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何不可

    房间的灯照在我的窗帘上,像画了一幅光谱。它从侧面和帘顶的缝隙中刺进来,提醒我,早上来了。

    浑身一阵酥麻,暂缓后我一把抓起手机,屏幕的光闪得眼睛生疼,于是我眯着眼在平台中翻找到她“昨天在线”。

    我在这间学校若是早起,多亏这两道催命符样的光。第一道告诉我起床,受刑;第二道让我清醒点受刑。不过在结识这位善良真诚的女孩子后,后者的危险程度在我的感觉里,似乎减弱不少。

    我一边咬着面包,一边走进教室,找了个空座位坐下。今天是英语课。留学归来的青年女教师兴致勃勃地跟前排同学谈论起college love的课题。

    美国自由主义的信仰无疑成功培养了当地人们某种直截了当的行事态度。想到“老友记”中发生的矛盾千奇百怪却“万剑归宗”,最后总以朋友或恋人间互诉衷肠的方式结束,我不自觉生出一汤羡慕情绪。

    “如果你的恋人为理想需要去更远的地方而提出分开,你会怎么做?”青年教师突然的一句提问将我啪地打入一种恍惚,一个隐隐约约的长发形象出现在我脑海里,背着光,有些若隐若现的模糊。

    “The boy sitting in the last row.”

    “Let her go.”

    脑袋嗡嗡地响,我脱口而出,一个自己也不明所以的答案,好像尘封的记忆里霎时间被大风扬起来的灰。

    课下我给她发去信息,询问关于未来不确定的恋爱有何意见。她的回答以一种意想不到的、十足阳光的方式打开了:“足够喜欢。”

    ……

很长一段日子,我有些刻意地抑制和异性交流的程度。情感矛盾、两性权力、社会问题、法务纠纷……许多被以往之我认定是典型案例的事情,却在这个我曾以为美好和谐的时代愈来愈长久而往复地发生。从某一天起,我发觉出放弃思考和逃避社交竟然有令人放松的意义,于是我犹豫心灵是不是过度敞开,并渐渐给它盖上了一层薄纱。

    有一回我参加朋友的生日会,在酒吧畅饮庆祝时,我看见一个酒桌游戏输了的女孩跑到陌生人身旁轻轻吻了他的脸一下。我后来决定不再去那家酒吧。

    ……

    “足够喜欢”。这个答案看起来那样迷人,不是春暖时夜晚容易沉陷的那种醉生梦死,它悄悄撕开我那层薄纱的一个角,然后像早上的灯光一样,醍醐灌顶。

    所以我心底受之鼓舞强烈,有一株小小的火苗,在一堆黑色的粉状物质里,又开始细细地燃烧。

    不知道哪天又会不会下雨,把它浇灭。

    但是至少在那堆一吹就散的黑色底留下了一道铿锵的印记,说着:为什么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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