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坚持”抓好基层治理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基层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石,是提升社会治理有效性的基础。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基层政权的必然要求,关乎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抓好基层治理应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通过瞄准并打通影响社会基层治理效率的痛点、堵点和难点,传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精髓,推动“基层党建+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支部“主心骨”、党员“主力军”、党建“主阵地”在基层治理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以党建带群建促社建,实现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主体的多元化,抓住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这条主线,将公众、社会力量和党委政府的关系,由“站着看”转换为“跟着干”。

二是坚持依法管理。要常态化开展法制宣传,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法治宣传、法治讲座等活动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让他们认识到法律的权威性,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要统筹好基层司法所、法庭、派出所、综治办力量,构建党委政府领导,各站所共同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让群众能够遇事找法、办事依法。

三是坚持服务群众。服务群众是基层治理的根本宗旨和最终目标。要以人民为中心,把服务群众放在首位,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关注民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要发挥基层党员、村(居)干部、优秀青年、入党积极分子等群体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他们为民办实事好事,构建服务群众的强大力量。

邓江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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