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 | 白色玫瑰花

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阿玫的坟在墓园深处,坟头上常年放着一束白玫瑰。一娜来得不多,但几乎每次来都能看到,她没有见过那个放玫瑰的人,但她猜测这束白玫瑰是给阿玫的,因为她生前最爱红玫瑰。


01

阿玫姓戴,至于本名是什么,她说并不重要。她喜欢红玫瑰,因为那花儿开得纵情,美得张扬,同样重要的是花茎带刺,有生人莫近的距离感。她想要像它一样过得恣意洒脱,不要菊或者荷这类的,太素雅清新了。久而久之,他们叫她阿玫。

阿玫病了,她本来就不胖,这样一来更是形销骨立的,原本合身的纯棉T恤硬生生地带起鼓风机效果,走起路来显得空空荡荡的。不过现在她倒盼着风从袖口灌进来的感觉,激发着每个毛孔的舒张和收缩,因为她已经有些时候没法自己下床了。

她戴着一顶红色的绒线帽,是一娜送她的,她喜欢用手指转着顶端的那个毛线球,心里数着这是她们友情的第几十个年头了。不过现在她很少把帽子摘下来,她的头发变得稀稀拉拉,头皮裸露在外,她想到刚剥开的水煮鸡蛋,一丝不挂的模样,可她连对于白煮蛋也胃口全无,她又把帽檐拉拉低,直到完美地嵌在耳朵上方。

治疗的过程像是坐过山车,起起伏伏又反反复复,她清楚地记得医生对她最后的判决,“喔,实在抱歉,太晚了,我们什么都做不了了。”她不确定自己是不是松了口气,他们终于和她说了实话。有时,她仿佛感知到体内那群疯狂的细胞,迁移着,游走着,压迫着五脏六腑,它们叫嚣着等待她缴械,一想到这个画面她就喘不上气,她输了,但它们又不肯一剑封喉,所以她只能屈辱地等着、等着。

她知道她正在失去一切,起初她可以走路去医院,然后回家,路上有人声喧嚣和车流涌动,她努力挺起腰杆,虽然觉得自己拖沓的步伐有些格格不入,好像是烟火气的画外音,但勉勉强强还可以混迹其中。后来,她坐在小汽车里,车窗外的景色总是一晃而过,她不确定是她太快了让这个世界追不上,还是这个世界在以前所未有的转速离她远去,她想摇下车窗骂一句,却发现自己连老式汽车窗玻璃的转轴都拧不动。而现在呢,她的世界越缩越小,变成了床前的那扇窗,窗子倒是不会跑了,她去听去看,努力抓着最后一丝的联系,可慢慢地,她连挪到窗前的力气都没有了,“当你连一个静止的事物都抓不住的时候,那么你完蛋了。”她默默地想着。

02

早上还在半醒半睡之间,有人进门拉开了厚重的黑植绒窗帘。朦胧之下,阿玫看到了一个纤瘦的背影站在光里,她背脊笔直,头发一丝不苟地盘成一个发髻别在脑后,映着光竟连一缕飘在空中的多余发丝都没有,这么精致的人儿,她猜到了她是谁,可双方都没有说话,她在等她转身。

来者走到床边,轻巧地抽出半塞在床底下的实木扶手椅,坐定。果不其然,是她。按理说,在这种类似生死离别的情形下,即便是有什么深仇大恨,好像也该眼含泪水般地冰释前嫌。阿玫没有,她甚至连一声“妈”都叫不出口,她半眯着眼打量着面前这位已经快到古稀之年的老太太,她身着大地色羊毛开衫,围着同色系的印花丝巾,耳垂上还有一对珍珠耳钉在闪光,这么些年没见,她好像都没什么变化。阿玫突然想到了女儿小时候,一两岁的时候长得特别快,衣服没穿几次就小了,但后来就慢了下来,她带着小姑娘出门,看到个头差不多的小朋友总是猜不中他们的年纪,于是她只好自我打趣道是第一次当妈,所以猜错了很正常。现在她看到了眼前的老太太,又觉得大概人生有些阶段就是停滞一般的感觉,不仅小的时候会,老了也会,尽管她已经被剥夺了经历这种人生阶段的机会,她扫了一眼自己耷拉在床沿上的皮包骨的手臂。

