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公寓

这是一幢位于市郊山脚下的别墅式楼房,三层,白色的楼身,暗红色的玻璃瓦,屋角翘起。虽然因为年代的关系而显得有些陈旧,但是整体看上去倒也不失古朴,不难想象初建时候的辉煌摸样。房前有一个很大的花园,冬天一过,就会立刻迸射出活力,秋天的时候有大片大片的波斯菊绽放,灿烂地眩目。房子周围树立着已经泛出黑锈的铁栏杆,门口挂着一个牌子:女子公寓。白漆字在风雨的冲刷下已变得有些斑驳,不仔细去辨认还真有些看不清楚。

这片土地被房地产商开发后,有一部分建起了居民楼,隔着一条大路的对面则建起了独栋别墅,成为港商台商或者有钱的内地大老板包养“金丝雀”的寓所。别墅区里常常见年轻漂亮又穿着时髦,神情落寞的年轻女人牵了蝴蝶犬在林荫路上散步,高跟鞋与地面的接触发出“哒哒”的声音。

这声音回荡在空旷的郊外,显得格外清冷寂寞,让覃锦心不自觉地绞痛。

覃锦就是女子公寓的主人,一个四十多岁的单身女人。她是这片土地变化的历史见证人。在外人看来,这是一个富有神秘感的女人。有着较好的容貌,虽然已届不惑,但是保养地相当好,浑身散发出一种怡人的馨香,高雅的气质,与生俱来。

但就是这样一位自身资源相当优越的女人,一直过着深居简出的独居生活。没有人知道她的来历,她很少与人攀谈,似乎也没有什么朋友。有时候一个人带了牧羊犬到广场的公园里散步,在石椅上一直坐到天黑,然后踏着暮色回来。

每个周末都有一个年轻的男孩子来找她,两年多以来周周如此。第二天清晨,晨练归来的人们都会发现她倚在门口望着年轻人远去的背影,眼里满含爱意,嘴角满带笑容。对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男孩子人们生出很多疑惑。

有好事者就开始打听这个浑身散发着故事气息的女人的过往,一时间传言纷纷。有人说,这个女人先是被富商包养,后被遗弃,孤独多年之后难忍寂寞,又找了小情人,这个人还说他亲眼看到过女人给年轻男孩子钱。也有人说她可能是在报复那个抛弃她的人,于是在拿那个人的儿子作文章。说的人有声有色,听的人津津有味。

关于真相,对这些局外人来说,那是不重要的。

人们仔细观察着覃锦的反应,然后他们发现对这个女人更加迷惑不解了。她对一切传言毫不在意,对身边发生的一切都置若罔闻,每天依然深居简出;依然一个人带了牧羊犬去公园里散步,踏着暮色回来;依然在每个周末的时候会有一个年轻的男孩子来找她,第二天的清晨微笑着看着他离开。

人们又去追问住在公寓里的女子,可她们对于房东的情况更是一无所知。除了交房租的日子,她们很少与她正面接触,甚至一年到头所说过的话都寥寥无几。尽管如此,她们还是很乐意与这个女人相处,因为她从来不会盘问她们的职业,也从来不多事。与这样少言寡语的女人相处,省心,安全。

因为这样的原因,即使没有广告,公寓里总是人满为患。


我是覃锦。

在市郊的山脚下开一家女子寓所。寓所就在我自己住的别墅,虽然从租客们的穿着打扮上我一眼就能看出她们从事的什么样的工作,但我从不过问,只要她们付得起租金,其他的事我都漠不关心。或许是这样的相处让她们觉得安全,所以住进来后除非工作变动,很少有人搬走的。

