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的姐姐》热映,原型故事被曝光。真实故事里的女孩在上大学时期,父母想要再生个儿子遭到了她极力反对,女孩要求父母在自己和胎儿之间做个选择,父母选择了胎儿。

从那以后,女孩就不愿回家,她打工自给自足,实现了经济独立。
而且爷爷给了孙女一套房,父母原先又将自家的房子放在了女儿名下,父母希望把原先的房子换到弟弟名下,因为女孩已经拥有2套房了。
后来,父母在一次意外中离世,女孩拒绝扶养这个弟弟。舅舅打了女孩,要求她将2套房子拿出来一套给弟弟,姐姐拒绝:“凭什么?房子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我有自主权。”
后来弟弟在各个亲戚家送来送去,到最后,谁也不肯抚养,还是接纳了姐姐的意见,将他送给一对农村的夫妻。
对此我表示为什么电影结局不按原型拍?可能是怕过不了审?本来冲着立意想看电影的,但因为结局有点闹心我就放弃了。但看到真实的故事我爽了!
我看到评论说姐姐就算不养,也应该留一套房子给弟弟。我想说姐姐给是情分,不给是本分。如果法律让她给她可以给,不需要别人指手画脚。
可我记得很早之前(在《我的姐姐》这个电影被大家知道之前),有律师解析另一个案例说姐姐有义务扶养没有生存能力的弟弟,就算父母没死都有这个义务。可我还是希望原型故事的姐姐一直都能自在活着。
至于那个弟弟是很可怜,可他生下来就是父母“重男轻女”的原罪,麻烦那些骂姐姐让姐姐养弟弟的人去养这个弟弟好了。有些人永远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用郭德纲的话来说就是“你死不死啊”!
电影我没看,我刷到了很多相关视频,印象最深的片段就是张子枫对着一个男的哭吼着:“你都生了两个女儿了还要生,生儿子真就有那么好吗?”,这段情绪戏特别让人有共鸣。
我之前刷到一条网友的微博,她说她在电影院看《我的姐姐》,很多人都哭了,包括一些男生。其中一个男生说“姐姐太可怜了,女的太惨了。我以后生孩子一定不能生女儿”,我呵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