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于他内心的东西。书籍只不过是一种光学仪器,帮助读者发现自己的内心。 ——马塞尔·普鲁特斯
文/蔡崇达
三十岁生日那天,我恰好在伦敦。规划的行程,是去大英博物馆打发一整天。
大英博物馆的主展厅不定期会有展览,那一天的展览名为“living and dying” : 长长的展台,铺满了各种药丸和医疗器械,每一列都隶属于最下面标注出的一个个主人公——这里陈列着已逝去的人们自认为生命最美好、最痛苦时刻的照片,以及,他最后时刻的面容。
看着这一张张面孔,我突然想起重病八年、已经离世的父亲,他恰是在三十岁那年有了我这个儿子的。
我当时来来回回地阅读这展览上的每张照片,每段人生,忍不住揣想,当时的父亲应该也和三十岁的我一样,已经度过了人生的懵懂期。世界已经帮他剔除掉天真的虚妄,岁月也悄悄开始把他的脸捏出折痕,当时的他应该已经和真实的世界迎面撞上。他是否已经找到办法和自己身上的欲望讲和?他如何理解这个朝他的人生扑面而来的新生命?后来的命运如何潜伏在父亲周围,然后一点点把他最终捕获……
我才发觉,我其实不认识父亲,即使我们是彼此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严格来说,我只是知道他的人生,只是知道他作为父亲这一角色在我的生活中参与的故事,我没有真正的看见并理解他。
而认识到这一点,让我异常难受。
我常对朋友说,理解是对他人最大的善举。当你坐在一个人面前,听他开口说话,看得到各种复杂、精密的境况和命运,如何最终雕刻出这样的性格、思想、做法、长相,这才是理解。而有了这样的眼睛,你才算真正“看见”那个人,也才会发觉,这世界最美的风景,就是一个个活出各自模样和体系的人。
显然,我没能“看见”我的父亲,也已经来不及这样去看父亲了,他已经从我的生活中退场。我开始担心,自己会以这样的方式,错过更多的人。我惶恐,犹如一种根本的意识,就这么植入了内心。
从伦敦回来的一个月后,我试图以仅有的记忆构建一篇文章,尽可能地去寻找父亲,抵达父亲,看见父亲——便是《残疾》 。这是挽留,告别,也是对内心惶恐的交代。
也是从那篇文章开始,发生出一种紧迫感:我应该看见更多的人。这是对路过生命的所有人最好的尊重,这也是和时间抗衡、试图挽留住每个人唯一可行的努力。还是理解自己最好的方式——路过我们生命的每个人,都参与了我们,并最终构成了我们本身。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写这本书,就不仅仅是“自己想要做的一件事”了,而是“必须做的事情”了——我在那时候才恍惚明白写作的意义——写作不仅仅是种技能,是表达,而更是让自己和他人“看见”更多人、看见“世界”的更多可能、让每个人的人生体验更完整的路径。
这样的认识下,写作注定是艰难的。
在正式从事媒体工作之前,我是个文学青年,之所以做媒体,最初的原因是为了养活自己,同时暗自怀抱着的目标是:以现实的复杂锻炼我的笔力,然后回归文学。在做媒体的这十一年里,我写了二百六七十万字的报道,这让我明白,媒体写作另外有复杂宽广的空间,也让我自以为已经积累了足够的笔力,可以面对自我,面对我在乎的一切人。
然而当我真正动笔时,才发现,这无疑像一个医生,最终把手术刀划向自己。写别人时,可以模拟对象的痛感,但最终不用承担。而在写这本书时,每一笔每一刀的痛楚,都可以通过我敲打的每一个字句,直接、完整地传达到我的内心。直到那一刻我才明白,或许这才是写作真正的感觉。也才理解,为什么许多作家的第一本都是从自己和自己在乎的部分写起:或许只有当一个写作者,彻彻底底地解剖过自我一次,他书写起其他每个肉体,才会足够的尊敬和理解。
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有一些文章就像是从自己骨头里抠出来的。那是因为太过在乎、太过珍贵,而被自己刻在骨头里的故事,最终通过文字,一点点重新被“拓”出来,呈现出当时的样子和感受。我是在写《母亲的房子》的时候,才真正看见并理解,母亲那永远说不出口的爱情;在写《皮囊》时,才明白阿太试图留给我的最好的遗产;写《我的神明朋友》时,才知道人是需要如何的帮助才能让自己从情感的巨大冲浪中逃脱……这次的写作让我最终尽可能地“看见”我想珍惜的人,也让我清晰地看到,藏在人生里的,那些我们始终要回答的问题。
人各有异,这是一种幸运:一个个风格迥异的人,构成了我们所能体会到的丰富的世界。但人本质上又那么一致,这也是一种幸运:如果有心,便能通过这共通的部分,最终看见彼此,照映出彼此,温暖彼此。
这是我认为的“写作的终极意义”,这是我认为的“阅读的终极意义”。我因此多么希望,这本书能帮助或提醒读者,“看见”自己,“看见”更多人。
蔡崇达
2014年11月11日
写在后面: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最终想把作者给《皮囊》这本书写的后记一个字一个字的敲出来,在这之前也有一篇文字让我很想把整个篇幅都抄下来,因为有太多写进内心值得记录下来的东西。
书是我在过完春节返回工作意外滞留在南京时买的,很多作序的人都说这本书适合一个人在静谧的夜晚慢慢看,慢慢读,我就真的抽空在每晚睡觉前慢慢看,慢慢读,也因此读了很久。很真很质朴的文字,也很容易走进故事里。我以为黑狗达是作者虚构的一个人物,直到快结束时才知道正是作者本人,写的也正是作者的成长经历,有很多文字都抓住了我。
在这期间,有好几次微信里的好朋友问我,最近在看什么书,我说《皮囊》,还是《皮囊》,问讲的是什么,我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也可能是因为我还没有看完,也可能是我本身看书就不精,不会概括,导致从来没有成功的写过一篇读后感,也写不出荐书的理由。朋友说,这才是真读者,细细的读,只读给自己知道,而不是读给别人听的。我倒不是很确定。
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我才更加确定我当初选择将生活和心情用文字记录下来是为了什么,为了过一遍自己,也为了读懂自己。
当我决定把作者的这篇后记敲出来时,搜索了一下其实在很早之前就有公众号已经推送过了,我考虑过文章重复的问题,但还是想把这篇后记留在自己的公众号里,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而不是从其他号里复制粘贴,我希望能通过这样的方式感受到作者写完这本书的心情,也顺便将这本认心、认人的好书推荐给正好看到这篇推送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