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接到裴律师(师傅)的电话,一个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准备委托我办理她的离婚案件。下午不忙,在单位接待了这位当事人,并询问了与她离婚相关的一些事情。
通过了解,得出了如下事实,她与自己的丈夫经朋友介绍于2015年认识,因双方恋爱期间关系相处的不错,故双方于2015年12月份领取了结婚证,婚后,她的丈夫不断的产生外债,出于家庭的考虑,她选择代替自己的丈夫偿还相关的债务,但是刚偿还完一笔,就会又来一笔。她也是工薪阶层,也没有那么多的收入,于是通过透支信用卡和亲戚借钱又代替她的丈夫偿还了几笔债务,导致她现在也是负债累累。
她认为一切事情都已经结束了,一切都会向好的方向转变,但是,可能吗,他的丈夫又产生了一大笔债务。这次,他的丈夫向她出具了保证书、借条等凭证,保证的内容为这是最后一笔债务,偿还完毕之后,他们俩就可以去过幸福的小日子了。
不过,这次,她再也拿不出来多余的钱了,但是,他的丈夫认为她是故意不想偿还的,所以,将她赶出了家门。带着自己的物品离开这个所谓的家的时候,她的内心是冰冷的,所谓的夫妻感情已经荡然无存。初入这个所谓的家门时,她正是大好青春,且没有任何债务,所以,她的生命是充满各种可能性的。现在,在她的脸上已看不到任何笑容,身上亦背负着沉重的债务,未来对于她来说是只是一个“词语”。
因为感情确已破裂,所以,她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解除她与丈夫的婚姻关系,对于她自己所负的债务,她希望法院能判令他的丈夫承担返还义务。
关于解除婚姻关系,法律对此很无奈,因为法定的离婚情形并不符合她的现实情况,所以,即使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会驳回她的诉讼请求,除非她的丈夫也同意离婚,但是,他的丈夫现在是不愿意离婚的,因为她是一个很好的“取款机”。所以,如果采取诉讼途径,第一次起诉一定会被驳回,在驳回诉讼请求6个月之后,再次提起诉讼,也就是第二次提起诉讼,法院在这样的情形下,通常是会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所以一般来说是会判决离婚的。这样下来,前前后后花费的时间将近一年多,这是她无法接受的。但是,这是一个必须面对的事实。
想要断绝这样的关系,就要耐得住时间的考验。另外,对于他丈夫向她开具的借条,当然是有法律效力的,虽然双方并未约定夫妻婚内的财产属各自所有,但是她所出借的款项是她在婚前取得的,其属于她的个人财产,故以自己的个人财产所出借的款项,另一方是需要偿还的。向她说明这一点后,她的目光里多了一些希望。但是,我需要向她分析的是一个事实,而不是给她任何希望。所以,我又补充道,因为你的丈夫没有任何房产、车辆、存款,所以,即使你胜诉了,你也很难从他的手里拿回钱,因为法院没办法执行。她沉默了,坐在椅子上沉默了好久。
期间,我走出了办公室,我想她需要一个人待会儿,需要去承受这种本不应该由她面对的一切,因为,这只能由她自己面对,没有任何人可以帮她。挺过去了,她的生命将会更加坚韧,挺不过去,只能说是遇人不淑吧。
一会儿,我回到了办公室,征求了一下她的意见,询问她是否起诉,她点点了点头,随后,我把起诉状写好交到她的手里,她大概的浏览了一遍,然后说“我感觉被骗了”。
是的,她的理解没有错误,她是被骗了,但这种欺骗并非《刑法》上面的诈骗,而是对她的辨别力、认知力、判断力的欺骗。我给她的回复是,这是你人生中可能最重要的一课,如果你能有所收获并把它当做自己生命的养料,一切都会过去。如果不能,那么你的“学费”也就白交了。
她点点了头,并询问具体的咨询费用,我说不必了,因为,我想在我的能力范围内降低她对苦难的理解。她鞠了一躬,眼睛有些湿润,转身离去。
看着她瘦弱的背影,我不禁感叹,生活中有太多的不幸,但是最大的不幸就是遇人不幸,这是苦难也是一次成长机会,挺过去了,一切都将改变,挺不过去,一切也将改变,所以,关键点是你把苦难本身当做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