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我终于写了我心心念念要写的下雪天的故事,很不幸故事逃离了我的掌控,变成了一个悲剧。
窗外的雪下个不停,于晴百无聊赖。屋子里暖气烧得正旺,她贴着暖气片站着,眼睛一直望着窗外,今天的雪花让人意外,没有飞舞、没有旋转,径直向下坠落,仿佛不堪其重,那密密匝匝的占据了整个时空的雪花像是一柄柄利剑,直插大地。或许是起了风,她看到一群怒吼着的箭镞,直直地向她的眼睛射来,她下意识地躲开。
和楚霁初次相识也是在一个大雪天,北方城市的冬天有两大特色——呼号的西北风和漫天飞舞的大雪。于晴作为大一小学妹第一次参加同乡会,那天出门的时候天空只是有点阴沉,像无数个灰蒙蒙的日子一样,于晴以为她会等来一场雨,结果等到他们聚会结束再出门的时候,路灯下,一片一片的雪花在飞舞,于晴打心眼里觉得高兴。聚会的地方离学校很近,十几分钟的路程。因为在聚会中大家多多少少都喝了点酒,从餐馆出来的时候大家脸上笑盈盈的、胃里也暖暖的,为了顺便继续聚会未完的话题,他们一行七人决定走回学校。
那是那年冬天的第一场雪,雪花落得很慢很慢。学校的小道上稀稀拉拉地装饰了几盏路灯,每一盏灯都像是一个孤单的灵魂,在路灯昏黄的光线下,雪花化身精灵、身披金光——翩翩起舞。那时,学姐正跟另外一个同行的学妹说什么好玩的事情,于晴却被那些发光的小精灵吸引,她看着那些小精灵飞舞、旋转、慢慢落下。她的眼睛追着一片雪花,顺着雪花的指引,于晴看到马路对面的另一盏路灯下有一个男生,他背着干净利落的双肩包,仰起头好像在亲吻一片雪花。还没等于晴仔细看清楚男生的长相,她就听到学姐在喊她。
第二天是个周六,可能是酒精的作用,于晴一夜无梦,当她睁开眼的时候天已经放晴。舍友中有个南方人激动不已,对着窗外的白雪发出了抑制不住的喊叫声,她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雪,感染了她的兴奋与激动的四个人戴好手套、穿好雪地靴就迫不及待地跑了出去。她们的目标是堆出一个集美貌与智慧于一身的大雪人,可是她们对着那些含水量极少的蓬松的雪花无能为力,在遭遇了一个个大雪球的散架之后,不知道是谁捏了第一个雪球,并扔向了另外一个人,所以她们的堆雪人计划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发展成了打雪仗。那些轻盈的雪花打在身上也不疼,反而跑跑闹闹、你追我我追你,增添了许多玩雪的乐趣。于晴已经找好角度,她确定能把这个雪球掷向舍友,就在她觉得她要得逞的时候,来了一个倒霉鬼,不偏不倚地撞到了那个雪球上。那个倒霉鬼就是楚霁,后来他们在很多场合遇见,也包括在大一那个冬天初雪夜晚的偶遇,于晴问过楚霁,楚霁完全就不记得自己还干过吻雪这么中二的事情,他说他可能是书包太沉了,累了、刚好抬头。可是,于晴是从那一刻喜欢上的楚霁。
于晴是典型的活跃分子,哪里热闹哪里就有她的身影,她喜欢整点的食堂、热闹的体育场。而楚霁却是个喜欢安静的人,他喜欢的是校园里那些少有人去的小道、最喜欢待的是安安静静的图书馆。看起来南辕北辙的两个人却也有交集,他们都在校学生会,于晴是体育部的、楚霁是新闻部的。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于晴只是楚霁的点头之交,于晴却热衷于搜集楚霁的各种信息,楚霁的专业年级、固定的三点一线、楚霁发表在校报校刊上的文字以及各种楚霁身边的朋友、楚霁的人人、微博……
一场大雨将拖着网了十几个篮球的大网的于晴截留在校团委楼,刚做完新一期校刊的楚霁也望着窗外的雨雾一筹莫展。迅猛的雷阵雨把大地砸开了花,一阵阵的雷声由远及近。把训练用的篮球放到器材室后,于晴开始串门,无奈空荡荡的团委楼没一个人影,就在于晴想要推开最后一扇门失望地离开时,她看到了楚霁静静地望着窗外。那天他们聊了很多,关于青春、关于梦想还有许多非常琐细的日常。于晴想不起那天聊天的细节,只记得她非常开心,那天的楚霁也很开心。
时间又过去了几个月,到了十月底,每年那个时候学校要组织秋季运动会。于晴作为体育部的成员,被安排在体育场后面维持秩序。她又遇到了楚霁,楚霁背着相机,想要做一期运动会特刊。于晴自告奋勇担任他的助理,她帮楚霁扛三脚架、拿摄影包,在楚霁采访优秀运动员的时候活跃气氛。最后楚霁还顺带着采访了于晴,作为一个幕后工作人员,你有什么感想?这是楚霁问的问题,于晴有很多话想说,可是她说了句我很光荣。因为于晴擅自离开岗位,运动会结束后还被部长大人好好教育了一番。但是当她看到校刊上还有她不经意的一个剪影的时候,那些不痛快就被她忘得一干二净了。
