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什么和为谁写---《我的职业是小说家》读书笔记

最近在读村上春树的《我的职业是小说家》,作者用简单家常的笔调,描绘和总结了自己写作小说的日常状态和对小说写作的态度。这是一本作者为自己而写的书。读完此书,感悟最多的是如下两点:写什么和为谁而写。这也是正在写作的你我最关心的问题。

一、关于写点什么

在写点什么之前,你还是需要做到如下几点的:

1、要多读书。

虽然是老生常谈,但依旧是至关重要不可或缺的训练,要想写小说,就要了解小说的结构,像了解自己的肌肤一样了解小说的结构,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有大量的阅读,优秀的小说,不怎么优秀的小说,甚至是极烂的小说都可以,要一本一本的读,让身体穿过更多的故事,邂逅大量的好文章。

大家都在说“你现在的气质里,藏着你走过的路,读过的书和爱过的人。”作者想说的是,你的文章和你的小说中同样藏着你走过的路,读过的书和爱过的人。

2、要养成事无巨细,仔细观察眼前看到的事物和现象的习惯。

写小说时至为珍贵的,就是这些取之不尽的细节宝藏。对于看到的事情,不要轻易下结论,尽量多花时间思考。一切美好的事物都需要很多踏实的细节累积而成。

目睹的光景,邂逅的人物,经历的事情存在记忆中,等到以后情绪更加稳定,时间更加充裕的时候,就能从各种角度审视,仔仔细细地检验它,根据需要引导出结论。

作者说,“我是一个小说家,观察人是我的工作。仔细观察,姑且做一番粗加工,但不做判断,一直留到必须要判断的时候再说。”

杨绛先生在《记钱锺书与《围城》》一文中写到:钟书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但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节全属虚构。尽管某几个角色稍有真人的影子,事情都子虚乌有;某些情节略具真实,人物却全是捏造的。

方鸿渐取材于两个亲戚: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

苏小姐也是个复合体。她的相貌是经过美化的一个同学。她的心眼和感情属于另一人;这人可一点不美。

结婚穿黑色礼服、白硬领圈给汗水浸得又黄又软的那位新郎,不是别人,正是钟书目己。因为我们结婚的黄道吉日是一年里最热的日子。我们的结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篮的女孩子、提纱的男孩子,一个个都像刚被警察拿获的扒手。

3、要学会转换视角和思路

这是写作时要注意的问题,尤其是你觉得没有素材可写时,稍稍变换一下视角、转换一下思维,肯定会发现素材在身边比比皆是。

对自己储存的素材施展魔法,让他们以一种奇妙的方式排列组合起来,像电影《E.T外星人》中外星人把家居用品随意拼组成通信机与母星联系那样。

作者说:“没错,你会写小说,就说明你能与住在别的行星上的人们建立联系,真的。”

再如《红楼梦》中出现了一个刘姥姥,曹雪芹把她从“千里之外,芥谷之微”引进了大观园,让她在众人面前出洋相,用一个乡下老太婆的眼睛来看这个繁华的世界,便格外感到新奇有趣。比如她的“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的笑话,让人忍俊不禁的同时又觉心酸悲哀。用乡野外来人的视角来看整个簪缨世族的日常起居状态比单纯从作者视角写封建家族内部要深刻立体饱满许多。

作者说道,重要的是将零零星星的小插曲、意象、场面、语言等,不断地扔进小说这个容器里,再将它们立体的组合起来,而且要在与世间通用的逻辑、文坛常用的手法毫无关联的地方进行,这就是基本的框架。

把一些存在于心中的印象运用自己称心满意妥帖得当的词句描述出来,再把这些词句巧妙地搭配起来,化为文章的形式。

一切事物都在发出它们的呼唤,让这些能量流经你的心,你的心会读到这些信息是什么。

二、关于为谁而写

第一个阶段:为了自己享受而写作

因为一切创作行为中或多或少都包含着修正自我的意图。通过将自己相对化,也就是将自己的灵魂嵌入和现在不同的外形,去消解或升华生存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种种矛盾、错位或扭曲。

第二个阶段:为了让自己心情舒畅又具有正面突破能力而写作

这一点与王小波在文章《小说的艺术》中的观点是一致的,即:写小说的人要让人开心,他要有虚构的才能,并要有施展这种才能的动力。

作者开始写《寻羊冒险记》时,卖掉了一直经营的小店,成为了一个所谓的职业作家。

因为在作者看来“做一件事,倘若不全力以赴,一拼到底,便心情不爽”,所以他开始全情投入到小说创作中。

为了能够全神贯注地写作长篇小说,他搬出东京的住所,远远离开都市,过起了早睡早起的生活。又为了维持体力坚持每天跑步,于是便有了后来的重要作品《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

第三个阶段:回归自己喜欢的写作方式

这与佛家所说的人生第三重界:看山是山,看水是水有异曲同工之妙。这是一种洞察世事后的反璞归真,但不是每个人都能达到这一境界。人生的经历积累到一定程度,不断的反省,对世事、对自己的追求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认识到“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要放弃的是什么,这时,看山还是山,水还是水,只是这山这水,看在眼里,已有另一种内涵在内了。

因为作者经历过不管你写什么,怎么写,最终都难免被人家说三道四的阶段。所以干脆回归本心,回归自己喜欢的方式,不再取悦任何人。

爵士钢琴手赛龙尼斯.蒙克曾这样说过:

我想说的是,你就按好自己喜欢的样子演奏便好。至于世间要求什么,那种事情不必考虑。按你喜欢的方式演奏,让世间理解你做的事情就行,哪怕花上十五年、二十年

然而谁又能真正长时间的甘于沉寂,就连传奇如张爱玲都说“呵,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

或许只有真正的艺术家,才会回归到自己喜欢的方式,让一种养分在写作者和作品之间流动的,让一切真实的感觉流经自己的心。

第四个阶段:与读者建立无法切割的关系

关于这一点,我直接用作者在原文中的话来表述:

从前我与作家约翰.欧文私下见面时,他提到与读者的关系,对我说过一段有趣的话:"我说啊,对作家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hit the main line,尽管这句话不太好听。”所谓hit the main line,意思是往静脉里注射毒品,总之就是要让对方上瘾,建立起一种想切割也切割不断的关系,让对方迫不及待地盼望下一次注射。这个比喻非常通俗易懂,然而意象却相当的反社会,因此,我使用“直通管道”这个更稳妥的说法,不过嘛,想表达的内容却大体相同。不含诱惑的深情。

这应该是一种很难达到的境界,很多艺术家终其一生也只能与数量不多的读者建立一种这样的关系。这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目标,需要终身思考和奋斗。正如王小波所说:文学是一种永恒的事业,对于这样一种事业来说,个人总是渺小的。

最后,作者说,他是一个不善于单纯用大脑思考问题的人,不适合逻辑性的论述和抽象的思索,只有通过写文章,才能按部就班地思考问题。亲自动手写文章,一次又一次地反复校读,仔仔细细地修改,才终于像常人一样把大脑里的东西整理妥当,把握透彻。正因如此,他更觉得通过经年累月写下这些文章,并多次动手修改这些文章,能系统地重新思考和俯瞰身为小说家的自己以及自己身为小说家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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