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可写得少些,也要写得好些
最近加入了一个写作爱好群,不少写友提到2021年的写作计划,都说要坚持“日更”,每天一篇甚或几篇。无巧不成书,很多网站上都有同仁坚持每日更新文章,以此鼓励、鞭策自己坚持写作。
这些朋友热爱写作的初衷,坚持写作的努力,我非常钦佩。不过对我来说,恐怕做不到。我一直觉得,写作是一件愉悦自己也愉悦他人的事业。
从自己的角度看,我们遇到一些事,看到一些消息,有了一些感想或者思考,不吐不快,就把它写成文字。没有谁给我们命题作文,规定必须交作业。我们写,纯属喜欢。要是感到痛苦,我想没有几个人愿意继续写的。这就是说,写作时我们要是快乐的。这种快乐和听音乐、玩游戏是一样的。写东西需要激情,还需要灵感。越是非写不可,越是快乐。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没有激情、没有灵感,我们靠什么写作呢?如果只是为了完成自己既定的写作计划,是很难体会其中乐趣的。这时候,我不会强迫自己去写。
从读者的角度看,他愿意在繁忙的工作、生活之余,抽空阅读你写的文字,自然希望有所得。要么收获新的知识,要么学习做事方法,要么懂得一个道理,要么可以愉悦精神。如果他耐心看完了作者的文字,感觉空空,什么也没留下,对他来说,就是莫大的浪费。没有比浪费时间更大的浪费了。读者性格温和还好,点下“关闭”转身离开,以后不进入就算了,这对作者来说是很可惜的。碰上性格暴躁些的,给你一个带刺的评论,彼此就都会尴尬。
其实,每个在媒体上写作的人,都希望自己辛苦写下的文字,能有读者去看。如果根本不想他人阅读的话,自己一个人写就好,何必“公开”呢?既然这样,我们就有义务保证写的东西要对读者有用,哪怕是一个非常微小的角度有用也行。
我刚刚接触新媒体写作,才写了几篇短文。自己当然是下了功夫的,但我仍旧担心,那些慷慨花时间阅读的朋友,看了之后有没有收获,哪怕是一点细小的收获。如果有,我会特别欣慰。如果没有,我就是流氓式“犯罪”。
无论世界如何改变,有些原则还是必须要坚守的。对写作而言,我坚持宁可写得少些,也要写得好些。今后写作的日子,坚守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