她们让我想起年轻时候的自己。

二十三年前,我二十一岁,刚刚大学毕业。白天我在一家广告公司上班,晚上在一家咖啡厅作女招待。虽然辛苦,但是生活一直很充实。

那是个下着小雨的周末,初秋刚至,北方天气已经呈现出凛冽的冰冷气质。咖啡厅里座无虚席,显得暖意融融。侍者们端着托盘蝴蝶般来回穿梭。在靠窗的第二张桌子上我遇上了麻烦。我放下咖啡,职业性地说了声,先生,你们要的咖啡。正准备离开,有个年轻男子立刻抓住了我的手,小姐,请你喝杯咖啡怎么样?嬉皮笑脸。旁边有人跟着起哄。有人拿了电光眼扫过来,看清楚情况之后又回到了自己的话题上去。我强忍怒气,面带微笑:先生,我们现在是工作时间,是不允许休息的。那你一个小时多少钱,我包了。年轻男子摸出两张大钞“啪”地拍在桌子上,我趁机缩回被抓得发痛的手。

几个人还想纠缠不休,第三张桌子上的中年男子站起身走过来。他穿了一身白色的休闲服,很高大,表情戏谑。他拍拍我的肩膀,你可以去做你的工作了。我犹豫地看看他,然后看到他对我很有信心的微笑。

我不知道事情是怎样解决的,当我忙完再次看向那个位置,两张桌子都空了下来。我心里有隐隐的感激,也有隐隐的不安。不知道那个仗义相助的中年男人现在怎么样了,会不会有事情。

我被这种情绪所左右,直到我看到他又出现在咖啡馆里。那是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天空澄净蔚蓝,象一块很干净的水磨蓝宝石。咖啡馆里人很少,英格玛的唯美音乐在缓缓流淌。我和一个客户刚刚谈完业务,正准备离开,他就推门走了进来。老位置,靠窗户第三张桌子,黑咖啡。等待的时间里看一本财经杂志。我走过去向他打招呼,嗨。他看看我,显然他已经不记得我是谁了,小姐——

我尴尬地笑笑,那天在这里我遇到了麻烦……

他恍然大悟,可是你——他指指我的职业装,一副不解的样子。

我晚上和周末在这里上班,工作日的白天在对面的写字楼里。

那次邂逅是我们感情的开始。

朝野是一家公司建筑公司的首席设计师,30岁,未婚。他带我参加各种宴会,晚会,但是从来不带我去他的家,对我也很有分寸,除了捏我的脸,偶尔会抱抱我之外不再有其他的举止。彬彬有礼的距离感,这既让我安慰又让我失望。

在我二十三岁生日的时候他送了一幢别墅给我。在山脚下,周围很安静,走不远就可以看到大海,秋天时候清晨拉开窗帘会看到雾气。我在可以看到大海的阳台上开心地拥抱他,却得知他要离开的消息。

你要去哪里?还会回来吗?我一脸忧伤难掩,爱到深处了无痕。

覃锦,你是个很好的女孩子,应该有一个很好的人来照顾你疼爱你。他很艰难地开口,似乎不忍心伤害我。我不适合你,真的,对不起,小锦,我利用了你。

我不明所以地看着他,一片茫然,不知道自己哪里值得他利用。

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开翻盖,上面有一张很小的贴纸,是两个人的的照片,放在心型的小框里。这是我唯一爱过的人,是个法国人。我回来是想过我父母希望的正常生活,这两年来,我想着尽力去忘记,学着去爱你,我努力了,但是我发现我做不到。不是你不好,你很好,一切都是我的问题,我没法像爱他那样去爱你。所以我决定要回去找他,不管别人怎么看。

我看到了,那是一张很欧洲的棱角分明的脸。年轻帅气的男子站在他身后拥抱他。两个人的头紧靠在一起,脸上的笑容如头顶上的阳光般灿烂。

我终于明白了他的意思,我不过是他用来掩饰真实的道具,覃锦,你竟以为呢?在内心里对自己嘲笑一番,才知道他为什么一直与自己保持距离,也才知道为什么要送自己那么豪华的别墅,不过是他减轻自己负罪感的方式。

原来我们属于两条平行的轨道,永远不可能有交会的机会。而我的爱在属于自己的轨道上自始至终上演着我的独角戏。我望着他,无话可说,心感觉已经被撕裂成了两半,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他的脸近在眼前却又是那么模糊。我终究不忍为难他,最后决定原谅他。

临别前夜两个人对酒当歌,各自心中都有苦楚。半梦半醒之间他喊着大卫的名字与我纠缠。泪水与身体的疼痛交织,我需要疼痛来证实我曾经深爱过这个男人。凌晨时分我离开了他的寓所,那个很大的略显凌乱的寓所。没有想到第一次去竟然也是最后一次。

