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读一篇文章,用了十三天,读完了毛姆《文学回忆录:世界十大小说家及其代表作》一书。毛姆选出了他心目中世上最好的十部小说,并对每一部小说及其作者进行了介绍。书中更侧重于介绍作者,让我们了解了很多名人八卦。
由于每天都要打卡,所以每一篇都写了一点儿读后感,现与大家分享。
1.译者序
这本书英文书名叫“Great Novelists and Their Novel”,并没有“文学回忆录”这几个字,这几个字是翻译或者出版社加上的,可能是为了蹭木心那本《文学回忆录》的热点。
这本书相当于“文学导读”,目的是让我们读完后,想去接触提到的这些作品,而不是知道大概之后就不读原著了。并且,“这十大小说虽然各异其趣,但是毛姆挑选的标准却是相同的,那就是都能让读者看得入迷,爱不释手。”这样看来,这十本书还是很有趣的。
译者序里提到了毛姆简单的生平,我感兴趣的有2点,一是弃医从文;二是他和丘吉尔同年出生同年去世。
这篇译者序按说是翻译者宋碧云写的(署名也是宋碧云),但里面又提到“我们特别邀请著名翻译家宋碧云女士重译毛姆这本精彩、生动的文学评论集。”这是自己邀请自己,自己吹嘘自己是著名翻译家吗?还是这篇文章是出版社有人写的,冠名译者序呢?
2.世上最好的十部小说
毛姆自己是小说家,他评价别的小说家和小说,角度与评论家就不完全一样,因为他知道写小说有哪些技巧和难点,比如本文中关于“桥段”的理论,就是小说家的亲身体验。
每个人的阅读兴趣,与他的人生经历、所处环境等有关,所以你很喜欢的书,别人一点儿也不喜欢,这都是正常的。所以毛姆也说“筛选评论世界最好的十部小说简直是胡扯”。
毛姆说,没有一部长篇小说是十全十美的,很多段落不值得读等,说的或许有道理,不过感觉更多地也是在为他这套“删减版文学名著”做推广,哈哈哈。我个人读小说,还是喜欢读全本。
3.列夫·托尔斯泰及其《战争与和平》
与作品相比,毛姆更侧重于介绍作者本人,看了这篇文章,对列夫·托尔斯泰的生平有了简单的了解。大学时代成绩差劲,后来放荡生活,曾对自己的长相很不满意……34岁时走入婚姻的殿堂,有过长时间的幸福生活,往年因为信仰与家庭产生了难以克服的矛盾,夹在追随者(尤其是契尔特科夫)与老婆之间苦苦挣扎,最后离家出走,离开人世……
托尔斯泰晚年那种对社会不公的痛心,对自己优裕生活的羞愧,要摆脱所拥有的一切的态度,令人敬佩。
不过自己生炉子、打水、料理衣物、做靴子等行为上并不可取,因为社会是讲分工的,让我想起孟子也曾批评过这种行为。
4.奥诺雷·德·巴尔扎克及其《高老头》
这段话深得我心:人不但活在自己的人生中,也活在别人的人生中:他们在自己的生活里扮演主角,但在别人的生活里偶尔很重要,也可能只是跑龙套而已。你到理发师那里去理发,对你不代表什么,但很可能是理发师生命中的一个转折点。
值得借鉴的写作方法:到哪里都带笔记本,随时几下有用的念头、材料;天才写作也不是文不加点、一气呵成,巴尔扎克稿子发布前多次修改:打草稿、重写、改正、变换章节顺序、删节、增添、改写。
毛姆说,巴尔扎克笔下的人物“一个一个都执着于金钱,钱愈多愈好。他们一心想活得光彩体面,拥有华屋、骏马和美妇。只要成功了,一切追求所欲的方法都不算错。”看到后面才发现,巴尔扎克本人也是这样,比如为了钱,千方百计想与俄国贵妇结婚。
毛姆的文章让我们了解了巴尔扎克的生活:一有钱就挥霍,一没钱就借钱,经常先领取稿费,之后写稿,为了钱,经常违约;债务压迫下反而写出最好的小说;至少有过五个情妇,与情妇们生过几个孩子,但对儿女不关心;对母亲也不关心……
最后一段也很有意思,之前就听过这种说法,巴尔扎克、狄更斯、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都被人评价文笔一般,所以文笔好似乎不是小说家标配。
5.亨利·菲尔丁及其《汤姆·琼斯》
毛姆说到“道德特性无助于也无损于作品的优劣”。确实有一定道理,历史上确实有很多人品不佳,作品挺好的人,比如唐朝的宋之问。
“人生是小说作家的题材,为了诚实描写人生,他必须尽情参与人生的兴衰浮沉;只由钥匙孔窥视是学不了多少东西的。”其实亨利·菲尔丁与的曹雪芹是同一时代的人(曹雪芹比菲尔丁小8岁),曹雪芹不也是经历了人生的兴衰浮沉,才写出了不朽巨著《红楼梦》吗?
