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区下发了《二七区老旧建筑、危险房屋安全排查暨隐患治理暂行办法》(二七政办[2017]12号)。这是我区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区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正步入制度化轨道。
二七区是郑州的老城区,老旧房屋比较多,并且长时间得不到改造和维修,造成老旧房屋出现房屋结构严重受损使住户的正常生活得不到保障。全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形势严峻。
我中心由李志刚主任的亲自带领,赵保军副主任牵头,群策群力、多次讨论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郑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旧建筑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6]1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参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文件,起草制定了《二七区老旧建筑、危险房屋安全排查暨隐患治理暂行办法》(二七政办[2017]12号)
《暂行办法》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老旧建筑及危险房屋的排查、危险房屋的鉴定、危险房屋的治理、危险房屋过渡用房安排;
我区在全市率先出台本《暂行办法》的行动具有极大的现实价值与社会意义,可令我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有矩可循,有法可依,可以极大的推动我区房屋安全工作, 使我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我中心在房管系统率先出台《暂行办法》的行动,是对《郑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细化与完善,也是对“四位一体”、“属地管理”的制度化体现。随着《暂行办法》的实施,必将在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方面起到积极的模范、带头作用。也将对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制建设起到深远的影响与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