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有多难?”这个句子应该拆分成“喜欢的事”“坚持做”这两个层面以方便理解。
第一个层面是“喜欢的事”。每个人都会有自己喜欢的东西,有人喜欢摄影,喜欢看电影,有人喜欢化妆,有人单纯的喜欢吃……“喜欢”更多的时候是一种单纯的自我判断,大部分源自直觉与本能。
第二个层面是“坚持做”。很多喜欢是昙花一现的,物质层面的喜欢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退,人大都喜新厌旧我们暂且不论。但事件的喜欢不同于物质的喜欢,是一个动态持续的过程。坚持是一个持续词,对这件事的喜欢至少保持了一段时间,在这一段时间内未终止对这件事的喜爱并一直有所行动,这才是所谓的“坚持做”。
我们总是会听见很多人说自己喜欢什么事情,对什么东西感兴趣。但倘若你详细的追问下去,通常会发现,大部分的人喜欢,只停留在喜欢这种感受本身而已,很少有人因为这种喜欢而持续的去做某件事。
我曾经对喜欢的事物,就是上述的这种态度。
举个例子,我喜欢看意境唯美的照片,对摄影十分感兴趣,但我为我的喜欢而做的事情少之又少。最基本的手机拍照也是浅尝辄止,从未真正的系统学习。
再举个例子,我是个声音控,我对一切好听的声音有天然的好感。所以,我对配音,电台有着十分浓厚的兴趣。尝试配了60几个录音,录了几期电台。发现没人关注,就失去了做下去的动力。喜欢,又回归到了感受本身,行动探出了头看见外界没有回响,就又缩回到了龟壳里。
此刻,我下定决心暴力解决掉了我的问题,至于如何解决的,我会在接下来的每日推送里点滴记录下来。
有一句流传甚广的话是这样说的:“以多数人努力程度之低,根本轮不到拼天赋”。喜欢不是天赋,坚持做也不是,没有叠加的组合“喜欢的事”+“坚持做”,天赋都是扯淡。钢琴家没有一天成名的,说相声的人也不是说了一场就变成了郭德纲。
昨天,公司企业大学的一场培训课上,老师讲到了创意,很多精髓部分,和赖声川的创意理论不谋而合。热爱生活的人往往能成为好的创意者,而创意往往历经一个漫长无关的过程后灵光乍现。老师说,他们称这样的瞬间为“MOMENT Ah.HA~”。
我觉得“MOMENT Ah.HA~”的那一瞬间,就是热爱和持续做所碰撞出来的火花,而每一个这样的瞬间,成为闪光点,在时光的长河里,成就了一个不一样的自己。
所以回到今天的开篇一问。“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有多难?”
答:“真的喜欢就不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