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写作,熟人圈里是出了名的。而且,什么题材都写,赋诗、填词、小说、评论,偶尔在朋友圈里更更动态、应应景,便有朋友说我是朋友圈里的一股清流,尽管人长的浑浊了些,不提也罢。
我不是天生匠手的料,十三岁的时候,上的乡里一所不起眼的中学。作文马马虎虎,总是东拼西凑的成果,字又很烂,跟那些上中学就玩得转铅字的写手相去甚远。
唯独的就是初二的时候在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一颗爱上写作的种子。而事情的真想还是我改编的一篇范文过于接地气,被当作了优秀作文在中学的作文课上被当众朗读了。小心脏开花的感觉至今记忆犹新。
是不是很讽刺?但又很赞。
正是这颗小小的种子,在上高中的三年里,结出了丰硕的果实。仅残存下的日记本就有6、7本,同学手里乱飞的小说散页也不胜枚数。终是造就了如今的样子。爆文倒是写不出的,但被认可的文章纵也不在少数。
一万小时定理,在我身上小小的验证了一下。无独有偶。
上高中还不认识村上春树的时候,同桌跟我推荐《挪威的森林》,说里面性爱片段的描述很是神圣。我就想着神圣这样的词是怎样从她一个18岁女娃子口中说出的,我就想着村上春树到底是只什么鬼可以把性爱描述到神圣。后来一番查阅才认识这位践行“一万小时定理”,29岁才开始自己写作生涯,而今行走在世界文坛巅峰的神人。
如此说来,写作,讲真没有想象的那么难。如若真的欢喜,就静下心来憋吧,憋得久了,结局肯定不会只是一个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