“《汤姆·琼斯》这部人类风尚的绝美写照会比西班牙的埃斯科里亚尔王宫和奥地利王室的鹰徽标志更能流传久远。”确实!
文中说写小说的一般写不好剧本,写剧本对写小说倒是很有帮助。我想起老舍先生就是小说、剧本写得都好的人。
6.简·奥斯汀及其《傲慢与偏见》
“最近几年好几套知名作家书信集出版,我阅读的时候偶尔会怀疑那些作家早就觉得自己的信有一天可能会印刷出书。”钱钟书先生在《围城》中也讽刺过类似现象,方鸿渐的父亲方遯翁给儿子的临别赠言,虽然是对方鸿渐说的,但主要是记载在日记和回忆录里给天下后世看他怎样教育孩子的。
“人风趣很难不偶尔带点恶毒。”让我想起幽默的钱钟书先生就曾被人说“刻薄”。
7.司汤达及其《红与黑》
生前默默无闻,死后一鸣惊人的概率确实很低。除了司汤达,我知道的还有杜甫、梵高、巴赫等。
司汤达说他爱人民,但是不愿意和人民一起生活。这当然不能说是真爱,但是如果能做到“我愿意做每一件事为人民谋幸福”,也算不容易了。
8.艾米莉·勃朗特及其《呼啸山庄》
勃朗特三姐妹,让人想起我国的独孤三姐妹(一个是北周皇后、一个是隋文帝老婆,一个是唐高祖的妈)和宋氏三姐妹。不过不同之处是勃朗特三姐妹是文才好,独孤、宋氏三姐妹出名是和嫁的人有关。
当然,我国历史上也有家族性聚集的文史大家,比如三班、三曹、二陆、南唐二主、三苏、三袁等等。
这篇文章中,毛姆说《呼啸山庄》缺点很多,写作风格浮夸而迂腐,文笔拙劣;“但它拥有极少小说家能给你的东西,那就是力量。我没见过一部小说描写爱的痛苦、狂喜、狠心、执着描写得这么令人着魔”,所以伟大的小说不一定完美,正如伟大的人不一定要完美一样(实际上也不可能完美)。我们评价一部小说、一个人,要看高点,正如我们评价雄鹰,要看它能飞多高,而不要看它落在地上的时候。
《呼啸山庄》我大学时候看过,搜了一下qq空间,还有一段当时写的读后感,虽然比较幼稚,还是与大家分享:深恨本是爱!艾米丽·勃朗特用忧伤的笔调向我们宣告了这一真理。在这个爱情悲剧中,希斯克利夫的报复行为其实是爱的体现:爱的越深,恨得就越深。这让我想起一句话:爱的反面不是恨,是漠然。希斯克利夫最后思念而死,令人同情。凯瑟琳的选择也使我们知道:世俗的力量是可怕的。我们最后选择的人,往往不是我们真正爱的人。
9.福楼拜及其《包法利夫人》
“译成别种文字后原著的音韵、贴切性、节奏感都会失去大半。”翻译会改变原著,这也提醒我们读外国名著要注意选择翻译版本。
福楼拜是被人誉为天才的(毛姆对这种说法不置可否),但他还是那么努力,写书之前有时候甚至要读1500本书,然后还要反复修改,甚至重写,《包法利夫人》那本不算厚的书,他写了四五年才完成。我们普通人,想要有所收获,还能幻想不努力吗?
