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下午,我肚子又饿了,但那天我不想喝奶茶,不想吃鸡米花,也不想吃奶黄包子,我特别想吃冰淇淋。

不过,我想先考验自己一下子,看能不能凭自己毅力忍住不吃,因为毕竟女人吃冰冻的东西对身体不好,容易引发肚子痛倒是次要,容易催人老,那就更不好了。
我一面劝说自己忍耐一下,一面脑子又不听使唤地满屏幻想冰淇淋的存在:粉紫粉紫色的,奶汁流溢,奶香扑鼻,外皮又香又脆,咬一口,甘旨肥浓,再咬一口,回味无穷。
这么想着,我一对盯着屏幕的眼睛开始变得空洞,我一双枯瘦如柴的手不管干什么都觉得无所适从。

冰淇淋的形象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赶之不绝,我只要再想象一下自己拿着冰淇淋一口一口往嘴里送,舌头一伸舔了那奶汁浓浆,舌头一缩便将那甜蜜浓浆往喉咙里一咽,如果我不赶紧拿出行动去将这个愿望实现了,我恐怕自己从此以后要得厌食症。
得了厌食症,那可是要短命的。
为了一根破冰淇淋,丢了自己性命?这事未免太草率了,为保全自己性命,我决定走下楼去,买回一根冰淇淋。
Seven-Eleven店里商品数量虽不多,但种类也足以满足金融灰领们的日常所需。我一钻到店里,直奔冰柜而去,不过很不巧,一到了下午时分,冰柜里的冰淇淋已经所剩无几,说明这办公楼层上的吃货粉丝团,比比皆是。
这么想着,我便不那么难过了,因为普天之下,尽是吃货。多我一个,又算得了个什么?

由于解馋心急,我看也未看里面的货物,推开玻璃盖,随手抓了一个,欲火攻心地跑到柜台买了单,又风风火火上到三十一楼,我之所以速度这么快,一来是避免冰淇淋融化,二来,是想快点进入自己的一静方空间,好赶紧把这诱人的食物塞入口腔里。
楼层都是中央空调,空气都是凉的,下午少人出入,电梯从一层直抵公司,拿在手里还是冰冰凉凉的。
我这时才认真地看了一眼手中的冰淇淋,那是一个甜筒,用咖啡色的彩纸包裹着,上面印着卡通图案,有一种电影《爵迹》里的唯美感,再看那几个醒目的大字,是“可爱多”。
这名字很可爱。
图标太美,撕开带着几许不忍,尽量撕成大块,不至于破坏画面的本色。

破开后,是一个咖啡色甜筒壳,这往往是冰淇淋最美味的那一部分。然而上端填充物的颜色和形状,简直令我不敢想象,灰黑色的,跟我小时候妈妈用土灶台烧出的火炉灰一毛一样。
我瞪着这物体看了足足三秒钟,虽然腮包里面正在神不知鬼不觉地渗出涎水,很想吃,又担心这冰淇淋不对味,为什么会丑成这个模样,可叫我怎么下嘴?
但既然买了,又如何能浪费?难道这不是我坐在转椅上想了一下午才盼来的美味。
我试探性地伸舌头舔了一口,甜的,冰的;再舔一口,香的,软的。吃完这两口,我轻轻咂了一下嘴,舌头在口腔内打了几个圈,发现自己口腔芳香飘散,凉透心扉。我又伸出舌头,这回,我用卷曲的舌头尖挑了大大一口,再次送入口腔,还把两块嘴唇紧闭起来,使食物在里面旋转溶解、下咽体会、吸收享受。
吃完这一口,我闭着眼睛“啊”了一声。
我猜想,这就是可爱多的可爱之处,故意把自己做成丑的模样,为的就是止住人的欲望,但往往一将食物送进嘴里,那出奇不意的美味会超乎人的想象,使人食之,不忍放手,不舍离嘴,每到此时,更能加倍挑起人的食欲,然后,第二次,再看到它,便情不自禁,要将它占为己有,要满足了自己的口。
不然,我怎么吃完了第一根,又屁颠屁颠跑下去买了第二根呢?
一根六十七克的容量,的确少了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