很多年以后我终于明白,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可以给你终极的永恒,除了时间,而在时间里可以安慰你的只有你自己。

我没有去送朝野,既然留他不住。九个月后,我生下了琪轩。这个孩子完美复制了朝野的样子,我很爱他,经常我盯着睡熟中的琪轩看,回忆着那个我用尽全力去爱的男人。后来我辞了工作带着孩子住进了朝野送我的别墅。我一点都不恨朝野,所以在琪轩3岁的时候我送他到了朝野那里,我希望他能够学到更多的东西,得到更好的教育。他是我所有的希望。因为在朝野走后,我发现自己已经丧失掉所有爱的能力了。

琪轩20岁那年我把他接了回来,因为他已经长大了,我不希望他在一个过度开放激进的社会里继续他的青年生活,而且我一天比一天老了,我,需要他。

他是一家网络公司的首席执行官,长得和他的父亲一样高大,英俊,经常我会看着他的侧脸失神。虽然我没有亲眼看着他长大,但是我们的关系并不疏远。他说,妈妈,你很伟大。我想这句再普通不过的话,只有我和他才能够明白背后真正的含义。

我想他已经知道了所有的一切。

琪轩在法国的时候我把别墅改成了女子公寓。一个人守着空荡荡的房子会觉得寂寞。除了收房租的日子,我很少和那些女孩子们接触,我从来不问她们的职业,也从来不多话。在我眼里她们只是一些有声音的动物,哭,笑,吵闹,或者大喊大叫,不管怎样有了声音就有了活力。我喜欢所有让自己意识到还活着的声音。

我在房前的花园里,种了很大片的波斯菊,一到秋天就迸射出无与伦比的美丽,热烈,奔放,灿烂。每天我都会牵了牧羊犬到附近的公园里散步,直到暮色降临。这片土地一天天发生着变化,不几年的时间就已经是高楼耸立了。

经常看到被富商包养的年轻女子带了蝴蝶犬在林荫路上散步,高跟皮鞋发出寂寞的声音。这声音让我心疼。从她们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过往。我与她们不同,但似乎也没什么不同,都是注定无法拥有爱情。

周围人看我的眼神让我知道,她们对我有很大的好奇心,尤其是琪轩回来之后,这种好奇心达到了顶点。我喜欢让她们的猜测,从不觉得活在别人嘴里有怎样的不舒服,但同时我也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这么多年以来一个人的生活已经让我习惯了对所有的一切都漠不关心。

我不喜欢没有距离的生活。我只是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在夕阳西下的时候追忆我惨淡的青春,以及,还没开始就凋落的爱情。

我想我已经不再年轻了,已经到天堂去了的张国荣告诉我说:当你不再拥有的时候,你唯一能够做的就是不要让自己忘记。


我是琪轩。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和妈妈住在离海边不远的一幢大房子里。房子后面是一座大山。那个时候周围没有别的人家,妈妈经常带我到海边散步,记忆里空气中充满了海水带有咸腥味道的潮湿气息。妈妈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她会讲很多很多的故事,她教我背唐诗,写字,在沙滩上做游戏。她总是对我微笑,我喜欢用胖乎乎的小手摸她脸上的酒窝。

我八岁的时候,家里来了一个叔叔。妈妈让我喊他:朝野叔叔。他过来抱我的时候,我突然嚎啕大哭。我家里从来没有人来,我觉得了害怕。他们几乎没有说什么话,妈妈走进房间里开始收拾我的东西,我觉得妈妈好像就要不要我了。于是倔强地站在门口不出声音。

妈妈回头看看我,琪轩,朝野叔叔带你到很远的地方去读书,你现在已经是个大孩子了,要听叔叔和老师的话。知道吗?我还是不出声。妈妈叹了口气,继续收拾我的东西,衣服、玩具。妈妈你不要我了吗?我轻轻地问。妈妈回过身来,看了我好久。琪轩,妈妈爱你,非常爱你,但是现在你必须跟朝野叔叔走,妈妈希望你学会很多的本领,等你学会了妈妈就把你接回来。像西游记里的孙悟空一样吗?比他还要厉害,妈妈会打电话给你的,等你长大了妈妈就接你回来,好不好?

