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271条和282条的规定:
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的财产,这在法律上称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我们买的房子不仅仅包含房子本身,还包括房子所在小区的公共部分,比如楼道、电梯、小区里的道路、花园等,只是房本上没写而已。
既然公共区域属于业主共有,那么物业公司接了广告在电梯里发布,这笔广告费当然也应该归业主,只需要从广告费里面扣除物业公司的合理成本即可。
这笔广告费,大家平时都有收到吗?
《民法典》第271条和282条的规定:
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的财产,这在法律上称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我们买的房子不仅仅包含房子本身,还包括房子所在小区的公共部分,比如楼道、电梯、小区里的道路、花园等,只是房本上没写而已。
既然公共区域属于业主共有,那么物业公司接了广告在电梯里发布,这笔广告费当然也应该归业主,只需要从广告费里面扣除物业公司的合理成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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