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九点,整个城市在夜色的笼罩之中显得更加绚丽,夜晚的黑暗赋予都市全新的生命。我一如往常地坐在电脑前工作,相对于公司,我更喜欢在这个二十几平米的家里工作,不只是工作,平时也更喜欢宅在家里,不是因为懒惰,而是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我能感受到外界所没有的自由和温暖,即使始终是一个人生活。大学本科学的是财务管理专业,毕业之后工作不难找,在一个小公司里当会计,薪水不多不少刚够一个人生活,已经工作两年虽没有什么积蓄但过的还算体面。
十点多的时候公司本季度的财务报表终于做完了,我从沙发椅上起来伸了个懒腰感受腰颈血液畅通后带来的短暂失明和晕眩,之后瘫坐在沙发椅上,点了一支万宝路,我是从上大学之后开始抽烟的,这么多年一直陪伴我左右的也只有香烟了。我性格比较内向人多的时候不爱说话,又比较执拗,在这个城市除了一些大学同学基本上没什么熟人朋友了。
看着吐出的烟雾在房间里慢慢升腾而又消散,熟悉的孤独如约而至。我站起身,走向狭小的浴室洗了个热水澡。出来时发现手机上有一条未读的微信,我心想这时候谁还会给我发消息呢,不会是上司来催财务报表吧。我拿起手机,是一条微信好友申请,之后我整个人愣在原地,好友申请上只有简单的一行字:陈浩,好久不见,我是天赐。
此时的我就像是被人扼住了咽喉,胸口沉闷难以呼吸。就像歌词写的那样,回忆是一条狂犬,追咬了许多年,曾经的我知道自己无法脱逃便蜷缩在角落,任由狂犬在周遭徘徊,就这样我瑟瑟发抖的生活了七年。每当青春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时,我都会用工作来麻痹自己,还好我逃避回忆一样的生活过得还算顺利,但是天赐的出现打破了我生活的平静。
我的家乡是中原的一个小县城,开往故乡的列车就像一座时光机器把我带回七年前,暗恋、天赐、甄筱、退学、强奸……
那时我上高二,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少年,天赐和我是初中同学,在同一所高中念书但不同班。天赐的父亲小县城的一个小有名气的企业家,家境优越,在别的同学都还在穿几十块一双的运动鞋的时候,他已经一身阿迪耐克了。天赐从小学习各种乐器,人又高又帅,从初中开始就有许多女生跟他表白了。相比之下,我家境一般,长相一般,也没什么才艺,就是人群中再普通不过的普通人罢了。初中的时候我跟天赐的关系很一般就只是同班同学而已,到了高中可能是因为他身上的光芒太耀眼,他身边没什么朋友,和我的关系倒是不错,我们周末经常骑车去野外兜风钓鱼,但天生的自卑让我觉得自己一直是他的小跟班而已。天赐对我很好,他并不会因为家境而看不起我,也不会像其他人一样待我很冷漠,所以我一直认为他是我最好的朋友,虽然我不确定他是否也觉得我是他最好的朋友,我觉得无所谓,在一起快乐就好。
当时我们班有个文艺委员叫甄筱,个子不高长相甜美就像动漫里的可爱人物一样。第一次见到她是文理分科以后,我们分在了一个班,分班的第一天我同桌指了指甄筱的方向,说咱们班有个卡哇伊的妹子。然后我抬头看过去,甄筱正在看书,我只能隐约看见她的侧脸并不是我中意的类型,转过头对同桌淡淡地说了一句:“还行吧”。
之后我跟甄筱没有太多的交集,就像两根平行线一样,虽然在同一个平面之内但是永远都不会相遇相知。
现在只能依稀记得我曾经和甄筱的座位隔着一条过道,下课时我的左耳旁会时常响起她银铃般的笑语。有一次我不经意转头一瞥与甄筱对视,而我却不争气的迅速转移了目光,短短的一瞬间她那笑语吟吟的眉眼,小巧的鼻子以及微抿的嘴唇定格在我的记忆里,让我明白什么是一眼万年。
有时课间她会跟我借下东西,“陈浩,你的数学笔记能给我看下吗?上节课老师讲的一些内容我没记下。”
“好呀。”我从抽屉里拿出自己的笔记本转身递给她,但我不敢与她对视,总是在目光交接的一瞬间躲开,然而我的双颊却不自然地红了起来,这时她总是微微一抿嘴唇低头继续做自己的事。我发觉自己越来越喜欢和甄筱之间的交流,后来课间除了上厕所我便一直待在座位上,即使她一直在做自己的事或者和别人说笑,默默坐在她旁边用余光感受她的存在我也感到很开心。