冬天很快又来了,但是一直没有下雪,这让于晴有点失望。其实于晴是个怕冷的人,她讨厌呼呼地北风刮得人脸生疼,也讨厌在冬天的大清早还要爬出温暖的被窝陪着运动员参加冬训。但是下雪就不同了,下雪天像是节日,不管是躲在被窝里追剧还是在雪地里疯跑都让她感到幸福。终于在十二月底的时候迎来了一场雪,那场雪老天爷可能酝酿了很久,所以从一开始就下得很猛,雪花一朵朵的从天而降,笼罩了天和地。下雪天和热气腾腾的火锅最配了,但是舍友们都各自有约,所以退而求其次,于晴决定出门去吃米粉。她说她喜欢米粉是因为米粉的辣就像武林高手杀人不见血,不见一点红却让人辣到飞起来。吃完米粉的于晴晃晃悠悠地往寝室走,她最喜欢在下雪天晃荡,因为她觉得很酷,在茫茫无依的天地间,满是雪花的世界就像一个童话。晃着晃着于晴就晃到学校那条最僻静的小路,小路上人很少,所以很多地方的雪还没有被人踩过,于晴就像小时候一样,双脚脚跟并立脚尖分开45度,慢慢地踩出一道道痕迹,她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天才,她踩出的印记绝对比真实的拖拉机轮胎碾过的痕迹还要逼真。正在陶醉于自己的伟大的作品时,楚霁神奇地跟于晴打了招呼。
于晴觉得下雪天就是她的幸运日,那天他们一起走过长长的校园小道,头发上、衣服上、书包上都落满了雪花,他们就这样走着走着,感觉真的可以走到白头偕老。
回到寝室后,于晴习惯性地登录校内网,她看到楚霁发表了新的动态——几张角度很好的雪景照。于晴鼓起勇气打了招呼,楚霁在线。于是于晴表白了,她说我很喜欢你啊,你知道吗?我每天都希望能遇到你,看着你就觉得很满足。楚霁没回。
那场雪一直在下,足足下了三天。三天后,校内网还是没什么动静,但是雪后初霁的风光很美,同寝室的姐妹们相约去学校的人工湖边玩耍。三天的雪积得很厚很厚,这次她们没费多大功夫就堆了一个雪人,大家有帽子的贡献帽子、有围脖的贡献围脖,同一个雪人生生被凹了四五个造型,大家争先恐后地和他们伟大的作品合影,于晴更是其中最兴奋的那一个。当作品失去了它拍照的价值后就被大家忘在了脑后,你推我我追你的打雪仗才是她们的真爱,等到大家精疲力尽以后,于晴率先躺倒在雪地上,真软啊、真暖和,她看着头顶的太阳想起了她和楚霁的第一次相遇。
不知道是月球的磁场紊乱了还是地球的磁场紊乱了,总之,自打那以后,于晴和楚霁就再也没有单独地偶遇过。在学生会例会上,他们也是分部门而坐,基本上没什么交谈机会。
刚入学的时候觉得四年的时间很长,可等到四年马上就要结束的时候,大家才发觉这四年就像是南柯一梦、白驹过隙。眨眼间,于晴就开始面临毕业,她没什么遗憾,她只是有个疑问:楚霁曾经喜欢过她吗?
大西北的冬天从来就没有温柔过,零星地落下来的几片雪花被风吹得飘忽不定。于晴戴好帽子、拿好手套就出了门,下雪天打不到车,所以她沿着街道慢慢走,因为走路产生的热量透过衣服往外散发,落在衣服上的雪花不一会儿就化成了水。雪越下越大,北风也吹得起劲,她在往前走的时候雪花直接落到了她脸上,有些迷眼睛。目的地越来越近,她穿过天桥走到对面。在天桥上的那一刻,大雪不断地往下落、桥下车来人往,于晴几乎决定返身回去。
医院里充斥着浓郁的消毒水的味道,她按照同学给的地址找到了病房,推门进去,空无一人。就在她愣神的当空,后面传来了熟悉的声音,于晴你来了啊。说话的是楚霁。
一番客套之后,两人又回到了沉默。于晴什么都知道了,楚霁在上大学不久后就患上了原因不明的慢性肾炎,他一个新闻系的人天天抱着医学书啃,原来就是想找到病因、找到治疗办法,医院一直采取了保守的药物治疗,可是在大二第一个学期的那个冬天病情发生了变化,必须要换肾。后来尽管楚霁不同意可是他爸爸还是执意把一个肾脏给了楚霁。
楚霁从一开始就特别喜欢于晴,因为他也是个爱雪之人,后来遇到的次数多了,楚霁又被于晴身上的活力感染,于晴永远对生活抱有最美好的期待,楚霁觉得他和于晴待的时间久了,自己也变得对生活满怀希望。直到某个大雪后,他收到于晴的表白。他意识到自己没办法给别人承诺,但他又找不到拒绝的理由,所以他一直没回消息,他假装那份喜欢一直都在。后来他每次远远地看到于晴就先躲开,因为他不知道要怎么面对。换了肾脏的楚霁境况已经好转了很多,可是定期的复查和长期服用各种药物让他始终没有勇气找于晴谈一谈,直到毕业两年后病情再一次恶化,而他不想留下遗憾。
从医院回去的路上,雪已经很小很小了,医院外也有很多空的出租车等着载人。于晴却只想在这难得的下雪天独自走一走。
最美的不是下雨天,而是和你躲过雨的屋檐。——周杰伦
ps:大概是名字取的不好,一个是“余晴”,一个“初霁”,就像宋代诗人李子仪写的那首词“我住长江头 君住长江尾 日日思君不见君 共饮长江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