我和妈妈拉了勾,还按了手印。但是看不见妈妈的时候我还是哭了,我咬着牙没有哭出声音,因为朝野叔叔说,男孩子是不应该哭的。

我在国外的生活就这样开始了。没有了妈妈的故事,没有妈妈的酒窝,刚刚开始的时候很不习惯,后来也就慢慢适应了。妈妈很少打电话给我,但是每个月都会给我写信。长大后我渐渐明白,她不想让我有挂念,有了挂念精力就会分散。

我读的是寄宿学校,每周回一次朝野叔叔的家。他和另外一个叔叔住在一起,看得出他们的关系很好,他们对我也很好,但是在这样的家里久了总是觉得好象少了一些什么东西。等我再大一些的时候,我渐渐明白了事情的原委,我发誓对朝野叔叔和大卫叔叔没有任何歧视的意思,但是事实上我越来越很少回那个地方。

我很努力的读书,因为我想见到妈妈,我残存的记忆里她的样子已经开始模糊,我必须在忘记她的样子之前读完我所有的课程。二十一岁的时候我完成了我的学业。在我离开法国的时候朝野叔叔告诉了我所有的一切,他不想我生活在猜测里。

跟我想得没什么差别,所以对这件事情我没有太大的震惊,当很多见过我的人说我和朝野叔叔相似的时候,我就已经猜到了。但是我并不知道其中曲折,我开始觉得妈妈很伟大,为了一个自己爱的男人忍受那么多的委屈和寂寞。我知道朝野叔叔一直希望我喊他“爸爸”,但是我开不了口。

坐在飞机上我想象妈妈的样子,长长的头发,脸上的酒窝,还有和善的微笑。这么多年以来她还好吗?下了飞机,我翘首盼望,心情很是激动。一个穿了白色棉衬衣,黑色牛仔裤的中年女子微笑着看我。她已经不年轻了,但是看起来还是很有活力。神情很熟悉,是,妈妈。妈妈的话很少,她只是微笑着听我讲,家里住的全是女孩子,所以我就找了酒店住下。

吃饭的时候,妈妈一直给我夹菜,看我吃得狼吞虎咽,只是轻轻地笑。我没有问她过得好不好,我想应该不好。尽管她看上去精神很好,心情不错。因为回答我的每一句话,她似乎都要歪着头想一会,每个字也说得很慢。我注意到她已经快丧失语言能力了。只有不经常说话的人才会变成这样。这么多年以来,她一直是孤独的,沉默的。

想到这里我的心就很疼,她往耳朵后面掖头发的时候,我看到了里面的白头发。

妈妈,我轻轻地叫她。她答应一声,在我床边上坐下,轻轻摸摸我的头,慢慢地说,琪轩,回家了,好好睡吧。我闭上眼睛,感觉妈妈轻轻把门带上,隔壁有门开的声音。妈妈,我爱你。妈妈,你辛苦了。妈妈,我以后会陪在你身边。妈妈,你知道吗?

两天之后,我应聘到了一家网络公司,半年之后我成了这个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我工作的地方在市中心,离妈妈住的地方很远,但每个周末我都会去看看她。我知道她很寂寞,但是她已经不能再去爱了,如果说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她所热爱的东西的话,那就是我。

也只有我。

见到楚楚是在一个下着大雨的周末。我和妈妈吃过晚饭坐在沙发上聊天,楚楚就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那天她穿了一身黑色的紧身皮裙,头发是乱七八糟的红色,她在门口一边换鞋,一边冲我们大喊:今天下的雨真是嗷嗷大啊,美人。

看样子她是在和妈妈说话,妈妈看着她,没有回答,只是微笑。她看到我,愣了一下,然后眉眼就抛了过来,帅哥,你好啊!

