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大队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村级组织发挥力量明确了措施、指明了方向。8月24日,都匀市公安局禁毒大队组织召开学习会,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文件精神。
《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提供了遵循,《意见》指出,要减轻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负担,建立以解决实际问题、让村民群众满意为导向的村级组织考核评价机制。村民群众关心的不是所谓“亮点工程”“先进经验”,更不希望村干部走进家只会填表拍照。要树立“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的工作标准,坚持目标导向、真抓实干,切实明确村级组织该做什么、要做什么、要怎么做,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更满意、村级发展更快速、基层治理更有效。要精简村级工作机制和牌子,优化以村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在村级机构设立上,要做到力量精炼、功能整合,让群众临门就能看明白,进门就能办好事。要压减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规范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对不应由村级组织出具的证明、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证明、村级组织无法核实的证明,要尽快大刀阔斧地砍除。对属于村级组织职责的证明开具,要建立完善证明开具流程、明确办结时限、健全核实机制,确保证明开具准确、便民、高效。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组织学习《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牢牢抓住村级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不断激发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