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总书记的步伐,让村集体经济“跑起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村集体经济作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助推乡村振兴的动力引擎,各级党组织要跟着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步伐,着力推动人才集聚、资源转型、机制赋能,让村集体经济“跑起来”,让百姓腰包“鼓起来”,让乡村治理“优起来”。

党建领航,筑牢集体经济“桥头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千千万万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基层党组织是集体经济发展的“主心骨”“桥头堡”,持续建强村级党组织,将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有效推动村集体经济质效提升。实施“头雁工程”,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把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扎实推动农村共同富裕的人选为“领头雁”,引进来、留下来。要加强对村“两委”成员的培训赋能,通过“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赴先进地区学习锻炼等方式,走出舒适区,“睁眼看世界”,铆钉短板,提升市场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要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干事热情,探索建立“基础工资+绩效奖励+创收分成”的待遇体系,把集体经济经营收益与干部薪资报酬直接挂钩,倒逼村干部履职担当,让有为者有位,有绩者有利。

资源转型,激活集体经济“一池春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产业化,盘活农村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使更多农村居民勤劳致富”。破解村集体经济“零、小、散、弱”的发展难题,从“单打独斗”变为“抱团发展”,推动“小个子”变为“大块头”。要盘活闲置资源,变“沉睡资产”为“流动资本”,要通过“租金调整一批、提前收回一批、产权登记一批”的集中清理方式,摸清家底,明晰产权,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实现资源增值。探索“所有权不变、经营权下放、收益权共享”的模式,既保证集体资产不流失,又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实现集体增收。要整合政策资源,变“零敲碎打”为“整体发力”,避免“撒胡椒面”式的投入,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和政策,发挥杠杆作用,优先支持发展后劲足的先进示范村,优先倾斜产业基础差的重点帮扶村,形成“抓两头、带中间”的带动效应。建立“资源入股”机制,鼓励村民以土地、资金或劳动力入股,共享发展红利,吸引更多企业在村建厂投资,引导村民在家门口就业,实现了“分红+工资”双收益,让集体经济的发展成果转化为村民“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

机制赋能,打造集体经济“强劲引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集体经济的发展最终要落脚于带动农民共同富裕,探索出一条“跨村联动、产业融合、利益共享”的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要创新经营机制,推动市场化运作,积极探索“党总支+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的模式,由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合作社组织农户参与产业发展,龙头企业负责市场销售,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要把培育和规范“强村公司”作为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抓手,通过科学组建、规范管理、精准扶持等举措,增强村级集体“造血”功能。要结合村情实际,孵化“共富平台”,大力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让作物种植-生产加工-对外销售在农村广袤的大地上形成闭环,建强农产企业品牌,打造一支产品优、质量高、服务好的村办企业,形成“产业做起来、农民增收快、集体实力强”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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