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民政局离婚的人一波又一波。很多原因,都是源于家暴!!这种行为实在太令人气愤了!!简直忍无可忍!!
昨天520,本来是个秀恩爱的日子,居然看到这样一条寻人启事新闻:疑因长期遭遇妻子家暴,哈尔滨双城区男子携11岁女儿离家出走!家属担心走极端非常着急!
大约是在昨天中午11时候左右,康先生联系到黑龙江交通广播寻找他的外甥王志东及其11岁的女儿。据了解,王志东与女儿14日凌晨2点到3点之间在双城新兴镇离家出走,处走原因为长期受到妻子家暴。
家属担心王志东带着女儿走极端,非常着急。
被老婆家暴确实不幸,但并不是什么特丢人特窝囊的事。被老婆家暴总比家暴老婆强,值得肯定。不对自己的老婆动手,哪怕是在她动手的情况下,难道不也是一种美德吗?
我倾向性认同该男子是个好男人,不然他离家出走时11岁女儿也不会愿意跟着他。至少证明在他们父妻的矛盾中,作为最了解真相的人,女儿还站在他一边。
但家和万事兴,无论什么原因长期家暴自己老公的女人,绝对不是什么好婆姨,更不值得留恋。
所以,被家暴男子可以不还手,但不能不维权,不过日子。所以,强烈建议其别整离家出走这没用的,更别想不开寻短见,抓紧时间办手续离婚才是正途。
毕竟88年的,30岁,还很年轻。上次18、19岁结婚太早,不合法也不懂事;这次成熟了有经验了,找个更好的。
很多人都在说为了孩子不离婚。但是不离婚,苦的不仅是你,还会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这种生活也不是孩子想要的。所以碰到这种家暴的事情,必须果断离!
不离婚对不起自己,也对不起孩子!
所谓的保证以后不会再家暴了,这是不可能的,只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循环,而且会变本加厉,这可不是什么爱,这是心理变态!
勇敢的离开这种人,忍让只是让这些败类的气焰更加嚣张,必要时拾起法律武器制裁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