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上有一个流传很久的段子:两个人能否走到一起,时机很重要。爱得深,爱得早,不如爱得刚刚好。深以为然,爱情本就是天时地利人和的结果。
几天前,我喜欢了很久的一个男孩儿有了女朋友。他是我的初中同桌。前阵子看《最好的我们》,好多耿耿余淮相处的片段,都让我想起了当年的我们俩。初三的时候,我们暧昧了很久,好几次我感受到了他的欲言又止。有一天晚上放学我们一起回家,他不知道生什么闷气呢,一个人在前面走也不等我。到我家楼下,照例要分开了,他突然愣愣地看着我:“你要是......”
后来,他去北京念高中,我留在家乡的小城。再后来,他去了美国念大学,我来了北京。我们好像总是差一步,好像差一点点就能触碰到对方。暑假的时候我们一起出去玩,他还是像以前一样给我挑喜欢吃的排骨,帮我买喜欢喝的奶茶。晚上我们一起去KTV,走的时候他出来送我,晚风中,他的眼睛里有光在闪烁,他说:“你要是......”
我们都很明白他没说出口的那句话是什么。
“你要是在美国就好了。”
我也突然想起了四年前我们一起回家的那个晚上,他没说出口的那句话也许是:“你要是能和我一起去北京就好了。”
几天前,他有了女朋友。女孩儿是他的同校同学,也是华人留学生。朋友圈的照片里,他们在纽约的街头接吻、穿着同样的球衣去看库里的比赛、周末一起做饭在图书馆赶deadline,两个人都笑得很开心。
我难受了很久,半开玩笑半无奈地跟室友说:“如果我也在美国,和他在一起的会不会是我?”
可惜没如果,只剩下结果。
我们在不同的半球,有12个小时、昼夜颠倒的时差,隔着太平洋的广阔,有着伸手无法触碰的距离。
那个女孩儿却占尽了所有的天时地利人和。
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所以我也只能默默退场。
诗雨和大旭是我的高中同学。两个人都是火箭班的学霸,高考双双以650+的高分笑傲群雄。报志愿的时候,诗雨为了追求心心念念的梦想一路向南去了厦大,大旭则轰轰烈烈地奔赴了理科生的最高学府清华。
俩人丝毫不顾异地的问题,在毕业聚餐上笑得没心没肺,两只手十指紧扣,声称要以实际行动给“异地必死论”者一记响亮的耳光。
刚开始一切都好好的,两个人各上各的课,有空视个频发发微信,国庆还一起回家玩了一圈。没想到有一天晚上,诗雨下床的时候不小心从上铺摔了下来,左腿骨折了。诗雨马上给大旭打电话,大旭当时正在陪室友过生日,看见诗雨的电话就给挂了,第二天早上才想起来回。大旭好说歹说哄了半天,诗雨才原谅了他,但是要大旭周末就来看厦门看自己。大旭急着和团队一起做创业项目,以为诗雨没什么大事儿,给她发了520红包就又忙着做课题去了。
一周之内,诗雨给大旭打了几个电话发了几次微信,大旭好几次都忘了回。几天后,诗雨给大旭发微信说分手。老婆没了。大旭课题也不做了,买了最近的机票就飞去了厦门。他以为诗雨只是闹闹小脾气哄哄就好了,没想到到了厦门一看才发现诗雨已经有了新男友。
诗雨无比平静坚决地跟他说:“他是我的班长。我摔伤的那天晚上给你打电话你不接,你知道我一个人多害怕吗?是他背着我去医院的。后来我让你来看我你也不来,是他天天照顾我,帮我打饭,给我补课,讲笑话给我解闷儿。咱们隔着那么远,还是分手吧。”
大旭找了好多同学劝诗雨,全都被诗雨挡了回来。大旭也只能灰溜溜地回了北京。
诗雨后来跟我说,她选择班长,是因为班长在她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在了她身边。在最无助绝望的时候,给了她一只手。
爱是充满巧合。比感情深浅更重要的是相爱的时机。
周董结婚的时候,很多人都在问为什么是昆凌。作为一个双J党,我一直为这对金童玉女心塞,直到在网上看到了这段话:
周杰伦把青涩给了蔡依林,成长给了侯佩岑,承诺给了昆凌。所以说人生的出场顺序很重要。你出现在他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的时候,无论你有多美多优秀都是徒劳;你出现在他想要安定的时候,那你就胜算很大。爱得深爱得早,都不如爱得刚刚好。
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希望每个人都能在最好的时间遇上最好的人,然后轻轻地跟Ta说:“原来你也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