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他们都说做猫挺不错的,可我不愿做一只猫,现在我如愿以偿。再过不久,我的意识会被这风雪打散,或者堕入某个黑暗寂静的地方。可能永远沉睡,也可能在绝对的黑暗中永远清醒。总之,世界上不会再有杜若这个人了,少数人会知道杜若是一种草,明天还会有个叫杜若的难看的死者,可是没有人知道杜若曾是一只猫。
事情发生得突兀而且粗暴,就像地震一样,来的时候毫无预警,轰轰烈烈的闹腾一番后消失得无影无踪,留下横七竖八的土地和惊惧中的死人和活人。半夜被莫名其妙地痛醒,肌肉完全弃大脑的指令于不顾而兀自颤抖,内脏像毛巾一样被拧成一条麻绳,血液凝固,骨骼悲鸣。我开始努力地回想晚餐是不是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或者我是生病了,怎么去医院啊?天花板压了下来,衣柜上下颠倒地翻转过去,窗帘化成了一滩水,搅成一个黄色的漩涡……我努力撑开眼睛,试图用冷静的目光让一切恢复原样。可是这很难,眼球开始不受控制地上翻,上眼皮则重重的坍塌而下,黑暗从四面八方狂暴地扑来……
醒来的时候我就是另外一副样子,一只猫的样子。疼痛已经消失,就像从没发生过一样,目力所及的一切都是那么庞大,没有色彩,一如老式的黑白电视机。尽管不敢相信,但是眼前的四肢、趾爪、尾巴都是活的,似乎也都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几点钟了?手机呢?上班时间过了没?迟到了怎么办?算了算了,都这个样子了还上什么班?不上班的话生活费从哪里来呢,房租很贵的。不不不,先别想,你现在什么都干不了,先睡一觉吧,睡下去,再醒来,一切都是梦,一切在醒来时都会恢复原样。庄生迷蝴蝶,杜若迷猫。我再一次回到绝对的、混沌的黑暗当中,像回到长眠之地一样。
饥饿把我从深海里拎了出来,我依然长着四条毛毛的腿和一条尾巴。梦还是梦,尽管不乐意,可这场大梦大概一时半会醒不了。我试着用自己还不太熟悉的四肢爬到床头,屋里光线黯淡,可我依然看得清楚。闹钟显示下午四点:上天啊,你既然把我弄成这幅样子,为什么还要让我保持人的意识?我想做一个冷笑的表情,动了动肌肉,那表情在人类看来大概十分狰狞吧。
房间门是圆把手的,尽管我用不熟悉的四肢跳上去,用前爪紧紧抱紧把手,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门根本打不开。我开始后悔独居了,这种时候连个帮忙开门的人都没有。不过话说回来,变成这幅德行还怎么面对室友呢?房子在20楼,窗外是马路,没有空调外机,连跟电线都没有,跳下去运气好的话没准能砸死个把人。我从门把手上滑了下来,瞟了一眼床头的手机,这也许是我最后的机会了。
杜萌萌的声音有种安定猫心的力量。他虽然叫做萌萌,可是无论长相还是性格一点都不萌。他在那头不断地“喂”着,我在这边只能回以猫叫,然后他挂机了。如是者再四,晚上九点半我终于听到有人按门铃,我依然回以猫叫。他知道我的备用钥匙放在那儿。他在屋子里等到深夜也没等到那个身为人类的我回家,只好抱着我回他的住处。夜里十点的步行街上依然有瘦小的男孩抱着大束的玫瑰央求路人购买,萌萌远远地避了开小男孩。
萌萌的屋子弄得跟爆炸现场一样。他虽然不萌,但还是为我买了饭盆、水碗、猫砂等一应物品,算是收养了我,使我免于流浪。对此我十分感激。
做一只家猫的好处除了有人照顾之外,莫过于可以窥见一些在人类的角色里看不到的东西。比如做人的时候我从来不知道萌萌是抽烟喝酒的,也从不知道他的屋子是这等的脏乱。他在人前总是将自己收拾得清爽干净,加上厚重的长相,给人一种踏实之感。可是每当他下班或者聚会结束回到自己的屋子的时候,他会把自己脱得只剩一条内裤,然后抄起啤酒坐到电脑前,打他的游戏。深夜的时候他会写一些故事,关于渺小、关于平庸、关于梦幻、关于救赎。他很喜欢在文章里引经据典,喜欢用生僻的词语和典故卖弄他的学问。可是,他的故事从未发表出去。和这样的萌萌熟了之后,我经常盘卧于他的电脑前,看着他写。有时候他会停下手来摸一摸我,有时则会一支接一支地抽烟,抽得整个房间跟火灾现场一样。
你为什么不把这些故事发出去呢?“喵——”我说。他把我放到他肚子上,一边胡乱揉我脑袋一边抽烟。你既然不发表,为什么要写这些东西呢?“喵——”他垂下眼睛,随即又盯着屏幕,思考他那些一直藏在黑暗处的故事。你写故事也就罢了,为什么故事里要藏那么多掌故和谜语呢?“喵——”他不理我,一口喝干了瓶子里最后一点残酒,将瓶子扔到一边。我仍然爬到桌上,看他带着一脸的醉意打字。
我猜他喜欢上了一个姑娘。今天的故事出乎意料的找不到艰涩难懂的词句,也没有渺茫难寻的典故,像在天上飞,又像沉入水底,既像是冲动,又像是陶醉。他的文字从来没有今晚的来得感人。我蜷在他腿上,脑袋贴着他的肚子。身体是会说话的,心脏跳动的声音因为太规律而成了背景音,多数时候是空空如也的胃发出的嚎叫,有时是消化的声音,少数时候还会打嗝。当这些声音都没有的时候,可以听到血液流动和脉搏的声音。他在写他那激情洋溢的文章,心脏和脉搏的节奏都比平常要快,血液流动也变快了。血液从四面八方的肢体器官流回心脏,带着满眼的笑靥,细微的耳语,指尖电流般的触感,皮肤的微痒。温热的血液将心脏越撑越大,那种微痛的鼓胀感既让他感到满足又让他感到痛苦。他的身体变得不受他的控制,他的血液几乎要冲破心脏了。
痛感是从肋骨传来的,几乎要把我碾碎。我一个激灵,大叫了一声。可他似乎没有听见,用一只手打字,另一只手重重地揉我的肚子。几乎是出于本能的,猛地朝那只凶烈的手咬去。我并不想伤他,只是想脱身而已。他吃了痛,这才意识到我的存在,诧异地看着站在垃圾里惊魂未定的我,眼里带着醉酒的红丝。今天的萌萌和任何时候的都不同,我怕他会把我捉回去揉碎,只好钻到沙发底下。我是一只有人性且有理性的猫,不跟恋爱中的醉汉一般计较。而另一方面令我心惊的是,我是如何感知到那种膨胀感的呢?
