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看得很清楚,这世界跟想象中一模一样。
那时候爸妈很年轻。
我身边有四个兄弟,我们关系很好,一起上学,打篮球,在路上欺负人,在学校里干过架。
那时候自己还没有喜欢的女孩子,所有的钱都用来买很辣的干脆面,然后努力收集里面的球星卡。
那时候,电视很小,节目很少。NBA的比赛看一场很难,湖人交易来了科比,初具风采,艾弗森正在当打之年,很多人模仿着他的地垄头。那时候,我们喜欢篮球,运球不好,但投篮很认真。
很惊讶的是,后来我们五个居然都有自己的偶像了,并且各不相同,那是我们上了初中,才各自决定的。
喜欢科比的是老五,他退役的时候,老五21岁,在绍兴一家酒店上班。那天,他发了一条朋友圈,我没看清楚。只记得是科比的8号球衣,上面映着二零零二年,那是湖人三连冠最后一年,科比拿了总冠军。我们五个省了一个月,凑钱买了那件球衣,因为老五最小,所以就一直放在他那里,然后我们五个轮流穿,一人只能穿一个星期。那时候,还在小学,还没决定自己的偶像,所以,我们都喜欢科比。一晃十几年了,球衣破了洞,仍然放在老五那里。那时候我们没有钱,科比算是我们最昂贵的记忆了。
上初中的时候,老四很瘦,喜欢森林狼的那个标致,他的偶像成了加内特。捶胸顿足的打球,是我们几个永远的噩梦。那时候我还看得清楚他的肘子,防他的时候,还很简单。
老三个子不高,但身体一直不错,因为莫名其妙的认识了安东尼,所以也有了自己的偶像,打球更像是打架,我通常离他很远。
老二应该最像我,脚步不错,姚明还在征战NBA的时候,他开始喜欢麦迪。动作花哨的很,像在原地打转。他在场上,总是不让人放心,放肆的拉杆上篮,三分线外频繁的打铁。我太了解他了,每一步,我都明白。
作为他们的老大,除了脾气不好,我还是蛮厉害的,喜欢艾弗森,除了喜欢他打球,更喜欢他的纹身和发型。那时候,我就总有个梦想,纹个黑色的纹身在身上,很酷的那种。
那时候这些我都看得很清楚,我把他们当成了全部。
然后整个初中,印象中,爸妈在外面打工,有大部分的时间,自己是带着他们在打球。除去,喜欢过的两个女孩,记忆中那三年就再也没有别人了。
我们五个打完球还在喝汽水的那一天,盛夏刚过,傍晚的风吹过球场,香樟树叶还是绿油油的,天气很舒服。远处的人来来往往,我刚好看到她,个子很高,腿很长,马尾辫,一脸天真无邪。不知道是不是年少早熟,还是老大该有的魄力,我第一次觉得这女孩很漂亮,而且胸很大。于是第一封情书写的比小说还长,虽然大致都是一个意思,但还是觉得很了不起,让老五交给她的时候,我告诉他们不出半天,必定会有回音。可事实上,一个星期之后才收到她的两句话,“你是谁?我很忙!”
所以,整个初一那一年,我都在为了挽回这个颜面而忙碌。初来乍到,我不懂爱情,更不明白女孩的心思。就连自己当初看她的那种心情,也不知道到底算是什么。
那时候,我还对这一切看得很清楚,我知道,她不喜欢我。我们五个依旧每天打球,然后,他们会花大把大把的时间,告诉我,什么时候该怎么做。
可是,在尝试了许多次后,我才明白,他们其实也是什么都不懂。因为,对几个只喜欢科比、加内特、安东尼、麦迪的人来说,爱情似乎离他们太远。对我自己来说呢,或许也是同样的结果。
所以,我放弃的很彻底。初中第二年,开始喜欢另一个女孩子。
遇见她的时候,还在下雪,四处都是白茫茫的,吃了十袋干脆面,终于集齐了艾弗森的球星卡。我小心翼翼的把那些全部装进口袋里,雪花落在额头上,凉丝丝的,为了庆祝这个伟大的日子,我为他们每人买了一包辣条,在落满雪花的球场上请客。
那时候她就站在教室的走廊里,拼了命的朝着我们喊,雪下的很大,我们什么也没听到。直到后来,我们站在同样的位置罚站的时候,才知道,原来班主任要收作业,而我们却忘得一干二净了。她是课代表,想提醒我们。也是因为这个,我才突然发现,她是个很好的女孩,短头发,婴儿肥的脸,其实那时候算不上漂亮,但身材很好,个子很高,胸也很明显。我很喜欢。
这是我第二次下定决心想要写情书的女孩。其实,自己也并不知道,当时算不算是喜欢,只是渴望每天都能看到她就够了,能一起说说话就好。
可能正是因为这样,情书并不长,没有第一次那样的兴奋和热情。我把这种喜欢描述的很平淡,照老二的话来说,就像是洒在书上的一杯白开水,晾干净了,就什么痕迹也没有了,毫无意义。这是他们一致的看法,跟打球的时候不一样,没有一点攻击力。
我很遗憾听到这群感情白痴的话,恍惚之间,我突然觉得,自己比他们要大上个几十岁才行,不然,他们或许永远无法明白我的爱情。
