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子(2)

文|王皮蛋


痞子有个很诗意的名字――徐慕曾,他说这也是他将来孩子的名字,男女通用,我说这样未免太草率,他笑了笑,没再说话。

1.

我和痞子是发小,他好动,我好静。

直到高中我们都还是同学。后来毕业以后,各奔东西,联系就变得少了。

大学毕业以后,我去深圳打拼,偶尔听爸妈说起痞子,他好像也来深圳了。

我做文案工作,工资很低,勉强糊口,租住在一幢破旧居民楼里,三室一厅,长期寻找租客,能省则省。

有一天,我突然接到了痞子的电话,他说自己辞职了,想在我这儿借住几天。旧友重逢,当然再好不过。

去楼下接痞子的时候,他整个人都处于伶仃大醉的状态,倒是浑身的酒气让我少了几分对他的“生疏”感。

痞子有一米八高的大个儿,躺下去,我的小沙发都被挤压变了型。等他开始酣睡起来,我才得已看清他的脸,曾经的一丝丝稚嫩没有在他的脸上停留,有的只是难以言说、不切乎这个年纪该有的沧桑。

半夜两点,痞子才醒过来,对正在赶着做文案的我说:“有酒吗?”

“有,在冰箱里。你刚清醒就又喝!”我有些无可奈何。

“这么久没见,陪哥们儿去屋顶上喝两杯?”痞子朝我坏笑着说,在这一点上他真的一点都没变。

“怎么,又想跟我拼酒量啊,喝到你趴下!”我索性“舍命陪君子”了。

深圳的热会持续到十二月,我记得那是七月的夜晚,天很热,屋顶上吹着的是热风。

那晚我们聊了很多,从小时候的事儿到长大了的事儿,从幼儿园到高中。

“找到她了吗?”我终究还是问到了今晚我们俩都在刻意回避的问题。

“没有。”痞子的语气里终于有了一些释然。

“还要找吗?”

“不找了。”

2.

高中之前,痞子都是街坊四邻口里别人家的孩子,学习好还特别懂事,但痞子只和我玩儿的最好。我妈总是数落我不好好向痞子学学,一有好吃的掰成两半也要留给痞子一半。痞子聪明,在课业上总帮助我,也是万幸,我们俩考进了同一个高中同一个班。

我和痞子考进的高中是市里数一数二的好高中,进城上学对我和痞子来说是无上光荣的事儿,村里人第一次进城还是去上学,难免有些得意洋洋。

痞子学习好,适应能力强,很快就成了班里的佼佼者。我一进班就是倒数,自尊心作祟,刻意躲着痞子,距离就越来越远了。

痞子的改变是从抽烟开始的,为此我们俩还在学校的男厕所里打了一架。

在高一的上半年里,我见证了痞子堕落的全过程,抽烟,喝酒,打架……

终于,痞子被认定为差生了,稍不小心就会被学校处分,好在当时的班主任善良,不忍心放弃这样一个好苗子,准备对痞子进行最后一博。

从此,痞子有了一个好同桌。

她叫雪梅,本文的女主人公。

3.

跟所有的狗血爱情剧一样,痞子跟雪梅的故事并没有任何与之相异之处。但我们都不是爱情剧里的男女主人公,体会不到痞子与雪梅爱情形成的全过程,也就无权评说他们之间爱情的孰对孰错。

雪梅腼腆、高冷,痞子流里流气,性格完全不搭。当时班主任分配同桌时喊出痞子的名字,没想到雪梅的一声充满抱怨的“痞子”两字竟让全班笑了一下午,也让“痞子”这个外号成了痞子的代名词。

那个年代,我们还处于对爱情有无限美好憧憬里,我们一个个的试探,也许是因为不安定的心无处安放。

蚊子血还是朱砂痣,痞子自己也不知道。

有一天,痞子跟雪梅不被祝福的爱情夭折了,痞子多情,雪梅傲气。

雪梅从此一蹶不振,本来就瘦弱的身子更加弱小,等到撑不起蓝白色的校服时,痞子才发现雪梅的变化。

雪梅病了,休学一年……

痞子那年高二,雪梅依旧高一。

雪梅再也没来上学,痞子玩儿累了也爱累了的时候,偶尔也会想起雪梅。

高三那年,痞子听说雪梅辍学去广东打工了。

痞子突然决定要去找她。

后来听说他辗转广东,上海,北京等很多城市都没有找到雪梅,也听人说他会一直找下去。

4.

“痞子,你为什么一直想要找到她呢?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她说不定已经有......” 我硬生生把后几个字吞到肚子里,这对他来说有些残忍。

“我的意思是,你找到了她准备怎样呢?”我换了一种问法。

“可能,我只是想看看她吧,背影也好,我很容易知足的。”  痞子又猛灌一口酒,歪头盯着不远处的一个发光物发呆。

“你说,高中毕业这么多年了,我想见见高中老同学不行吗,我想我老同学了这有错吗?为什么就总是......”

痞子剧烈喘息着发出模糊的音节,眼泪和鼻涕掺在一起,黏在扭曲的脸上。他把最后一口酒喝光,捏扁了易拉罐,然后用尽全身力气朝远方扔过去。没有回声,因为这世界有时候太大了。

“我下楼走走,顺便再买几瓶酒”

痞子摇晃着站起身,他深呼一口气,仰头抹了一把脸。

“你看那是什么?”痞子仰起的头定了格,他伸手指着天上的什么地方问我。

“那是......”

“北极星。”他自顾自地给出了答案。

“高一那会儿,我是一个差生,抽烟喝酒无恶不作。我那会儿认为我天生就是这样一个人,没有上进心,脑子不聪明,不是上学这块料儿。”

“那时雪梅总是摇着头对我说:‘找不到方向的可怜鬼’,我当时很无辜地辩解:‘是啊,我连哪里是北都分不清’。雪梅于是就拉我到顶楼的阳台上看北极星,一看就是一个钟头。”

“我们有一个约定,现在她估计已经忘了吧。”

“什么?”我试探地问道。

“每当看到北极星时,不管有多忙,驻足仰望三分钟。”

痞子不再说话,仰着头看不清他的表情。我独自起身,将地上几个空易拉罐捡进塑料袋,然后悄悄下了楼。

今天外面格外地热,楼下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正迎来最后一波高峰期,我从货架上拿下几瓶啤酒,放到收银台结账。

我扭头,看见门口站着一个长头发的女人,手里掂着两大包东西,看起来很沉的样子,她正仰头专心看着什么东西,仿佛其他的一切都和她无关。

“一共29.8元,现金还是支付宝?”我回过神,急忙掏出三十块钱递过去,然后抓起塑料袋就往外跑,那个背影却已经不见了。

那个背影真像雪梅啊。

如果痞子没有看见那颗北极星,现在站在这里的应该就是他吧。

但这世上哪有那么多如果呢?

于是,

痞子终于在放下之后,错过了和雪梅的最后一丝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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