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他远远地看到了那一条河。立秋的第二天,像是约定好了似的下起了雨,趁着雨天路上少有行人,他戴着帽子和口罩,走出了小屋子,于是就看到了那条河:
正在下着秋雨,不大不小的雨滴的砸在河水里,他看到那条河像是被抽干了一样,泛着白光,丝毫看不到是一条溢满雨水的河流。他一阵惊诧,站在了桥下,盯着那条河。
他忽然难过起来了。
其实平常也时常路过这条河的,只是在雨天里,它格外的平静,像是有了不一样的心情。第一次遇到它,是在某天下午,河水浑浊的并不引人注意,不知是从哪里流下来的。他拖着沉重的行李箱,背着几年都没有换过的旧背包,暑气还未散去,帽檐怎么也遮挡不住长长的日光,透过躁动闷热的空气把人晒得生烫。
他想,秋天怎么还没到来,春天冬天也好啊。奇怪,人们总是这样,渴望着、又厌恶着。
于是秋天就这样到了。和秋天一起到来的,还有惬意的秋雨,和深不可测的时间,他在这里停留了大半个月,也许还会停留很久。他弯腰拍了拍鞋子上的灰,他厌恶这里不息的车辆和来往的行人,以及紧凑得像是蚂蚁窝的城市,让这个处女座的男人感到不安。
绕过小花园,他去对面的超市里买了几瓶啤酒——门口的老大爷说,这是这里最大的超市。他突然想起了自己的朋友们,各奔东西、各自忙碌的年纪里,年底大概会见几面吧。
你还记得蔡崇达《皮囊》里的阿小和阿小吗,他觉得自己像极了。
这里的秋天像个不懂事的孩子。他说他想去北方了。北方啊。他生长在秦岭脚下,多的是大山,一座接着一座,绕住了落日余晖,盘住了伸往远处的公路,却从来不曾在戈壁和草原上坐上一坐。
不过他应该不会久久的喜欢吧,太过平坦的地方没有一个角落能让自己藏起来,一边想着,他一边打了个酒颤,然后朝厕所去了。
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他最爱的猫丢了,不见了,他祈祷有一天可以亲自把她找回来,最好就是现在。就在昨天,他把他的壁纸,换成了他最爱的猫。
夜里醒来,他才发现自己又绕着双人床转了大半圈,睡到了床尾,五点多醒来却又怎么都睡不着了,只好翻来覆去,等闹钟响,然后起床,刷牙,洗脸,喝茶,吃掉一个面包,装上一杯茶汤,然后去干着一天无聊的工作。
清晨,太阳不偏不倚的又照在了床上。他一个人睡觉是从来不会拉紧窗帘的,他怕自己睡太久醒来就是另一个世界了,以前他有多喜欢这种慵懒的感觉,现在的他,只有无尽的厌恶。
他开了一罐前几天剩下的啤酒,随手翻开了王小波的小说。所有人都是这样,在没倒霉之前,兴高采烈,很自私。在倒霉之后,灰心丧气,更自私了。他起身去吐了个干干净净,回来把书又塞回了格子里。
他想,等情人节到了,不如去吃一碗白米饭吧,她收到礼物一定会很高兴的。他觉得七月和九月是一样的,一样的热闹,一样的纪念,一样的慢慢老去,这些话他从来没有和别人说过,哪怕人们早就认识她。
说来也巧,他和她隔着半个世界,却又都在某个时间开始自顾自的痛哭,他再也写不出什么情话了,只想见他一面。抬头低眉的瞬间,过完一生。
这里的雨下的越来越有秋天的味道,他又开始日复一日的听起了摇滚,他说摇滚和日漫一样治愈,用那一股股躁动,填满无处不在的空洞,他觉得这是个不错的主意。
他知道,有一个地方他永远也回不去了,这时光倔强的让人无奈,和自己的脾气一模一样。他擦了擦眼睛,转身又藏进了被窝里,窗帘拉得严严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