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异乡人

在这个世界上/每一寸土地都是异乡/每走到一个地方/我们就上演找到家乡的戏码/有时入戏太深骗了自己/却把异乡作故乡/直到走火入魔以为自己正在归程/到站后发现/只是开始了下一段的流浪

北京人,纽约客

你还是否记得90年代红遍大江南北的《北京人在纽约》?剧中王启明和妻子郭燕从北京来到纽约,从最初的期待被现实推入谷底,到两人各自感情生活的跌宕起伏,再到商场上的斗争和阴谋,把人到异国后的生存状态描绘的真实而残酷。

王启明和阿春

“千万里,我追寻着你,可是你却并不在意。” 人生在世,似乎每个人都在追寻着什么,也许是一个魂牵梦绕的恋人,也许是个远在天边的梦想。总之,那样的美好似乎只存在于异乡。就像王启明在北京本是一个大提琴师,却抛下工作甚至女儿千里迢迢来到纽约,白天给饭馆刷盘子,送外卖,晚上睡在地下室,家里的沙发电视都是从街口捡来。纽约就是哈德逊河畔的绝世美人,而她对你的百般求爱,并不在意。就当山穷水尽,和妻子收好行李准备打道回府的时候,两个人都从机场又回到了灯火辉煌的纽约城。这看似令人不解的情节,其实也很容易理解。两人在纽约的追寻,还没有结果,路没走到尽头,绝不回头。

不止王启明,千千万万的中国人,或是投亲或是留学,散落在世界各地,也许都经历过这个淬火重生的过程。可是我们究竟在追寻什么呢?一张绿卡,一份事业,一种虚荣,还是一个爱人?当王启明变成所谓的成功人士,跻身美国的中产阶级,坐拥长岛富人区的家宅,把女儿送到美国的中学读书,他在自己的工厂里看着廉价女工纺织毛衣时,是不是还记得当初来美国之前,他那个当国际一流乐团的大提琴手的梦呢。事实上,从到了美国以后,他再也没有碰过他初下飞机留着长发时,背着的大提琴了。

王启明初到饭馆时,一起打工的同事大李,则连表面的风光都不能得到了。大李几乎先于所有人来到纽约,可是读了几个学位之后还是在饭馆打工,他老老实实的做着自己的本分事,保持合法的身份,而美国却大赦了非法移民让他的绿卡落空。游走在社会边缘的大李,多年后在朋友聚会上出于自尊心谎告说自己已经拿到绿卡,说完却滴下泪来。直到他意外死后,王启明才知道,他根本就没有绿卡,却是这块坟墓把他永远留在了纽约,留在了美国。这块坟墓,埋葬了大李的身躯,却实现了他留在美国的梦。而王启明虽然“淘金”成功,而他的提琴梦碎,妻离女散,那些最初在纽约地下室里的美好愿望,却永远的埋葬了。

这块坟墓,埋葬了大李的身躯,却实现了他留在美国的梦。

纵使万紫千红,那里并不是家。


纽约客,在北京

看完《北京人在纽约》,我却结束了在纽约生活的四年,回到了北京。回国第一天,我打开电脑,浏览器还停在我的Gmail和Moma的主页上,我恋恋不舍的刷新了两次,似乎希望奇迹出现,能看到未读邮件被释放出来。当然没有。

回家,是北京与我而言的主题。而真正回到所谓的“家”,也不过是一个钢筋水泥冰冷的躯壳。四年前,我觉得纽约的一切都不属于我——一草一木,街边的咖啡早午餐,转弯处突然出现的一个微笑,我似乎本不该拥有。而现在,我已经不习惯这么宽大没有树荫的马路,不习惯出门几百米没有廉价咖啡,不习惯我对陌生人的含笑点头、致歉致谢都毫无回应。当然,也不习惯互联网毫无意义的高墙。

和35岁尚未结婚的姐姐聊天,这些年来,家里的亲戚一提到她的名字就长吁短叹,动辄就呼“她可怎么办!” 可如果你见到她本人,你就知道她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女人,过着很正常的日子,并不个色,也不急迫。中国家庭对女性的压力,足可以用黛玉葬花时念的“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来形容。

之前的同学们,若不是在互联网公司工作,就是在金融行业,社工专业出身的我,已经无法对证券或者代码做任何评论了。就连国内的公益行业,也和我所熟悉的NGO大相径庭,让人无所适从。骑着小黄车来往于各个区面试,学着用各种APP和工具,看着熟悉的景色反觉得陌生起来,我倒更觉得故乡是异乡了。


看着熟悉的景色反觉得陌生起来

虽说树叶本从根生,却难以归属。


家是什么,家在哪里

故乡和他乡,说起来,竟都是异乡。明天的归属无可预知,就连血肉之躯,也在生前不曾相识,死后不可带去。本无家可归,只能安于流浪。

家,不过是一种安定,一份信念,或是生命中的相伴和厮守。父亲常说,自己并不觉得自己是北京人,不如“四海为家”。其实,感受归属也并不难,或许是读到一篇击中内心的文字,或许是和家人朋友饮上的一杯热茶,或许是忙完一天以后关上房门,回到自己的内心,对自己坦诚相待,也是一种交谈。

我想,牛圈的大家,也都是来自各地的异乡人,但是共同的信念和希望,让这个虚拟的空间也可以是一个家。如果你也是一个异乡人的话,来,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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