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体

1、假设“尔是尔”成立:

与事物为一的事物,是  与事物为一的事物

2、已知:尔=X

与事物为一的事物,与  具有作用者的名相  同义

3、推出:尔是X

与事物为一的事物,是 具有作用者  的名相

4、安立名相与性相:

名相:与事物为一的事物

性相:具有作用者

5、名相性相应该具有八周遍关系,

先带入“是的周遍”的其中一个:

是名相、是性相

1)、是名相:

是与事物为一的事物,是“事物”本身,只是“事物”,不是别的。

2)、是性相

是具有作用者,可以是“事物”本身,但其他的“无常法”也具有这个特点,譬如:瓶子、柱子、意识、补特伽罗……凡是属于“事物(=无常法)”的色法、认知、不相应行法里的例子,都具有这个特点,都是具有作用者。

结论:事物是瓶,事物是柱……

而事物与瓶柱……是三句关系,这个结论明显不周遍,所以假设不成立,尔不是尔。

另外补充一下:从  异  反。

1、瓶子从“瓶子的异”反

2、瓶子非是  瓶子的异

3、因为只有  瓶子与瓶子为一,瓶子非是“瓶子的异”,从“瓶子的异”反  只有一个:瓶子(自己),唯瓶。

从异反最精准,昨晚宽妙师兄的比喻很恰当。

把“瓶子”换成“事物”,就更加明白老师解释:事物的返体,指的是从异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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