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弱胜刚强:《道德经》对话现实 第三十六章

将欲歙①之,必固②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举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③。是谓微明④。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⑤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⑥。
①歙(xī):收敛。②固:先。③与之:与,同“予”,可以给予别人的身外物。④微明:微妙明通的道理。⑤脱:离开、脱离。⑥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国家政权不是用来威慑人的锐利武器。利器,指国家的刑法等政教制度。示人,给人看,向人炫耀。


【译文】

想要收敛它,必先扩张它。想要削弱它,必先加强它。想要废除它,必先推举它。想要夺取它,必先给予它。这是微妙明通的道理。柔弱能战胜刚强。鱼的生存不可以离开水,涉及国家安危的器物及重要决策不能轻易向人展示。

……

老子的思想一以贯之,主张低调。不好强势。

这种叙述贯穿全篇。

——水利万物而不争。

——知其雄,守其雌。

——柔弱胜刚强。

这些理论的逻辑就在于物极必反。所有事物在发展到最强盛阶段之后都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落,这是客观规律,没有什么人,什么事可以避开。

太阳升到最高处就会开始下落,人过中年身体就会开始衰退。

所以,人为强求什么,往往会走向反面。

有的时候可以利用这个规律左右一些事情,比如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案例:捧杀。

但从现实的角度看,想要分清什么时候是自然强盛,什么时候是强求为之并不好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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