但,事实上。正是这份平淡的告白,让她决定给了我机会,可能我们当时都不太明白,这对彼此究竟有什么意义,我和她每天会多说几句话,会多走几步路,她的脸,我看的很清楚,她的胸,我依旧看不到。这就是我的爱情么?他们不懂,我也渐渐不明白了。
所以,上了初三的时候我和她之间就回到了一开始的关系。
我们五个人依旧是打球时间最多的家伙,天气比以往时候冷,这一年的春天来得很晚,这一年,发生了许多事情。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五个只会谈论篮球,谈论NBA,谈论全明星赛,谈论突破和过人,偶尔也会调侃我的爱情,但终究只是一场梦,而且转瞬即逝。
但这一年,所有关于成长,关于升学,关于未来的声音,像一阵密集的轰炸,在我们耳边昼夜来袭。作业很多,考试很频繁,没有了体育课,球场也很少去了,我们五个第一次体会到了生活的滋味。时间走的很快,我们都没有发现,自己的个头已经狠狠的向上窜了一大截,就连老五的下巴竟然也开始长胡子了,软绵绵的几根,我们很惊讶。
我们开始相信,或多或少,大家都长大了,可是,即便是这样,当老五选择自杀的时候,我们仍旧猝不及防。
我们从来不知道,他会选择这样的方式,公布了他的爱情,那女孩是隔壁班的,一个插班生,除了他自己,我们都没有见过。
不知道什么原因,那天我起来的很晚,头昏沉沉的,像是在脑袋上种了棵树,摇摇欲坠。
那天,老五第一个到学校,一个人也没有,在教室里,他用牛奶兑着农药喝了。后来发现他的时候,他还口吐白沫,是老二他们把老五送去医院的,我到的时候车子刚开走。县里的医院没有收下老五,他们说太迟了,最后送去了省里的大医院,洗胃,换血,抢救了二十多个小时,才勉强保住了老五。
学校被震惊了,所有人都在谈论老五,学习压力,感情问题,似乎老五早就已经病入膏肓。
可是,我们却从未看到老五的变化。
打球的时候没有,他仍旧喜欢背身单打,总是学习科比,各种不讲理的投篮,他每一场球都打的有模有样。
吃饭的时候也没有,他仍旧不吃辣椒,不吃鱼,喜欢娃娃菜。
周末外出瞎逛的时候也没有,他仍旧害羞向女孩吹口哨,白衬衫依旧一尘不染,永远扣着扣子。
一切,都跟往常一样,我们一起上学,打球,谈天说地,无法无天。
只是自始至终,我们也没有看到那个女孩子,在老五养病的时候,她一次也没有出现过。
这一年迟到的春天过去,离毕业只差半个夏天了。老五没有再回来,我也没了喜欢的女孩子,天气好的时候,我们在看书。老二不喜欢数学,只抱着语文读,老三英语差的很天天逮着单词背,老四很聪明,开始看漫画了。
我不知道,一瞬间,自己的生活发生了什么,在我们最艰难的日子里,我居然什么也没看到。
同样是盛夏,这一年,我们疲惫不堪。老五没有继续同我们一路,我们四个继续读高中,老五选择了远方。
他走的那天,我们第一次去了火车站,巨大的月台,冰冷,寂寞。我们亲眼看着老五上了火车,临走时他告诉我们,忘了他那个伟大的事迹。我们得继续喜欢篮球,喜欢加内特、喜欢安东尼、喜欢麦迪、喜欢艾弗森。
这一年,我们十六岁,看着火车远去的背影,突然觉得一切变得模糊不清。
这一年,我开始近视,左眼300度,右眼也是。
这一年,我再没有了其他的记忆,我和这世界,开始差了300度。
夏天结束的时候,我们四个开始上了高中。因为有考试,所以,我们并不在同一所中学。我和老四去了县里的中学,老四聪明,在最好的班级,我是混混,勉强达标,只能留在普通班级,但有打架的事儿也刚好能照顾着老四;老三因为分数只能留在我们原来的中学,老二有很多选择,最后他留在了原来的地方陪着老三。
就这样,我们五个人留在了不同的地方,日子似乎重新开始,入学的时候夏天刚过完,天气依旧热。
老四有他们的入学仪式,在最好的班级,庄严肃穆。远远望去,四处都是人,我什么也看不清楚,只能用心听着老四的声音,拼命为他鼓掌。
300度,只够看清楚5米以内的人,新的班级,新的同学,迎面走来,打招呼的时候我总是会认错。座位在倒数第三排,我们第一次来,没有欢迎,没有仪式,我们只是普通的班级,普通的学生。
老师很多,每一门课就有一个,但我一个也不认识,远远的,只能看到人影。听他们的声音,我也能大致明白他们讲课的内容,所以整个高中的第一年,我的成绩不上不下,刚好中等。
这一年,替班里打过几场球赛,都没输过,但整整一年,我却都没和老四打过球。他在最好的班级。一开始,放学的时候,我会去找他,在门口等着,通常会要半个小时,做完两套卷子,听完一段听力。出来的时候,老四,每天都不一样,头发很短,脸很模糊。