“你怎么得了这种病?”老太太先打破了平静。

阿玫感觉有血液汩汩地往脑子里窜,这种口气她并不陌生,在那些鲜有交集的日子里,这个不屑一顾的声音经常在耳畔响起,“见鬼,你怎么还在我的房子里?”,又或者“你怎么就被那个男人甩了?”她极力压制着火气,“说得好像我想得一样,你走吧,我累了。”说罢,摆摆手,再没有一丝去争执的气力。

老太太又坐了一会,两人都静默着,阿玫闭上眼睛,眼前变成了无边的黑暗,她好像陷在一个黑色洞口里越掉越深,头顶上有光,洞身是光滑的石壁,那种抓不住一切的感觉让她忍不住颤抖。不过她又听到房间里时钟滴答滴答的声响,像是在提醒她这份虚无不过是幻像而已。不知过了多久,她听到实木扶手椅放回去的声音,然后有人轻轻带上了门,她这才把眼睛睁开,眼角好像挂着泪滴,她不确定是因为刚刚几乎坠入深洞,还是别的,和这位不速之客有关。

03

咚咚咚,房间外的木地板上传来一阵疾步声,阿玫知道是一娜来了。自打医生宣布他无能为力之后,一娜便搬到了家里,照顾她的起居,陪伴在她左右。她们慢条斯理地说话,就像其他年过半百的人那样,讲讲天气,或者小时候调皮捣蛋的事情,然后咯咯咯地笑出来。无论多锋利的人,总有人能让你变得柔软。

一娜推门进来,她一把握住阿玫悬在空中的手,满是歉意地说道,“对不起,阿姨来了,我没法把她挡在门外。”

阿玫摇摇头,眼睛缓慢地眨着,“一辈子都这样了,不差这几分钟。”她又试着握紧一娜的手,虽然她无法确定她指尖残存的力度能否让人信服。

阿玫的幼年记忆有些零散,她记得她一个人坐在厨房的木头椅子上,头上悬挂着没有灯罩而电线又裸露在外的灯泡,她望着灯泡在发呆。夜色下母亲推门进来,她好像总是过得不太称心,把厨房里的锅碗瓢盆弄得叮当作响,她想去安慰她一下,又不敢乱动,整个人像被钉死在了木头椅子上,直到母亲甩过来一碗面条,里面漂着几片零星的菜叶,她闷头老老实实地吃饭。这就是她的世界。

她一直以为母亲在外面受了委屈,无法脱身。很多年后才知道她无法摆脱的是自己而已。青春期叛逆的男孩女孩和飘荡在空气中的荷尔蒙的味道,局势一时间失了控,九个月之后,迎来了一个在襁褓里啼哭的婴儿和一位刚满十七岁的母亲。对于这位偏离了生活轨道却又不甘平凡的年轻母亲来说,这个婴儿的存在标识着一段不堪的过往,她本以为她每长大一天,她就离那段日子远了一点,可最后发现这个不请自来的小孩简直就是活生生的提示,尤其她的眉眼之间还有了一些那个再也不见的男孩的影子。她想甩掉她、抛弃她,都无法实现之后,她选择咒骂她、责备她。