我发誓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了这个女孩子。她的肆无忌惮,她的撩拨,她的活力。她火急火燎地冲上楼去,登台阶的时候露出了白皙的大腿。我的脸立刻就红了,妈妈看看我,神情严肃,一字一顿地说,你看她的装扮就知道她不是做正经职业的女孩子,你不要招惹她,听见了吗?我口里答应着,脑海里却又浮出那张浓妆艳抹的脸。

我已经快二十三岁了,但是却没有正经和女孩子交往过,因为没有时间。现在我被一个叫做楚楚的女孩子所困扰,而我妈妈不准我和她交往。都是为了生活而已,我不觉得这有什么。我想妈妈是能够理解我的。

很快我就知道了我想知道的一切,楚楚,22岁,在一家夜总会上班,陪酒,陪唱,偶尔也陪人过夜,每周五会休息。我到楚楚上班的地方找她,灯光迷离,声色浮动,音乐,酒精,皮肤,香水,脂粉,烟草,眼光流转……醉生梦死的弥幻,掩盖了许多面孔上的沉醉和回避。

我点了楚楚,不一会她袅袅亭亭地来了。看到我,也没有什么意外,点了一支烟,高跟皮鞋挂在脚上一直晃来晃去。我一直盯着她看,谁都没有说话。我带她走,她也没有推辞,只是嘴角露出了不屑的微笑。

到了外面我拿了钱包里所有的钱给她,说,今天晚上你的时间是我的,你回家吧。她看看我,又看看手上的钱,接过去,在手上甩了甩,说了声谢谢,转身就走。

等等,我喊住她,这是我的电话号码,如果你需要我帮忙,就打电话给我。如果你想找份安定的工作,我或许可以帮你。她不耐烦地把纸条接过去,背对我挥挥手,说你有完没完,真啰嗦。

去妈妈那里我改成了周五,有时候楚楚下楼做饭,那个时候她往往是不化妆的,她不化妆的样子真的是很好看。我的眼光总是情不自禁地跟着她转,她看到我总是发出哼哼哼的声音,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

妈妈看看我,又看看楚楚,虽然什么也没说,但她凝重的表情让我知道,一切都瞒不过她。

我还是经常到她上班的地方找她,我不希望她那样对待自己。有一天我加班晚去了一会,在夜总会门口碰到她靠在一个秃顶老家伙肩上,两个人正准备搭车走。我一把把老东西拉开:你做什么?不想她推开我:你这是做什么?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大家来这里是找乐子的。然后回过头对倒在地上老家伙说,不好意思,李先生,你别和他一般见识。老头被扶起来,这时候也气势汹汹,你是干什么的?他到底是不敢对我太过火,毕竟他已经太老了。公安局的,我掏出我的员工证在他眼前一晃,这招果然有效,老家伙立刻就没有了脾气,误会误会,立刻开溜。我对着他肥胖的身影大喊:下次不要让我碰上你,否则就不客气了。

你凭什么管我的事情?楚楚掐着腰,气势汹汹,像个小辣椒。我刚才的机警和伶牙利齿完全不见了,低声说,楚楚,你就那么需要钱吗?你为什么不对自己好一点呢?你以为每个人都和你一样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啊,身体是我的,我乐意这样,你管得着我吗?不要以为我住在你家里你就有权力对我的生活指手画脚。楚楚显得很激动。眼里明显有泪光闪烁,我想她应该是有苦衷的。

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一把抓住她的肩,楚楚,你做我女朋友吧,离开这里,我来照顾你一辈子。她看看我,苦笑着说,你?我是什么样的,你也看到了,你觉得我们俩合适吗?好好先生,你还是听你妈妈的话,回家去吧!

未等我解释,她就跑掉了。

一连几天我的心情都不是太好,我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再去妈妈那里了,对妈妈说最近自己很忙。妈妈说,琪轩,楚楚已经走了。我对着电话大喊;妈妈,你为什么不留住她?