他说他很忙,没时间打球了,我看不清楚他说这话时候的表情,他离我很远,站在门口,门上写着他们的班级,我也看不清楚。但我知道,老四很聪明,他肯定得是他们班里最好的。
第一年的高中暑假,我回去,在曾经的篮球场上和老二,老三打了场球,老四因为要补课,没能回来。天气很热,我们都脱了上衣,老二胸口上模糊的多了道伤疤,他的干拔跳投,越来越像麦迪,老三依旧靠着脚步,疯狂往内线里凿,因为体重增加了不少,防起来比以前要费劲的多。
因为篮筐看得不是特别清楚,我的出手变得越来越犹豫了,没有干脆的进球,零星的突破,也毫无攻击力。
“知道么,老大,你今天突然软的像个柿子,艾弗森的招式可不是这样的。”老二又投了一球,手起刀落,皮球应声入网。
阳光伴着汗水直射下来,看着地上的影子,我突然觉得曾经的一切,沧海桑田,今天似乎又重新回到这里。海水退去,山脉隆起,石头一点点码回去建成房子,香樟树重新长成高大的样子,老五会坐着火车回来,老四仍旧捶胸顿足。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的话,看着他和老三在球场上的配合仍旧默契,我知道,这是最好的结果。
但我还是什么也没有,那一年,安东尼和艾弗森,搭档在掘金,那一年我一个人在高中打球。
老四有他的生活,我没有再去找他。在我整个高中生涯,我只爱过一个女孩。
她的样子,我看不清楚,但我喜欢那种感觉,模糊的,就是美好的。
“既然看不清楚,你为什么不去配个眼镜。”这是她常让我做的,但我没有那么选择。
照旧是一块吃饭,放学送她回去,我记得到她家的路,即使看不清楚路口,我也知道从哪里左转。
整个高中二年级,像是丢失在巨大的森林里,我沉浸在那种迷茫的感觉中,无法自拔。
那一年,老五最终选择留在绍兴,在酒店做着厨师的工作。后来,我也曾去过那里一次,但没有勇气找他。也许,我们几个就代表了他全部的青春,对他来说,我们都是记忆,应该留在过去是可望而不可即的。
那一年,老二还是跟人动了手,伤了人,判了五年。其实,那一天,我还是没能看清楚,他胸口的那道伤疤,我不知道,那有多严重,也不知道,后来他会那么做。
那一年只有老三留在我们原来的中学,不知道,他会不会遗憾安东尼至今也没拿到总冠军,但我仍然记得他冲击内线的脚步。
夏天过后,我和老三的联系越来越少。我仍旧终日迷茫在那茂密的森林里,里面只有我和那个女孩,在此之前,我从没遇到过这样的女孩子,勇敢,固执,放肆。我能感觉到,她的激烈,我知道,那始终是我无法承重的爱,太过美好,又太过毁灭,她有很多东西,是我无论如何都看不清楚的。
我活在森林里,但我没有遇到过老虎、狼、和狮子,所以我告诉自己不用害怕,想象着自己是只熊,就无所不能。
但,高中的最后一年,妈妈突然选择回来陪我,她希望我能好好努力,考个大学。我知道,这是我无法选择的路。我看不清楚,妈妈的额头上已经多多少少长满了许多白发,但我能听到她的声音,她的脚步,和她上楼时的呼吸声,我知道,妈妈真的老了。
老五,还在每天做菜,老三开始踏实学习。我终于选择离开那片森林,抛弃熊的身体,开始找到一条出来的路。老四,仍旧优秀,不可比拟,没有色彩鲜艳的蘑菇,他的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整整一年,我与妈妈待在一起,白天在学校读书,晚上回来吃她做的菜,这是我第一次彻底离开他们四个的生活。平静、安宁,妈妈告诉我,再辛苦一段时间,一切就会有新的开始。
那一年的夜晚,星星很多,抬起头,我能看到一片模模糊糊的光亮,他们在我眼中摇摇晃晃,荡出许多泪水,落在地上。
那一年,我没有打过一场球。
那一年,我没有看过一场NBA。
那一年,艾弗森在费城宣布退役。
那一年,热水4比3击败马刺,拿到了总冠军。
那一年,我高中毕业……
老四,最终考上了名牌大学,彻底远离了我们。离开的时候,是大学的车来接他,排场很大,他始终很出色。
老三,上了二本,也还不错。走的时候,我送他上了火车,和老五走的时候一样,月台光秃秃的,火车走的很远,我什么也看不清楚。
只有我,什么也没有。很可惜让妈妈陪了这么久的一年。最后,一切像一场梦一样,所有的人都醒了,只有我还留在原地。
那一年,我看不清楚,妈妈的脸,是泪水,还是平静。
那一年,我知道,这个世界和我小时候不再一样。
那一年,我没有幸福,我最终还是和这世界,整整差了300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