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就认识蔷薇花,不是因为蔷薇花好看,而是因为这花能吃。
在花骨朵儿还没绽开的时候,蔷薇花的花茎是可以吃的,小心地折下来,把外面一层皮撕去,里面淡绿色的杆子嚼起来,又甜又脆。
这一般是要挑靠近花苞,却又离根部稍远的那段,不然就会很老,嚼不动。也不知道是哪个好吃的孩子发现的,不过我妈就不让我吃,说怕我哪天吃错了中了毒。
有很多年没亲近蔷薇花了。原因是有一年,约莫十四五岁,和小伙伴跑田埂上疯玩,在蔷薇花中间钻来钻去,不知道是对什么过敏,那天回去后全身长满了红包,奇痒无比。那次以后,我便轻易就对一些东西过敏,痛苦不堪。
后来一见到蔷薇,我便有些发怵,远远地看着,不敢靠近。
现在想来,或许是自己身体的免疫调节功能不好,赖不上这无辜的蔷薇花的。直到多年后不再过敏的今天,才又重拾这花儿的美来,反复品味,比小时候光垂涎着美味的花茎就深刻得多了。
而蔷薇这粉妆玉琢的可人儿,即便是中了她的毒,怕是也觉得心甘情愿吧?蔷薇可真是大自然的尤物啊!她的美,美在她的野生态。一簇簇密密挨挨,粉香扑鼻,胜却了大棚里颜色各异的玫瑰。说来也奇怪,玫瑰、芍药、牡丹、郁金香等等无数种人们稀罕的花儿,精心培育,却总感觉美得很套路,而蔷薇的美,就很走心:保留着原来的本真,缠绕的,单株的,在日渐温暖的风中随意摇摆,放纵不羁。
这,恐怕是那些人工培养的花朵们羡慕不已的。好比是一群人造美女,每日要靠各类化妆品加持,蔷薇花便是那山沟沟里的美丽村姑,美得不加雕饰,也不用修葺。
比起热衷于看“四季花海”的游客,专程驻足来欣赏蔷薇花的人倒是少得多了,许是如今的人们都更加追求所谓的仪式感,看不上这不值钱的野花吧。所以,究竟我们有时候爱的是花本身呢?还是附加给花的那些无用的意义?也许我们钟情的只是形式主义,而忽略了太多本质。
“就算你留恋开放在水中娇艳的水仙,别忘了山谷里寂寞的角落里野百合也有春天。”突然就想起这首歌来。和野百合一样,蔷薇花放哪里都可以生长,旺盛的生命力,怒放的姿态,让动不动就消极遁世的人类自愧不如。
十分留恋蔷薇花开遍的地方。家住大学城,远离市区的吵嚷,几所高校四周的围墙每到初夏就都是蔷薇花,有淡粉色的,深粉色的,大红色的,甚至还有淡黄色的花骨朵儿标新立异地站在中间。小时候的每年暮春和初夏,都会在栀子花、金银花、石榴花、蔷薇花各色的花草中间疯到满头是汗回家,那大概是我最喜欢的季节,还不是很热,也没有棉衣的束缚,傍晚时分到处都是淡淡的香气,地上掉落的都是青涩的毛桃。
“好涩啊!”我捡起一颗毛桃咬了一口,皱起眉头。
“这不能吃,还得再等一阵子呢。”我爸说。
小孩子总是有着极强的好奇心,金银花的花蕊清香微甜,毛桃涩口,青杏微苦,最美味的就是这蔷薇花的茎了,虽说家里不缺各种零食,我却独独喜欢自己偷偷到花丛里去找这剥了往嘴里送。
蔷薇花还有一处魅力在于,她既可以攀爬墙壁,又可以单独成株。有时候感觉她就像个生长在民间的野姑娘,类似于——《还珠格格》里还未进宫成为格格的小燕子,可以肆无忌惮地做着自己,敢爱敢恨。兴致所至,她和周围的树、墙纠纠缠缠爱恨交织,若她不想,也可以自己低低矮矮地拥抱成一大片,缩在不起眼的角落,有点落寞,还有点另类,一副“闲人勿扰”的姿态。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可我这里不是谁都有资格来。”她倔强。
这姑娘也不老实,你若笼不住她的心,她还会从墙壁、栅栏间隙探出头来:“不是红杏才有出墙的特权,我蔷薇也是要被娇惯的!”
这粉粉的小姑娘,不娇不艳的,安静、独特、偶有戾气,区别于大红大紫的玫瑰和牡丹,又比高冷水仙和百合多了些灵气,让人无可奈何,却又总是欲罢不能地生出喜爱。
蔷薇虽美,人们却不驻足,不停留,大概是因为她太“廉价”了,我觉得这份“廉价”很好,反倒是给了她一片清幽,省得如那些俗花艳草一般,被赋予各种意义,再贴一个天价,然后放在密不透风的塑料纸里,代言塑料纸般的情感,被世间薄幸男子拿去忽悠头被撞昏的女人。
自在野生,不需园丁,野生是要懂些自我保护的,所以,蔷薇花带刺。没事不要轻易撩拨她,那刺不大,扎人却也是够疼的。越是小小的刺,暗暗地扎进肉里,眼神不好还难以剔除。
这恼人的小东西呀!也就只有这蔷薇花啦。她扎了你,你还不能跳脚,野生花是不能被圈养的,她需要有大自然的风吹雨打才能保持灵性,温室里的爱护固然是很享受,可那又何尝不是一种对自由的剥夺呢?以爱的名义施以禁锢,会把她爱得不是原来的样子了。
爱这种事,最怕的不是浓烈滚烫,越是来得快的,去得也急,反而是那种最要人命——想放又放不下,不知不觉就在你心头萦绕了一大片,就像上瘾一般,让你想起来就满心小鹿乱撞。
这喜爱如初恋般酸涩又柔软,恰似这季节的清晨时分,那待绽未绽的无数花苞,或是毛茸茸未成熟的小酸杏。
对她——这不语也倾城的蔷薇花,可不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