10.查尔斯·狄更斯及其《大卫·科波菲尔》
“当杰出人物的妻子并不容易,除非她机智圆滑或者具有幽默感,否则她不太可能扮演好这个角色。”人出名以后,难免需要演戏,很多时候不能展示真实的自己,名人的妻子也难当,因为也要陪着演戏。
这篇文章中,谈到了用第一人称写小说的利弊,以及小说创作中“巧合”的运用,挺有趣的,其中的很多观点,也是毛姆作为一个小说家亲身体验后得出来的。
11.费奥多尔·米哈伊洛维奇·陀思妥耶夫斯基及其《卡拉马佐夫兄弟》
对孩子管的太严并不是一件好事,引导孩子从小自觉采取正确的生活方式才是正道。因为完全靠严管让孩子听话,一旦孩子长大到父母管不了的时候,就像弹簧一样反弹。陀思妥耶夫斯基长大后沉迷赌博、债台高筑、没有自制力、是个败家子,我感觉这和他父亲从小对他管的很严也是有关系的。
陀思妥耶夫斯基一生可谓传奇,少年成名,后来差点儿被枪毙,住过监狱,身患癫痫,恋爱过,也被抛弃过。不过最后他和安娜·格里高利耶夫娜的婚姻还是比较美满的。
用一句话来概括陀氏:他是个伟大的好作家,但不是个好人。
12.赫尔曼·梅尔维尔及其《白鲸》
霍桑和梅尔维尔的友谊很有意思,两个人在后人看来都是大作家,但当时霍桑成名早,是前辈,梅尔维尔有点儿粉丝的感觉,梅尔维尔把他最伟大的著作《白鲸》献给霍桑,霍桑却对他俩的友情“觉得平平静静甚至感到尴尬”。不能不让人想起李白和杜甫,杜牧和李商隐这两对。杜甫和李白是朋友,但杜甫更像是李白的粉丝;李商隐和杜牧并称“小李杜”,在后人看来,李商隐的诗歌成就要高出杜牧,但当时李商隐是杜牧的粉丝,他写诗赞美杜牧,杜牧甚至都没怎么搭理过他。
“每次讲同一个故事,一次次把内容说得好听一点、刺激一点,这是很难抗拒的诱惑。”很多人在讲自己的光辉经历的时候都有夸大的成分吧?所以,“口述历史”也要谨慎看待。
“我不知道批评家怎么写小说,但我略知小说家如何写小说。”哈哈哈哈,看来毛姆对批评家颇有意见啊。
13.后记
“任何概括的泛论都只有局部的真理。”不知道为啥毛姆还是执着于探索十大顶尖作家的共同之处,其实对读者来说这并不重要,因为我们并不想成为伟大的小说家。
作家为了钱写作,其实挺正常的。为了钱写作也能写出伟大的作品,比如巴尔扎克在债务压力之下,写出来的作品最好。
总有人认为畅销书一定不是好书,也有人认为畅销书就是好书。其实都是不对的,畅销书和好书的关系,就好比好电影和票房高的电影的关系一样,票房高的电影有好的,也有不好的,票房低的电影也是有好的有不好的。但是,经过几百、上千年,还能流传下来的书,一定是比较好的。
最后,很惭愧,这十部小说,我只读过三部,之后要加强对世界名著的阅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