我决定去找楚楚,我想她应该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我知道我和楚楚之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没有关系,容易得到的幸福总是短暂的,我知道楚楚已经受了太多的苦,但是我会给她平静的生活,我会让她幸福。

不管有多苦。


我是楚楚。我的家在一个很偏僻的山村。高中毕业后,家里人不想再供我读书,我就随了表姐到了这个城市。家里把我当成了个摇钱树,不过几天就让人捎信让我寄钱回家。表姐看看我说,楚楚,有一种钱特别容易赚,你想不想?我并不是一个很虚荣的女人,我也很想正正经经工作,赚心安理得的钱,但是后来的经历改变了我的一切。我无力偿还债务,因为表姐是中间人,所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押给了那个早已经居心不良的大肚子男人。从那之后,我就觉得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温暖可言,家,亲人,不过如此。

我很少回家,只是不断地往家汇钱。我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我化很浓的妆,以此来掩饰我内心的伤口。

我每周的周五有一天的休息,在郊区的山脚下我租了公寓。做我们这一行的女人,不太愿意别人打听自己的事情,所以我宁愿住得很远。那里往前走不远就是大海,还可以看到高山。秋天的早晨会有很浓厚的雾气。很安静,也很舒服。

房东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人长得很漂亮,保养地很好。她话很少,从来不问我们的事情,我们和她打招呼的时候她总是微笑,这样的相处让我们觉得踏实。她在花园里种了很大片很大片的波斯菊,一到秋天就会灿烂满园。有时候我坐在阳台上看到她一个人带了牧羊犬到公园里散步,直到天黑的时候才会回来。从她的眼神里我知道了她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而且伤痕痛彻心扉。长久的独居生活已经让她丧失了与人交往的能力了。我喜欢叫她“美人”,喊她的时候她总是微笑,看不任何的情绪。在这里生活的人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去,她是这里的原始居民。

见到她的儿子琪轩是在一个下雨的周末。但是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因为所有的人都在说房东找了个小情人。我很少周末回家,那次是因为临时和一个姐妹换了班。我叫喊着冲进屋里,然后我看到了他的目光。很和善也很干净,这还是一个情窦未开的男孩子,我朝他抛了一个眉眼,居然发现他的脸红了。

我没有想到他会到我上班的地方找我,整个晚上他一直盯着我看,什么话都不说。看他的样子,我知道他喜欢我了,可我呢?值得他喜欢吗?

我坐在他对面一直心情复杂地抽烟,后来他要带我走。我在心里冷笑:男人不过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看来我是高估了他。出人意料,他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掏给我,说,你走吧。我看看他,收下钱,说谢谢。然后转身就走。他又喊住我,这是我的手机号码,如果你需要我帮忙,就打电话给我。如果你想找份安定的工作,我或许可以帮你。我接过纸条径直走了,没有回头,眼泪却不争气地流下来,于是假装不耐烦地摆摆手,这真是一个天真的孩子。那么善良,那么,美好。

好些天他一直都来找我,我们什么也不做,我抽烟,他看我。谁也不说话。每次回公寓也都能够看见他,我知道他是故意的。我是一个在堕落中慢慢苍老的女人。我已经不再相信什么了,爱或者不爱,在我心恢意冷之后,我用身体典当了我的纯洁爱情。我觉得他很可怜,因为他爱上了我这样一个女人。

房东看我的眼神,带了些许的阴郁和敌意,我想聪明如她,早就看出来了。于是我对她说,美人,放心吧。

有一天他没有来,我想他已经看到了结局所以选择了放弃,有些欣慰,也有些心恢。有人点了我的台,算了吧,楚楚,你竟以为呢。在门口等车的时候看到了气喘吁吁的琪轩。他一把把我的客人拉开,我内心竟然有些许的感动。我推开他,对客人道歉。他居然对客人说他是公安局的,天知道他怎么会冒出这样的机警想法。而在我面前他永远是那么拙于言辞。

他看看我,有些小心翼翼。我冲他发了一顿火,他默默地听,什么也没有说。然后他抓住我的肩膀说,做我女朋友吧,我照顾你一辈子。眼泪灼痛了我的眼睛,但是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是什么样的身份,他又是什么样的身份,爱情是要旗鼓相当的。而且他的母亲不会允许,而他又是那样的善良与美好,应该有一个很单纯的家庭,不会让人说三道四。