阿玫侧过身子,她想从母亲投射的暗影中出来,于是努力去回想第一次见到一娜的场景,尽管她清楚,母亲和一娜的记忆像藤蔓一样缠绕在一起,无法彻底剥离,就像光和影一样,互为依托。那年是七岁还是八岁?天气正好,她躲在荒草丛生的围墙后面窥视着隔壁那个梳着麻花辫、穿着粉色连衣裙的小女孩,她们应该年纪相仿,那时她站在月季花旁边,衣服和花都衬着她红扑扑的脸蛋儿,那么得体、那么端庄,好像连鞋尖都闪着光,而自己的马尾辫垂了下来,半塌在肩头,身上是半旧的T恤和边磨花了的牛仔裤,衣裤都太大了,显得人畏畏缩缩的。小女孩的妈妈在叫她,她欢乐地从画面里跑了出去。后来才知道她叫一娜,以及,她来自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阿玫从回忆里抽离出来,她吃力地把另一只手叠在自己和一娜已经握紧的双手上,“你可能不知道,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你穿着一条粉色的连衣裙,我当时羡慕极了,大概是因为我的牛仔裤太破了,膝盖上破了一个大洞。”她又努力让自己听起来轻巧一些,“不过现在我不会羡慕了,你知道现在年轻人就爱穿带洞的裤子,这很时髦。”

04

天黑得越来越早了,阿玫明显感觉到越发的力不从心,有时她想着尽量不要在日落前昏睡过去,可不知不觉地睡去又在夜里醒来,四周漆黑一团,她好像感知不到自己的存在,但房间里的时钟一直滴答滴答,时间在往前跑,又让她觉得清醒。

生病真是件奇怪的事情,她感觉头脑清楚,她记得走路时左右脚该如何交替,手臂该如何摆动,但实践起来却是四肢不再受支配,使不上力,歪七扭八的。年轻的时候,她读到过关于阿兹海默症患者的病情描述,当时她觉得可怕极了,一个熟悉的人会变得陌生,甚至面目全非,那些存储在脑海中的记忆被慢慢腐蚀掉,徒留一具空壳。她本以为自己现在这病会好些,终究又发现也不尽然,当大脑还能一如既往地感知,但身体却无法回应,她仿佛困顿于精神世界的牢笼,挣脱不出来。

她今天很早就醒了,右腹疼得厉害,她摸到床头柜上的止疼片,胡乱地吞了几粒;一娜又扶着她走到卫生间,她看到以前用过的眼影腮红,因为今天会有访客,她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太糟糕,可好像所有的颜色都无法拯救她蜡黄的肤色和干瘪的脸颊,她把红色绒线帽拉得再低一些,又对着镜子练习微笑,最好不要露出牙齿,那些糟糕的射线让她的牙龈回缩得厉害,看起来十分突兀。

十点的时候有人按响了门铃,她已经端坐在客厅的沙发椅里面了,戴叔来了。

戴叔老了,脸上的沟沟壑壑让人想到脱水的苹果皮,不知道是不是穿得过于正式,以至于有些闷热难当,还是这样的场合多少让人有些紧张不适,他的额头上溢出了细密的汗珠,眼镜有从鼻梁上滑下来的趋势,稀疏的头发也一缕缕服帖地贴在头皮上。他坐在了阿玫对面的沙发椅上。

面对一个将死之人,该带什么、又该说些什么,这大概是个难解的命题,因为人生有且仅有一次机会可以面对死亡,当知道答案的时候,恐怕已经为时过晚。所以在访客和被访之人中,阿玫倒是那个心境轻松的人,她什么都不需要,也不会轻易被冒犯。

阿玫九岁的时候,母亲再婚了,结婚对象是厂里的同事戴叔,说是再婚并不完全妥当,毕竟第一次是非婚生女。当时阿玫并不知道等待自己的是什么,母亲不过轻描淡写地一句带过,“哦,过两天你继父会搬进来。”她躲在窗帘后面注视着大人们进进出出,她焦虑过也恐惧过,常常从噩梦中惊醒,但都无济于事了,只能默默地接受了家里多了一个陌生的男人,一个好像和她一样不多话的人。

眼前的戴叔从怀里掏出几张旧照片,戴叔给她买了辆自行车,她骑着;戴叔给她用草绳和铁环编了个毽子,她踢着;照片中的那个小女孩笑得那么灿烂,阿玫当然记得那些鲜有的轻松,她轻轻摩挲着老照片,当时她很快乐,现在依旧很感恩。

