌弃撒一地。
也有鸡汤说,虽然父母重男轻女,但姐姐太钻牛角尖了,既已成年,应当走出原生家庭的痛,不要让自己的人生困于父母当年的格局。
更有网友直指造成今日两败俱伤的根本原因:父母重男轻女太明显,太过分。老实说,看到这里,我虎躯一震,眼前一亮。
首当其冲的就是那套房子,在有女儿且女儿年长的情况下,居然是买给年幼的儿子的。父母心里的如意算盘应该是这样的:儿子是自家人,给他买套房子好娶媳妇传宗接代,女儿总是要嫁人的,用不着房子。
可惜,老天都没想到,姐姐居然年过40还未婚,无夫家可去。而后又因为心里不平衡,与父母关系不好,故意与父母同住,蹭吃住。
有人说,那是姐姐恨父母,决定用一辈子“恶心”他们。而真的标题应该是这样的,“父母重男轻女为弟弟买房产,高薪女儿因气啃老”。
我只想说,给儿子买房不叫儿子啃老,女儿在家吃住就叫啃老。一个“赖”字何其传神。男女的不平等,不用走入围城,在我们与同胞玩耍时就已注定。
我们这一代,很多人并不来自独生家庭。如果家里刚好有儿有女,父母的重男轻女或许就伴随了我们长大。
课余时间,女儿洗衣做饭,儿子写作业,跟小伙伴疯玩。
家庭困难时,为了供养儿子,极端的会逼迫女儿辍学打工补贴家用,长大后,都是樊胜美。
成年后,给儿子结婚准备的聘礼,和给女儿的嫁妆,即使没有厚此薄彼,也定有差距。
如果这些都一碗水端平,有一个坑,你肯定入过。
当儿子和女儿都需要父母或者母亲来帮忙带小孩时,老人家的第一身份是奶奶,然后才是外婆。
有个朋友,二胎生了一对双胞胎。老公要上班,她一个人要对付两个经常一起哭的奶娃和一个学龄前儿童,精疲力竭,常常饭都顾不上吃。艰难之中,请求外婆援助。
但外婆以她要照顾舅舅的孩子为由拒绝了。事实上,舅舅的孩子大多了,根本不是抽不开身。她只是觉得儿子的事是她的任务,女儿只是泼出去的水罢了。
我并不批判这些重男轻女的父母,毕竟,人,总有其时代的局限性。如果你的父母真的一视同仁对待你和你的兄弟姐妹,不曾因为你将来要嫁入别人家而轻视你,请好好爱他们。
假如,你的父母不尽如人意,也请不要气馁。他们把你区别对待,你接受就是,不要心存幻想,以为自己多付出一点,他们就会多爱你一点,比如给他们钱,供养其他兄弟姐妹等。徒劳的。
爱不爱你,一开始你心里就明白。
只要你明白并接受,你在他们心里并没有那么重要,也不需要很重要,就够了。他们与你,只有血缘,不是血亲。
女儿成年后与父母同住,是赖,是蹭,父母厌之,驱之。
儿子成年后与父母同住,是孝,是善,父母喜之,乐之。
胡大小姐:资深的只穿裙子星人,用文字探讨人生,尤其唠叨两性。看人间百态,说爱恨情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