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终于开庭了,历时近一年的交通事故终于结束了。困扰我这么久的麻烦事终于划上句号了,我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
去年9.25日那天上班路上,因为对方骑电动车逆行,我避让未及和对方发生了碰撞,导致我左手舟状骨折,绑了三个月的石膏。
三个月又是最冷的冬天,我的手也因此恢复较慢。因为左手长期制动,导致了严重的骨质疏松,神经受损。去医院复查了几次,医生说这是个长期的恢复过程,让我做康复训练。
因为又要上班,家里还有两个小孩要照顾,每天的家务活已经够我累的了,根本抽不出时间去训练。
对方那么长时间电话也不打一个,医药费一分也没出过,也不提赔偿问题,这事就这么一直拖着。
老公说,你这也不去康复训练了,干脆找对方去谈一下,老拖着也不是个事,把这事给了了算了。
我想也是,这事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涉及双方的责任问题,总得有个结果吧!再说交警大队都有事故认定书,主次责已经分好,也没啥可纠结的,按实际情况赔偿就行。
打电话约对方谈事,推今天,推明天的。好容易约上了,还没开始谈,她老公一句话主次责不认,要五五责。
我和交警大队的警察都觉得有点搞笑,事故认定书之前大家都认定了,现在说这些推卸责任的话毫无意义。既然没法谈就只能诉讼至法院。
第一次立案后,我申请了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鉴定所的结果是未完全治疗结束,需要继续康复治疗,不好出结果。
就这环节卡在这了,我也知道这康复期没个具体时间,效果也是因人而异的。律师和我也沟通了好几次,是否要继续诉讼,还是继续再往下延期?
都走到这一步了,我想想算了还是继续诉讼吧,我放弃了做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直接诉讼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
我觉得我已经做了最大的让步了,可对方根本不愿调解,也不愿赔偿误工费。说我有工伤险,不应该赔我误工费,最多只承担百分之七十的医药费。
我的律师对此也很无语,法官也说工伤和她的赔偿是双赔,只是对工伤期间的工资减少的部分作补偿。
这么一说对方也没啥可争辩的了,调解也好,判决也罢,都是这个标准,按实际赔偿。
到这基本上也就这结果了,法庭上双方签字认可,这事也就算解决了。
我回顾了一下整个这件事,伤害最大的是我自己,身体的伤痛以及后续恢复的问题,现在都说不好。
因为我选择了保守治疗,医药费也就六千左右。三个月假期我走的是工伤有工资。
终上所述,除了医药费这块,和三个月微乎其微的工资差价,对方其实根本没什么赔偿。
难怪对方刚开始就不愿调解,非要闹到法庭上。按照现在的法律来看,确实也没什么问题。
为了这么个小官司,一次次跑律所,跑法院,去鉴定机构,折腾了近半年才结束,实在是闹心。
大家都说,为什么这么便宜对方?你就天天去康复治疗,最后医药费她必须得认,你这只要好不了都可以去找她。说我太草率,不该那么快和她结案。
为什么我想要尽快结束?一是我骨头已经长好没问题了。二是我的后遗症不知道哪天才能恢复好,医生的意思想要恢复得和以前一样是不可能的了。
因为在一些烂人烂事上纠缠太多,耗的是自己的精力,影响的是自己的心情,得不偿失。
交通事故本就不是件好事,不好的事翻过它才有好运来。
谁这一生没有点磕磕绊绊,走过去就是平坦大道。不要总在石子路上和石子硬磕,你有更重要的事去做,有时候放过他人,也是放过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