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有的故事,会把他人带入一个自己从来没有发现过的地方,而后重新认识自己,又或发现一个新的自己。
比如《一个人的朝圣》讲述的故事。这本小说讲述了英国一个小镇上,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位平凡的60岁的退休老人,在某天收到一位二十年未见的朋友奎妮患了癌症的来信后,为了给予老朋友活下去的信念,他用了87天,走了627英里,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坚信:只要他走,老朋友就能活下去!
他独自一人迈开脚步开始走。他想走出之前的天地,走向真实美好的自己。他相信,只要方向对了,只要是为了美好,就一定能到达那个想要去的地方。
一路走,一路看,一路发现,一路思考。从开始的不够坚定,到后来的笃定,让他每一步,每一天都是新的自己。困难和疲惫收获和欣喜,都在与日俱增!
一路上,他一点一点扒开自己的伤口,咬紧牙关,去探寻最深处的痛点源头,然后一针一线自己缝合,到最后疗愈。同时,一路上遇见的人和事,让他看到了各式各样的人生,以及更赤裸裸的人性。他还尝试用他以前藏的最深的爱,去温暖他人。
好多年来,我都没有一口气看完一本书的记录了,直到打开这本。那个周末的午后,午睡起来从书架随意拿了一本书,如往常一样想看一会书醒醒脑。但打开以后的整个下午和晚上,直到凌晨三点左右,除了吃喝拉撒之事,我一直在这本书,而且从凌晨到次日天亮才入睡。因为,这个故事把我一点一点带入了一个我没有发现过的地方,而且久久回不来。
感动,太不足以表达故事带来的情绪;震撼,又觉得会对不起故事的沉缓;词穷如我,无法言语自己的感受。
摘记原书一段话吧,以宽慰至今仍未完全平复的心情:"还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就是这些以为简单的,以为本来这样的,一切,都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