第二天萌萌又神经病一般地注册了一个社交网络号,然后将昨晚那个热情洋溢的故事贴了上去。晚上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写作,写他那些时而幸福时而痛苦的东西,不再写渺小和平庸,不再引经据典。每一篇他都仔细地校对好,然后贴到网上。文章越贴越多,姑娘的形象也越来越清晰,她在他笔下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真正意义上的,百分之百的女孩。一颦一笑,举手投足都带给他如沐春风的愉悦感。她让他忘了他的渺小和平庸,忘了他的梦幻和梦的寂灭。爱情把他包裹在一个气泡里,这个小天地里只有他们俩,他自然是可以伟大不凡顶天立地的。有她在在,一切的梦幻都有了实体,谁还在意那些虚幻的梦呢?
我老是趴在键盘上,假装不懂地阅读他的文字,假装伸懒腰无意碰到刷新的快捷键。终于哪位百分之百的女孩出现在了评论区。我尽量保持冷眼旁观,身为人类的时候我也一直如此。他们开始搭上话。我心里是希望他们能聊下去,成为好朋友的,真的,我坚持高平率地帮他刷网页动态。们一天天深入地聊下去,而天气也越来越冷,我越来越喜欢趴在他身边睡觉。直到约出来见面。
情人节不光是恋人们的节日,这天单身狗也会趁机出来狂欢以悼念他们身为单身狗这一悲惨的事实,而像萌萌这样不甘寂寞的单身狗,在这一天约见姑娘自然也是别有用心的了。他提前一周为自己准备好面基的行头;提前四天将面基行程写到本子上,还是他轻易写不出来的劲逸的行楷;提前三天准备好一朵完美的白玫瑰骨朵,以便面基这天花朵正优雅含蓄的半开。处心积虑。
面基的时间定在晚上七点半。按照行程他六点下班,然后回家拿好礼物和花直奔面基的餐厅。二月十三号晚上他摸着我脑袋念叨了好久,怕赶不上。但花朵娇弱,早上决不能带着它去挤公交,少不得还是得下班后回来一趟。但是计划这种东西在情人节这天是失效的,今天早上的天是阴沉沉的,下午开始下雪,不算大,但一下午足够把地面全刷白了。到了下班时间,下班的人和约会的人一起出来,把整个城市挤得水泄不通。萌萌的玫瑰花还在花瓶里优雅的开着,仿佛室内时光静好,外面的人着急上火关我屁事。可我终究是呆不住的,心脏在膨胀,血液在回流,四肢早已不是我的。
路面上的雪被行人踩成脏抹布,抬眼望去全是幢幢的人腿。即使猫很灵巧,带着一只玫瑰在这片黑压压的森林里奔突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我的脚上想必已经满是脏水和污泥,黑森林的树木上不知掉下了什么砸中了我的头,哎呀已经顾不得了。一定要赶在他们进餐厅之前,一定要给他一个完美的约会。我朝着一个人少的方向奔去,车灯扎得眼睛生疼,什么都看不见,接着肋骨上又传来机会毁天灭地般的疼痛,但是,已经顾不得了不是吗?我花着眼睛,摇摇晃晃地爬上那家颇具情调的花园餐厅的院墙,他们刚好还在院外的凉棚里等位,而我在他们正上方。一松口,花落下去,我的任务完成了。
屋顶的雪又白又软,像那个爆炸现场的被子。雪还在下,落地的时候发出细碎的折裂声,然后软化成盐一样的小颗粒;梅花骨朵又奋力的胀大一些,寒气进到花瓣的缝隙里;小孩子牵着爸爸的手低头走路,每一步都踏得结结实实,这样就可以听见雪地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大金毛小心地叼着小金毛的绳子以防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傻X玩的太疯;情侣们依然在大街小巷浩浩荡荡地游行庆祝;玫瑰和巧克力的香气弥散在雪夜里;江水依然浩荡,明月依然在不知名的地方高悬,而我累了,要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