童年的时候,阿玫常常疑惑母亲和戴叔究竟看中了彼此的什么特质,他老实本分,她张扬跋扈,明明是不同频的人,却要硬生生地凑到一个屋檐下。母亲最常说戴叔是榆木脑袋,一家人偶尔一起逛菜市场,戴叔走在最前面,母亲和他隔了半米远,阿玫默默地跟在最后,他去菜摊上买了菜,她要么对菜色不满意,要么嫌价格贵了,眉头上已然是雷雨交加,阿玫看着两人的背影,一个佝偻,一个笔直,光映照下来,虚虚晃晃地好像来自不同的世界。

戴叔虽然话不多,但待阿玫还不错。自打他来家以后,母亲对阿玫的怨意好像少了很多,也许怨意本身没有减少,只是分到了两个人的头上,让阿玫觉得可以有片刻喘歇。不过事情没有维持多久,就像她凭着直觉猜测的那样,他们很快就分道扬镳。然后母亲的雷雨又开始劈头盖脸地砸向她,直到她去住校,她才结结实实地松了口气。

成年之后,阿玫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派出所改姓,她不要随从未曾谋面的生父姓,也不要随母亲现在的配偶姓,她要姓戴,和戴叔一样,一个看似毫无关联却又有过交集的人,后来母亲知道了,又破口骂她忘恩负义,好像一直以来施予她恩与义的是另外的人。

戴叔向阿玫告别,他坚持她不用起身。临行前他们握了握手,阿玫说了声珍重,戴叔也回了句珍重,回完之后又有些懊悔,好像是一句无力实现的祝福,阿玫抿着嘴唇朝他微笑,示意他不碍事。阿玫在沙发椅上目送戴叔离去,她知道这应该是最后一次见面。

05

阿玫把老照片带回卧室,放在了床头柜上。晚些时候,一娜进来了,她对戴叔也有些印象,两人又断断续续地聊起了以前的事情。

自打七岁的阿玫看到隔壁粉色连衣裙的小女孩以来,她想象过那个与众不同的世界,却又怀着高傲和自卑的矛盾心情抗拒着它。事情的转折点源于隔壁装修卫生间的工人无意间把墙壁钻了一个洞,有洞的地方光就可以透过来。于是,一个小小的、不过小孩子手腕粗的洞一下子连通了两个世界。阿玫和一娜时常在洞口“打电话”,关于去后山上捡树枝搭房子,关于去池塘边抓蝌蚪,或者仅仅是在院子里挖宝藏,她们兴奋地交谈然后相约去玩耍。阿玫后来慢慢意识到是她高估了自己,她以为母亲带来的苦楚能让她清醒地认识生活并对“享乐”不屑一顾,可她忘记了她终究还是个孩子,她的天性里还保留着寻求快乐的原色。虽然她本能地感觉到一娜的不同,她性子柔软,一看就是在父母的精心呵护下成长,而她更犀利,像刀一样,但好像这没有阻断她们的友谊。

一娜扶了扶老花镜,仔细端详着戴叔带来的照片,“这是你的第一辆自行车吧?”,她的脑海里闪现着当年她们在小巷里横冲直撞的画面。

阿玫点点头,“没错”,她又补了一句,“戴叔买的,他是个好人呐。”

“还记得那个小土坡吗?我们常常从上面冲下来的那个。”阿玫突然想到了什么。

一娜突然笑出了声,“当然,我膝盖都摔花了,好痛啊,怎么不记得!疤还在呢,要不要看。”说罢,正准备提起裤腿。

那时候,自行车成了阿玫的宝贝,她喜欢骑自行车时从耳畔穿过的风声和那种可以控制方向的自由感。她常常站在家后面的小土坡上,停住,然后一冲而下,有时甚至玩起了脱把。一娜更喜欢在坡底等她,看着她的自行车飞驰而过,感受她带来的风。她不是叛逆的人,但不妨碍她欣赏阿玫的潇洒与无惧。阿玫记得努力说服一娜也试一试,她同意了,但连人带车摔到泥地里,满身是泥,膝盖还磕到了石头上,蹭掉了一大块皮。