我不想让他承受任何的责难。

几天后,回到寓所,房东喊住我,我想这所有的事情都逃不过她的眼睛。我理解她的舐犊之情,所以她给我钱的时候,我没有发火。我没有收她的钱,我轻蔑地对她说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我以为这个女人是与众不同的,但是一牵扯到孩子,所有的母亲又有了共性。

我回到了老家,尽管亲情已经冷淡,但是我无处可去。心想趁着年轻要不就找个人嫁了吧,只要他不计较自己的过去。没有钱赚了家里人没有好脸色,又不是儿子有力气,话里话外地给我难堪。一个人跑到后山上一直坐到太阳下山。

眼泪早已经流干了,想起那个容易脸红的男孩子,心就难过地要命。但是一切已经过去了,过去了。生活还得继续,忘记吧。

当琪轩风尘仆仆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几乎不敢认他,衣着肮脏狼狈,头发很长,胡子拉茬,像是一个原始人,得知他一路的风尘,一路的辛苦,我抱着他大哭。

我又回到了这个城市。因为琪轩的不告而别,他的母亲发疯了的到处寻找。回来后,我在市中心租了一间房子,我没有和他一起回家,那个女人是不会同意我和琪轩在一起的。不见面就会相安无事。

有一天,琪轩兴冲冲地回来说,他妈妈要我们回家吃饭。我半信半疑地看看他,问,她原谅我们了吗?是的,我和妈妈谈了很久,她终于妥协了,她让我们今天回家吃饭。琪轩很高兴地把我抱起来,楚楚,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吃晚饭的时候,她果然什么都没有说,只是举起酒杯对我们说,我希望我们大家永远生活在一起。吃过晚饭,她说,今天住这里吧,所有的人都已经搬走了。琪轩解释说,妈妈有我们陪伴就够了。

这个夜晚很安静,远处传来海浪拍击岩石的声音,清凉的夜风夹杂着花香让人沉醉,我沉沉地闭上了眼睛。我不再害怕,因为我知道无论在哪里琪轩都会陪着我。


当那个被当作小情人的年轻男孩子的身份被确定之后,人们关于女子公寓女主人的兴趣慢慢淡了下去。

但最近人们又有了新的话题:覃锦到底有没有疯。公寓里的女孩子搬走的时候对人讲:自从覃锦的儿子不辞而别之后,覃锦就疯了,有时候自言自语,有时候对着镜子恶狠狠地说,还我儿子。看到公寓里的女孩子就上去拉扯,一把鼻涕一把泪,要人不要抢走她的儿子。

人们没有见过覃锦失态发疯的样子,她儿子回来之后,她看上去和平时没有什么不一样。只是有小区的人在深夜归来的时候听到公寓里传来压抑的哭泣声。覃锦到底怎么回事,人们讨论了很久都没有得出结论,这才发现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个女人了。

有一天,一条伤痕累累的狗在大街上拦人,眼里泪光闪烁。人们认出这条狗是覃锦的牧羊犬,有好事者跟着它走进公寓。它是从屋里撞破玻璃钻出来的。房门被撬开之后,跟着狗上了二楼发现了已经死去多时的三个人。并躺在一张床上,女主人和另外一个女孩子在两边,女主人的儿子在中间。对于这样的情形大家都觉得了不可思议。

很久之后,人们谈起来,总是说:那个女人,哎。再没有话可说。

在市郊的山脚下有一幢别墅式楼房,三层,白色的楼身,暗红色的玻璃瓦,屋角翘起。虽然因为年代的关系而显得有些陈旧,但是整体看上去倒也不失古朴,不难想象初建时候的辉煌摸样。房前有一个很大的花园,冬天一过,就会立刻迸射出活力,秋天的时候有大片大片的波斯菊绽放,灿烂地眩目。房子周围树立着已经泛出黑锈的铁栏杆,大铁门上挂了一把很有分量的铁锁头。已经生出了很厚的锈。门口挂着一个牌子,白漆字在风雨的冲刷下已经难以辨认。

有一天这里来了一个男人,身材高大,长相英俊,穿着讲究。容貌间里让小区的人觉得很是熟悉,只是一时间有记不起来像谁。

他围着公寓转了又转,像是在寻找,又像是路过般的漫不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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