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是马克思生态自然观的核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问题,是人类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长期谋求解决的一个根本性课题。长期以来,由于人类对自然界及其发展规律认识不足等方面的原因,,对自然的破坏和对资源的过度开发与消耗,使得环境变得越来越恶劣。面对着越来越严重的生态危机,重新探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问题尤其具有鲜明的现实意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人与自然和谐对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意义,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一要坚持不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利是解决我国生态环境问题的基础之策。要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要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经济社会的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污染换发展,最终只会得不偿失。
二 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的问题日渐突出,人民对生态环境以及人居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生态环境的改善有利于促进人居环境的提升,更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积极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我国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努力为全球的环境治理添砖加瓦。
三要提高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我国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强化绿色发展法律和政策保障,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法律法规。国家已经开始积极促进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作为国家的一份子,我们也要积极行动起来,付诸行动。增强自己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推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我们全体人民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