“是我把乖乖女给带偏了,但你真的做到了。”阿玫也笑了。

“但那一瞬间的感觉其实挺好,像鸟在飞一样,我不经常这样。”一娜用手托着腮帮,好像又回到了那一天。

她们望了望彼此,眨了眨眼睛。

06

日子在一天天地往前奔跑,阿玫在一天天地衰弱,它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远,她知道快要结束了。一娜一直都在,女儿刚二十出头,也处理好了学校的事务,守护在她的身边。

如果说阿玫从母亲反复无常的性格和数次婚姻中学到了什么,恐怕是对于家庭温暖的渴求和对于无拘无束生活的向往。这种矛盾的追求促使她去寻找过婚姻,也放弃过婚姻,唯一不同的大概是她对女儿倾注了全部的心思。

现在她们又几乎时时刻刻都在一起,就像婴幼儿时期那样,只不过角色互换了,她从照顾一个柔软、却又哭闹不止的小婴儿的人变成了奄奄一息的被照顾的人。女儿为她读书,她看到一双纤细的手在一页一页地翻着,而她好像再也跟不上那些词语句子的速度,一不留神就迷失在故事里,“哦,妈妈,没事的,我可以从头再读一次的。”女儿喂她吃饭,稀粥顺着食道流下去又被顶出来,溢在了枕头上,女儿用毛巾擦掉,“哦,妈妈,没事的,我猜我一岁前肯定也经常吐奶吧。”

她有时觉得自己真恶心,那种累赘的感觉,但这个女孩却不介意,她拉着她的手说,“妈妈别这样,我做的就是你以前为我做的,我不害怕。”真奇怪呀,被爱浇灌过的人生就是有股奇特的力量。

所以要不要,又该如何向一位年轻女孩解释死亡这件事呢?阿玫想到几年前一娜给她打电话,电话那头是极力压制的哭腔,“阿玫,我现在是没有妈妈的人了。”然后是死一般的静默,阿玫很想共情,她想象着自己母亲的形象,却一时说不出一句安慰的话语。女儿也会哭吗?会觉得失去了什么吗?她们没有谈论过死亡,一次都没有,她们好像就是互相依扶着过日子而已,像日升日落、月升月沉那般自然而然。

阿玫知道那个日子越来越近,而她已经准备好了。这次大概也像从坡顶骑着自行车一冲而下那样吧,只不过再也不会落地了,会飘起来,升到天空中,越来越远。但她相信,一娜和女儿会站在地面上目送她飞走,戴叔可能也在,也许还会有其她人,也许没有。

07

三年后的深秋就可以立碑了,一娜用扫帚清理着土地上的落叶。三年以来,她偶尔会过来看看,每次都带上一根蜡烛,擦亮火柴,然后在摇曳的烛光里,对着空气说说话,等蜡烛灭了,她再回家。临走前,她又把坟前的那束白玫瑰摆摆好,一夜入秋了,再娇艳的花也抵不住寒风冷雨,花瓣已经明显垂落了。

一娜把扫帚收好,准备离开。走到墓园门口,一位老太太刚好从小汽车上下来,一娜望着她的背影,她背脊笔直,头发一丝不苟地盘成一个发髻别在脑后,就是走路有些颤颤巍巍的,显然是上了年纪。一娜好像想到了什么,她低头一看,老太太的右手上正拿着一束白玫瑰,朝着墓园深处走去。

后来,她再也没有看到过白玫瑰。只是呀,那些花儿的种子不知道怎么地就钻到了土里,又生根发芽,长成了小花丛,年复一年地,在坟前纵情地绽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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