那一段时间,我心里被她所侵占了,仿佛我的世界是以甄筱为中心,晚上睡觉前想的更多是今天与甄筱有关的一切。有一次晚自习的时候,我无心学习便拿起草稿纸写诗,当然是关于甄筱的,当时才思泉涌,一口写了一首小诗。但是我没勇气交给甄筱,心想以后一定会有机会的。
直到那天午后我看见甄筱和天赐手牵手走在操场上,我的世界崩塌了,那时我才真正的意识到暗恋只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从头至尾她都没有在意过我。我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给她的诗
天赐和甄筱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也可以说是众望所归,一个是才貌双全的富家子弟,一个是心善人美的文艺委员。而我只不过是甄筱人生一个不起眼的匆匆过客,她甚至不会看我一眼,我只会隔着一条过道偷偷地喜欢她,在角落里独自伤神。
渐渐地,我有意无意地跟甄筱和天赐疏远了,我每天走在路上很怕遇见他们俩,见到了也只是礼貌性的打个招呼而已。再后来,不知怎么的地,甄筱和天赐先后退学了,七年来也没有什么联系。
傍晚,随着列车的鸣笛,我意识到自己该下车了,望着车站来来往往的行人,我对自己的家乡有点陌生。
“陈浩,这里。”我听见有人呼喊我的名字,我侧脸望去,在站台的那头有一个单薄的身影,我走过去,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个青年竟是天赐。他微笑着,但掩盖不了满脸的倦意,皮肤略黑,头发泛白,不是我记忆中的纨绔子弟天赐。
“天赐,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啊,你还是没变和以前一样腼腆,一脸的书生气。”
虽然我之前有好多话想跟天赐说,但此时此刻我竟不知该说什么好,只好轻轻地笑了两声。
之后来到了一家路边大排档,说实话我向来是很排斥这种地方的,不是因为嫌弃它太低档,而是羡慕别人能有一帮朋友在路边吃吃喝喝。
“喝点儿不?”天赐嘴角上扬,让我看到当年那个自信的少年。
“喝点吧。”
“记得你以前不怎么喝酒的,今天别被我喝倒了,哈哈。”
“你又没跟我喝过,怎么知道能把我喝倒。”
“老板,两箱啤酒!”
不一会儿,两箱啤酒就送上来了。
“陈浩,来!”天赐扬起瓶子,咕嘟咕嘟地喝着,没办法,我也只能对瓶吹。
到底我酒量还是不行,一瓶下肚便有点微醺,我问天赐“当年为什么抛下甄筱一声不吭的就走了,你还是不是人了,你有没有替她想过?”转头又喝了两口啤酒。
天赐望着忙碌的街道,有点恍惚,但眼神并不空洞,“这也是我留在这里的原因,我要救赎我的过错。”
“你对她的伤害永远弥补不了。”我说的有点大声,原本噪杂的大排档瞬时安静下来。
“我知道我不应该再出现在她的世界里,但是我没办法,即便她不接受我,守护她便是我的余生。”
“你他妈还有脸说,你还是和当年一样自私,如果不是你强奸她,不是你畏罪潜逃,她也就不会辍学,她这么善良,这不是她该有的人生。”
天赐没有说话,他的酒量还是和以前一样,两瓶啤酒就会醉。
沉默了一会儿,“陈浩,跟我来。”天赐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我跟老板结了账追了过去。
街道的尽头有一片树林,我模糊的记得曾经和天赐甄筱在这里野餐过。
“陈浩,还记得这里吗?”天赐回头对我说,方才脸上的醉意全无,像变了一个人一样。
“记的不是很清楚。”我也清醒了许多。
“让我来帮你回忆一下吧。”天赐递给我一支烟,自己也点上一支。
我看四下无人,气氛很诡异,我有点害怕。
“天赐,你发什么酒疯,差不多行了,回去吧。”
“七年前,甄筱就是在这里被人强奸的,那个人也算是我一个熟人,那天是我的生日,谁知他在酒水里下了药,我一醒来便发现我全身赤裸,甄筱衣衫不整的躺在我身边,后来学校里便出现我强奸甄筱的传言。”
“陈浩,该救赎的不是天赐,是你。”我身后响起起一个轻盈的女声,但我不敢回头,我怕见到那张脸,那张让我背负罪恶的脸,我陷入极度的惶恐。这时我感到冰凉的硬物穿过我的身体,随之而来的是剧烈的疼痛和殷红的血,我瘫倒在地,抬眼看见了甄筱,一如年少,我用尽最后的力气挤出一句话:
“我还是……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